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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送主子芦笛去渡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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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送主子芦笛去渡假   
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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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3891

经验值: 330971


文章标题: 送主子芦笛去渡假 (488 reads)      时间: 2003-6-06 周五, 上午2:47

作者:加人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



今晚大概没空,这会儿说两句。



老马,你那《惜别大师兄》看了。你小子和我不同,你是博学而不聪明,我是聪明而不够博学,



所以你到现在还看不出此事的来龙去脉,居然以为我和你大师姐结下了什么深不可解的仇怨,



以致导致现在闹成这样。



其实《海川》干出此事,完全是某人的高选择性“洁癖”发作,你大师姐不过是他用来打人的借口罢了。

他倒不是坏人,只是正义感特别强烈兼之手狠,非常像《倚天屠龙记》上的灭绝师太,



不过更像曾国藩曾剃头。两人都崇拜儒家传统道德,但那只是嘴上说说,



其实完全不懂“中庸之道”、“忠恕”的基本教义。



当然这点我是现在才看出来的。以前尽管他对我深怀恶意,曾在我发动扫荡后返回奸坛时带头抵制,



还为了救安魂曲公然违反纪律,跑到外坛去公开杯葛坛方,但老芦喜欢年轻人,特别是天资聪颖、



前程远大的年轻人,所以不但没跟他计较,喜欢他的初衷一直未改,这也是我委曲求全,



听任他无理删去我表述重大主张的帖子诸如《如何解读那兰先生的文章》、



《跪求民运领袖率先废除以言治罪》的原因之一。哪怕到现在我对他也没有什么反感。



这原因很简单:老芦先天没有仇恨的能力,只有鄙视人的能力。所以我骂人,不是因为仇恨对方,



而是因为鄙视对方。奇怪的是许多人都看不出这点来。对斑竹的才学我至今很佩服,



他“择善而固执”也引不起我的鄙夷,只是他实行双重标准,因喜欢所谓“才华”



而公开偏袒庇护流氓"诗人"这点让我很看不起,所以我骂他也就只在这点上骂。











说这些跟你没什么相干的事,只是想告诉你,



你早就是某人的眼中钉了,加人也同样如此。他的个性决定了他鄙视马的胡言乱语,



无法容忍马、加的“低级趣味”。我道破这点,不是想挑拨离间,



而是保护你俩──我这么当着天下人说穿后,他再向你俩下毒手就不容易了。



建议你以后不要再在那儿骂老郑,免得突破他的容忍极限,而老加少讲色情笑话。



我敢说你的帖子全是他删的(声明,关于删帖之说只是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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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谢谢主子关心.



我就是我. 中国古语说" 士可罢网,不可戒淫."



谁封我IP , 不让我上网? 好. 我当伟小宝, 天天去逛妓院.



反正我想罢网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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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我和你大师姐就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了。我本质上不是个疑神疑鬼的人。



那“小说”引起我的怀疑可以说是机缘巧合。



此前我在坛里贴情诗旧作,目的是让你大师姐知难而退,她似乎也看出了我的意思,每帖必跟,



诸多嘲笑,甚至骂我是恋幼癖。我忍无可忍,遂请她别再这么胡闹下去,把自己弄成网上笑柄,



还要把我这无辜者也贴进去。但她居然回答“I don't care!!!!!!!”把我气得险些休克,



于是我便说:我惹不起,躲得起,戒不了网 ,难道不能改名换姓换地方?我要让你永远找不到我。



此后数日,我再没上那儿去,不料朋友告诉我出了那“小说”,大概是影射我的。我一去看,



觉得就是那么回事,于是便上贴反唇相讥,以“七爷”的身份说话。你师姐居然也就默认了我是



“七爷”,跟我配得丝丝入扣,甚至说出什么“男人从女人那儿逃走,既然有逃的就有追的”



话来。这让我怎么可能不对号入座,认定那小说就是写我?



这说到底就是我从此对她深恶痛绝、不许她再来跟帖的原因。我多方嘲骂,



在不明真相的读者眼中看来当然非常恶劣,但其实我私下骂得比这难听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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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私下的事不算! 在网上我只不过是咬屁股,私下干的比这淫一万倍.



