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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老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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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老芦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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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提上来)答老芦
(507 reads)
时间:
2003-6-15 周日, 上午2:40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说说我个人意见。
1) 我向来不赞成老芦在个人意气和争斗上浪费时间。但这是老芦个人的自由,老狼无权干涉,只能劝告。至于老芦的那些打斗贴,老狼因为很忙,几乎不看。所以老芦违规到什么程度,需要举证后才能判断。就目前被指出的几例,个人认为至少无限期封名的处罚过重。但这只是我个人看法。07也有他自己的看法。我不能assume自己的看法就一定是对的,只能通过规则和程序去解决问题。
2) 海纳百川,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容纳完人。对于那些奇端异说,甚至奇人怪物,包括头上长角,身上长刺,令许多人不舒服的人,我们也要包容。这包括老芦看不惯的老马。明确地说,我们容许错误的言论,但是不能因为他们对人的态度就去封他们的嘴。只要他们不过我们的底线,我们就要让他们说话。
3) 这个底线是什么?在这里老狼跟内坛不少同仁有分歧,甚至是严重的分歧。我觉得应该对底线进行明确的界定。老狼的底线就是不能以动物、性和亲属词汇对本坛网友进行人身攻击,不能把海纳百川论坛变成藏污纳垢的场所。除了必删贴外,所有其它有争议的灰色贴一概移往众议院,在那里由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我们只要维持罕见和寒山两个地方的好气氛就够了。但是内外坛都有人觉得应该封杀一切“攻击”贴。但是我觉得“攻击”很难界定,按照这个标准处理,斑竹累死不说,操作上也很难做到公正。当然,应该采取哪个标准,不妨敞开讨论。
4) 为了避免我跟当值斑竹的意见冲突,在制度没有完善之前,唯一的办法就是我自任斑竹。所以,寒山的国内斑竹辞职以后,我没有另外任命斑竹,而且三令五申不允许别的斑竹往挂牌斑竹的地盘伸刮胡刀,私下里甚至跟擅自删贴的斑竹激烈争执过。我不认为斑竹应该象管家婆一样什么都管,那样我们就成了共产党了。共产党就是总是自以为正义在手仇恨在胸以一当十,什么都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
5)但是罕见是理性讨论的地方,所以我建议了有“洁癖”的斑竹07负责,维持罕见的理性气氛,对有争议的贴子,移到众议院由我处理就行了。“海纳百川”按照我所理解的方式,是“各得其所”,而不是勉强把不共戴天的人挤到一块,然后硬要判出个是非来。但这次07宣布无限期封杀芦笛,确实有点出乎我意外。但这同样是论坛管理的灰色地带,希望大家充分讨论。
6) 以上是老狼的个人意见。下面来谈老狼的处境。老芦意思是老狼是老板,所以这次“奸坛诛杀功臣的耻辱”,老狼难辞其咎。老狼是俱乐部主席不假,也是奸坛出力最多的人之一。但是老芦作为前内奸,大概不会不知道即使是老狼的意见,也数度被推翻。所以,这个论坛,并不是任何事情都是老狼说了算的,老狼也不是总是永远英明正确,而且一定有私心。老芦跟人有了不愉快,可以潇洒地退出内坛,那就莫怪自己的权益受不到保护--因为你直接放弃自己的权益。指望别人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总是靠不住的。同样,这次争端,两个内坛同仁以退出抗议,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同样不赞成这样的方式。你们放弃自己的权利,都潇洒地退出了,却指望老狼一个人力挽狂澜,这不太现实。一投票,老狼“众叛亲离”(某人的原话),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游戏不是这么个玩法。
7) 所以老狼现在唯一的办法,是通过辩论然后公众裁决的办法来仲裁此事。老狼极力推行陪审团制度,就是想要在“法制”之下,通过规则和程序来解决争端,而不是靠个人权威来解决争端。老芦舍此而不用,耻辱就不是奸坛的:因为奸坛提供了解决的途径。奸坛并不能保证它的斑竹不犯错误,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奸坛只能保证斑竹在可能犯了错误的情况下,网友有正当的途径可以抗争并且有相应的机制去纠正错误。而这一机制,是要靠网友自己的抗争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靠青天大老爷去赐予。老狼不是也不想当什么青天大老爷。老狼唯一能做的,是全力建立起这么一种纠错的机制。如果网友放弃利用这种机制,不去通过正当的途径去为自己的权益抗争,我们只能说爱莫能助。
8) 本坛试行的陪审团制度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种模拟和实验。花瓶也好,马戏也好,从中可以观察出很多非常有意思的东西,得到很多启发,远胜隔壁的很多洋洋洒洒的高深理论。老狼是实验科学出身,不喜欢说空话,只愿意面对实际问题。我将另外攥文来谈这个问题。
9) 最后是一句题外话。人是非常健忘的动物,而个人是极其渺小的。所以老芦不要指望“耻辱感”会影响事件的进程。连六四都很快被忘怀了,何况老芦。所以老芦不要太书呆子气了。要么不争,忘却网上所有烦恼,将一切付之一笑,大家相忘于江湖;要么就潇洒地玩一把,按照游戏规则去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07现在愿意跟你对簿公堂,当众公开辩论,我觉得有足够的诚意了(因为他本来可以利用规则来否决申诉的)。你如果临阵退却,就不能怪其他人没有为你主持公道,反而会冷了那些曾经为你呐喊鸣不平的人们的心。当然,那是老芦个人的自由,我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附:老芦原贴
居然在度假期间上网,可见戒网之难,难于上青天。从夜里一点看起,到现在已经是三点,明天还要换地方,也不知道有没精力。
去“众议院”看了一下没看过的旧帖子,加人居然还弄出个什么“解封派”来。自作多情如此,至死不悟,以为斑竹07会尊重什么群众意见,白让我走前浪费了一堆口水。真是上智与下愚不移。倒是老马还乖觉,可居然也就顺我的杆子爬,真的把我当成了自作多情分子,还拉扯到我家人头上去。我说老马,你要是真的惹恼了我,我就把货真价实的情书贴出来给你看看,省得人家要写“不得不说的故事”。这网上真不能做好人,起怜悯心,否则就要受恶报。幸亏老芦有保留私人通信的习惯,嘿嘿。
老狼的声明看了。你说的一点不错,我决不会下贱到去跟什么陪审团讨公道,更不会要求解封。老芦明人不做暗事,我就是要让这僵局永远维持下去,让全天下人看看以你为首的奸坛是怎么心狠手辣地诛杀开国功臣的。你想两边撇清,没门!据说公道自在人心,斑竹07缺乏内疚忏悔的官能,你最好也跟着缺乏才是,别以为“铁杆芦迷”轻飘飘一句话就能解脱你的道义责任,谁都知道你是老板。
总之,本人话已经说了无数遍了:奸坛必须作到我开出的三条件,才能为我解封。即使做到那三条件,我也决不会再回去,否则愧对祖宗。无限期封杀芦笛,对我根本不是什么损失更不是惩罚,受害的其实是奸坛自己。但凡脑袋清楚点的人恐怕都该看得出这点来。无理永远封杀芦笛将永远成为奸坛的耻辱桩。我根本就不希望谁把这桩子拔了。就让它永远留在那儿吧。
最后跟楼下那李鬼先生“芦笛”说,你自作聪明过了头,那周扒皮不是我。你当老芦是你这种敢作不敢当、化名骂人、甚至盗窃人家的笔名推销卖不出去的私货的下三滥?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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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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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然
- (76 Byte) 2003-6-15 周日, 上午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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