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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冤死案两主犯判死. 12被告多不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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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志刚冤死案两主犯判死. 12被告多不服判决
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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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次数: 2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3891
经验值: 330971
标题:
孙志刚冤死案两主犯判死. 12被告多不服判决
(365 reads)
时间:
2003-6-11 周三, 上午2:21
作者:
加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广州6月9日电,6月5日上午9时整,随着法槌重重落下,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天河区法院、白云区法院分别开庭审理。新华社记者旁听了在广州中院的审理,直击了全案审理过程。
乔燕琴等12名被告人故意伤害孙志刚致死案,在庄严肃穆的广州中院四楼第二审判庭里进行。这是一个能容纳100余人的审判庭,当天到庭的除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外,还有一支18人的庞大辩护人队伍挤坐在公诉人的对面。能容纳102人的旁听席在开庭时已座无虚席。孙志刚的父亲孙六松在他另一名儿子孙志国的搀扶下,坐在左侧旁听席的后方。
庭审在广州市检察院检察官陈晓明宣读起诉书中开始。乔燕琴等12名被告人分别来自山西、湖南、湖北、四川、江苏、河南、贵州等全国多个不同省份,年龄在17岁至31岁不等,其中原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被告人胡金艳(20岁,河南人)为女性。8名直接殴打孙志刚的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钟辽国与年龄最小的李文星曾在此案前分别因盗窃罪、抢夺罪判过刑。
检察机关认为,上述12名被告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乔燕琴(救治站护工)、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救治站护工)6人为主犯,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救治站护工)、胡金艳(救治站护工)为从犯。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本案审判长郑允展开始逐一对被告人进行法庭调查。
第一个接受公诉人讯问的是被告乔燕琴。乔燕琴今年只有21岁,是山西省离石市人。一些关键的问题他总是说“我不清楚”“我不记得了”。他称孙志刚被打他并不知道,当时他在一楼护理室吃玉米,吃完后就下班回家了。但之后对其他11名被告人进行的法庭调查显示,大多数被告均指乔燕琴说谎,他才是殴打孙志刚的主谋。
本案第二号被告人李海婴对殴打孙志刚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却否认他是主要的指挥者。他向法庭交代说,乔燕琴是向全房的人下达打孙志刚的“命令”的,大家在殴打孙志刚时也是同时开始的。但之后,同房其他被告人在接受法庭调查时的供述显示,李海婴是206室的“老大”,他在当时的过程中第一个冲上去对孙志刚进行殴打,并且有指挥打人,安排望风等情节。
由于在法庭调查中,李海婴仔细描述了殴打孙志刚的具体过程,孙志刚的父亲孙六松捶着胸口,痛哭失声,难以继续听下去,在儿子孙志国的搀扶下离开法庭。5日上午共完成对5名主犯的法庭调查。
下午1时30分,法院继续开庭。被告人吕二鹏、乔志军在法庭上的供述与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供述差别较大,而且,这一供述致使其讲述的事件经过产生了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公诉人当庭要求法庭将其认罪态度作为最终量刑的重要参考。
8名直接殴打孙志刚的被告人在法庭上均表示,进入救治站后,他们都有过被护工及先进入救治站的同房病人殴打的经历。
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质证及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大量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均无异议。针对律师对尸检报告中一些存疑的问题,公诉人当庭作出了解释。公诉人专门指出,法医鉴定孙志刚的死因为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击打,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控辩双方还对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是否属于立功表现,吕二鹏是否属主动投案等问题进行了辩论。至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法官宣布休庭时,已是5日夜晚近8时。
6日下午3时,孙志刚案再次开庭。法官专门针对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3被告的立功、自首等争议问题进行了新一轮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了一些新的证据。一小时后,审判长郑允展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9日下午3时整,孙志刚案正式宣判。12名被告人与审判长郑允展同时起立,郑允展当庭宣读判决书。旁听席上小声议论的声音立刻停了下来,法庭一片寂静……
法庭宣判后,本案的12名被告大多数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少数表示与律师商量后再定。
庭审结束后,孙志刚的父亲孙六松在庭外对新华社记者说:“志刚已经死了,希望我们国家再也不要出新的孙志刚了,希望我儿子这么一个血的惨案能推动法制建设,改变收容遣送现状,让更多有孩子出门在外打工的父母能够在家安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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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公安收容致死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主犯乔燕琴死刑,第2 主犯李海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10 名被告分别被判3 年至无期。另外同案被告、原广州天河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和原广州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等6 人,则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2 至3 年。孙志刚的亲属对本报表示,大体满意法院的审判结果,但认为对渎职警察的判决仍然太轻。
香港明报10日报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昨日下午4 时宣判本案的,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李海婴死缓,锺辽国无期徒刑。其他9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 年至15 年有期徒刑。上述12 人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的,他们中有4 人是救治站的护工(职员),另外8 人是在救治站接受治疗的被收容人员。
数名医护玩忽职守罪成
同日,孙志刚案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 人,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 年至3 年。
上周五法院庭审结束後一直在广州等待结果的孙志刚的亲属,昨日听到判决後对本报表示,他们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大体上满意」,但认为法院对渎职警察李耀辉的判决「太轻了」,孙志刚的舅舅忿忿不平地说:「如果不是他的渎职,志刚不会被收容,也不会有今天的悲剧。」
亲属不满渎职警察刑轻
他还证实孙家已接受广州市公安局等部门提出的「国家赔偿」方案,称钱的问题「还在谈」。
广州市是本月5 日分别在3 间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共有18 名被告上了法庭。
另外,当局还对涉嫌该案的23 名公安、司法、卫生部门官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湖北青年孙志刚今年3 月18 日晚10 时,在广州街头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错误收容,後被送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住院部(收容人员救治站),次日晚他因对外求助遭护工乔燕琴忌恨,在乔指使下,收容救治人员殴打孙,致孙不治身亡。事件经传媒披露後引起内地民众强烈反响,社会一片愤慨,在中共高层罗干、周永康等人批示下,该案才得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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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我都奇怪. 我是广州人 . 广州人 一般被有打人那么凶的.
见判后,那些凶手没有一个是广州本地人.
我松了一口气. 否则真是脸上不光彩!
作者:
加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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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两个孙志刚来为一个孙志刚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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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言
- (88 Byte) 2003-6-11 周三, 上午10:51
(95 reads)
虽然不是广州人打的,但元凶广州警察让你脸上有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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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不锈
- (0 Byte) 2003-6-11 周三, 上午3:14
(7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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