古语说: 利刀割伤体易合, 恶语伤人恨不消.



我相信芦笛对很多人没有深仇大恨. 但你恶毒的骂人, 令对方严重受伤.



这是文革遗风. 文革时, 杀人放火的,也枪毙. 说错几句话的,也是枪毙.



老芦对文革时的坏人. 用重炮. 对贝网友,也是用重炮打.



贝姐就算有错, 就好像小女孩打烂花瓶. 值得你拿出大砍刀来满街追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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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最后闹得实在不像话,斑竹04下了隔离令,我才如逢大赦,但后来又听说她要求解除隔离令,



我立刻就收拾摊子转移到别的论坛上去了。



她其实一直也不恨我。最后宣告“决不宽恕”的原因很简单:我终于说出了残忍的真话:



她没有女人味。对许多现代女人来说,这是最致命的伤害。人家可以不在乎你骂傻、骂坏、骂下流、



骂无耻,但非常在乎你骂她毫无女性魅力。我早就知道这一点,以前从来不敢使用这战略核武器。



那天其实也是给被迫说出来的──不讲清这一点,我无法彻底驳倒“使用性语言攻击女网友”



的诽谤。说到底,这孽还是某人的“正义感”造下的。



如今回首往事,我觉得闹成这样,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你大师姐,真的觉得很不过意。



我愿意在此郑重声明,我不但误解了那小说,而且是自作多情、想入非非,



把一厢情愿的幻想当成现实,曲解了人家的意思,在此郑重澄清。人家根本没那意思



,是我的dirty mind发作。而且,据听说,该女士非常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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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贝姐不但漂亮而且在我眼中她女人味十足. 爱文学的人评论文学才有意义.





不看书的人,突然评论文学,是笑话.





老芦患有"恐女症". 和大部分女网们一向相处不和睦.



老芦心里根本没有女人. 没资格评谁有女人味.



爱女人的加人. 评女人才准确.





现在由加人宣布:





贝女士为最有女人味 !!!!!!!





最漂亮的版主!!!!!!!!







(台下 鼓掌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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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最后还想再劝你大师姐一句,男女之间无公平可言,网上更无公道,



那周扒皮的话说得一针见血。 那件臭事可千万别再搅了,越搅越臭。



加人在网上赤条条追女人也没人看不起,



但女人决不可能做这种事。哪怕是同情者也只会拿这当成香艳开心的话题,



不信请去看加人的那新版《西游记》和关于写情书的建议。谁看了那玩意不是大笑



而是引起了对弱女子的同情和对恶霸的憎恨?Low life们就更不用说了,



难得你送货上门去让人家开心!



其实这本是人间最下等的常识,几乎所有女人都知道这一点,这就是你师弟学裘千仞一脱裤子,



淑女便再不接口的原因。人家不是懦弱怕了恶霸,人家是明白起码的人情世故:



女人和男人打架,就算打赢了也只有更糟:谁会喜欢泼妇?



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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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我看我们女网友中,没有一个泼妇!



老芦念的中国封建书太多. 还是活在古代.



今天的新时代女性不是芦笛这老封建可想象的.





在温歌华 有个裸体海滩. 女人赤条条的. 谁敢看不起? 有次我看见一个美丽的洋妞



躺在岩石上. 我看呆了! 她 对着我笑. 说: HAVE YOU NEVER SEEN A WOMAN BEFORE ?



你以前从来没见过女人吗? 我说,没,没见过. 她说: 你撒谎!



我改口. 我说以前没见过这样漂亮的女人. 她才笑了. 她说, 好, 你慢慢看.



我还会躺几个小时...





不久前. 我已邀请全体男女网友到裸体海滩 开个PARTY .叫鳖带上照像机.



拍"写真集"



晒晒太阳. 大家毫无隐瞒, 赤诚相见.



如果芦笛看见 休克.是他的事.



我只是顺便拣条女三角内裤.



放在芦笛的脸上, 替他挡挡太阳....







老芦,你上次到海滩渡假. 你这次去裸体海滩吗?



别整天想着骂人的事.



晒晒光屁股好啊! 有益健康!

























作者:加人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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