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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六四受难家属的公开信和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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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六四受难家属的公开信和控告书   
陈礼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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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20
文章: 270

经验值: 96


文章标题: 转贴:六四受难家属的公开信和控告书 (497 reads)      时间: 2003-5-30 周五, 下午9:21

作者:陈礼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公开信:



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

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先生

政协主席贾庆林先生:



  今年是“六四”惨案十四周年。在过去的年月里,我们作为这场惨案

的受难亲属和致伤、致残的幸存者, 曾多次以“六四”受难者对话团名义

致函你们的前任,要求就“六四” 惨案及“六四” 受难者问题进行直接

的、有诚意的对话。我们一直期待着对方的善意回应,然而却始终没有得

到任何答复。对此,我们深感失望和遗憾。



  今年是国家和政府权力交接的第一年,我们怀着良好的愿望期盼这一

新的开始。我们始终相信,历史上发生的任何一桩冤案,最终总会有一个

公正的了结:任何拖延或者“淡化”,都不可能使问题自然消失,更不可

能使留在我们国家、民族身上的深重创口得到自然愈合。有鉴于此,我们

吁请新一届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弃旧图新,审时度势,对“六四”事件这一

中共历史上的罪恶与耻辱作出认真的反思和检讨,并以通达明智的决策、

勇于承担后果的气魄对此次事件尽快作出重新评价。



  十四年来,我们曾一再重申:当年发生在北京的那场天安门运动,是

学生和市民以和平方式要求民主、反对腐败的示威、请愿活动,绝不是政

府所说的“动乱”和“暴乱”。政府当局动用数十万全副武装的野战军来

对付手无寸铁的示威、请愿者,用一场血腥的屠杀来确保所谓“国家的稳

定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绝不能认为是中国走向文明、进步所必须付

出的代价,而只能被认为是一种反人类的暴行。



  我们认为,现在是到了新一届领导人防开手脚,解除禁锢,彻底了结

“六四”这一历史悬案的时候了。我们作为那场惨案的受害者,深知我们

这个灾难深重的民族,血已经留得太多,仇恨已积蓄得太久,应该抓住一

切机遇,以最大的努力来结束这种不幸的历史。我们更愿意看到新一届国

家和政府领导人,能以处理此次“SARS”灾难为契机,致力于唤醒国人的

良知,建立起社会的道义与公正,以此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和猜疑,

改变至今仍遗留在人们头脑中的对生命及人的价值的漠视,使我们的民族

变得更理智、更富有人性,从而有效地制止灾难的继续和再次发生。而作

为刻不容缓的重要一步,应立即对“六四”事件作出从新评价,并使与此

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为此,我们愿意再次以“六四”受难者对话团的名义,吁请各位就下

列各项事宜促成我们与政府之间真诚、平等的对话:



  (一) 由社会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组成专门的“六四”事件调

查委员会,对整个“六四”事件进行独立、公正的调查,并向全国人民公

布调查结果,包括公布此次事件中的死难者和失踪者名单及人数;

  (二) 责成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就每一位死者及失踪者及

其亲属作出个案交代;如果确证失踪者已经死亡,应责成政府有关部门寻

找交还死者的遗骨;如果确证死者已被毁尸灭迹,应对其家属作出严肃负

责的交代。

  (三)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专项的“六四事件受难

者赔偿法案”,依法给予“六四”受难者及受难亲属相应的赔偿。

  (四) 责成有关检察机关对“六四” 惨案立案侦察,按法定程

序追究事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五)  值此“六四” 惨案十四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我们期

待诸位的诚意回应。我们愿意就上述各项事宜与政府方面进行切实的、有

成效的协商。我们希望政府方面就此项对话作出具体安排。





  “六四”受难者对话团:



丁子霖 张先玲 周淑庄 李雪文 徐珏 尤维洁 杜东旭 赵廷杰

郭丽英 尹敏 张艳秋 黄金平 邝涤清 杨大榕 张树森 冯友祥

吴定富 孙承康 方政 齐志勇 2003.5.29.



~~~~~~~~~~~~~~~~~~~~~~~~~~~~~~~~~~~~~~~~~~~~~~~~~~~~~~~~~~

控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们作为1989年“六四”事件的受害者和受害亲属,于1999年5月17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递交了请求

立案侦察“六四”事件中刑事犯罪、追究原国务院总理李鹏法律责任的控

告书。同年5月24日,我们又向贵院递交了有关此案的补充文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机关应当对公民递交

的控告材料迅速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法定时间内通知控告人。然而

,从递交上述控告书至今已四年过去了,我们却始终没有得到贵院的任何

答复。我们认为,宪法和法律是神圣的,公民有权利也有义务控告任何犯

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应切实保障公民的此项权利。同时我们认为,不管公

民所控告的犯罪嫌疑人尚在任职期间,还是已经任满离职,如果所控事实

证明其行为触犯了刑律,都不应免受指控及法律追究。



  根据我们在1999年5月17日控告书中所列举的大量有关事实,我们至今

认为,在1989年5、6月间北京地区未发生任何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情况

下,当时以邓小平、李鹏为首的中共领导人假借政府名义调动数十万军队

对和平示威者实行武力镇压,对无辜的和平居民实行残暴的杀害,其行为

纯属政府权力及国家武装力量的非法滥用。



  同时我们认为:这起大规模屠杀和平示威者及和平居民的行为,不仅

严重违背了本国的宪法,违背了一个主权国家所应承担的保护人类的国际

义务,而且已由对人权和公民权的一贯侮蔑发展为反人道的暴行,其行为

已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尤其是生命权利的故意侵犯和剥夺,就其造成后果

之严重足以认定为犯罪。



  我们在1999年5月的控告书中还曾指出,当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不仅

参与了这场大屠杀的最高层决策,而且是此一决策的直接执行者,理应对

这场大屠杀及其严重后果负主要责任,其行为理应受到法律追究。



  对犯罪嫌疑人前国务院总理、人大委员长李鹏进行法律追究,是我们

作为“六。四”受害者的合理诉求,即使他今天离开了原有的职位,我们

也决不放弃此项诉求。在此,我们再一次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快对我们

控告的立案,并尽快给予我们明确的答复。



  控告人:



丁子霖 张先玲 周淑庄 李雪文 徐珏 尤维洁 杜东旭 赵廷杰

郭丽英 尹敏 高婕 张艳秋 黄金平 邝涤清 张振霞 马雪琴

吴定富 孙承康 方政等117人 2003.5.29.



作者:陈礼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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