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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 点评马悲鸣妙文 - by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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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点评马悲鸣妙文 - by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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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 点评马悲鸣妙文 - by芦笛 (158 reads)      时间: 2003-5-26 周一, 下午7:0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点评马悲鸣妙文



芦笛



“我曾经戏称芦笛为义和团大师兄,他便顺势称我为师弟。好象我是那王母娘娘蟠桃party上醉戏嫦娥的天蓬元帅似的。其实我这人很严肃,不但从来没犯过第七条,而且笃信给鲁迅父亲开方子的那位中医∶蟋蟀还是原配的好。”



我是称过马悲鸣“师弟”,不过多次说得清清楚楚,我和他的关系,是孙庞之间的关系,我是孙膑,他是庞统,三不动就要算计我,可因为资质低劣,学艺不精,每次都弄个灰头土脸。这网上只有他出过求芦娘子救命的丑,嘿嘿,打不过人家居然哭哭啼啼地请对方的娘子救命:“看着你家官人打人,也不管管。”



再说,你不是自认“其实我是王小波的师兄,没想到让你硬逼成了师弟”么?那和义和团有什么相干?



那鲁迅的话不知出于何典?倒要请教。我还真不知道你和弟媳是“原配蟋蟀”呢。敢情你上网给人家丈夫写公开信,举报贝女士有婚外私情,便是这“蟋蟀情结”使然?你怎么忘记检举人家还喜欢露阴状元的18摸,为诗人一语道破她喜欢长腿男士的真实原因而心花怒放?跟你说,你喜欢原配蟋蟀是你的自由,人家喜欢被才子18摸也是人家的自由,你凭什么去管这隔壁闲事?就凭虚构出来的鲁迅语录?



“在过去的两年中,大师兄芦笛多次轻生,每回都是入了敛,又被我大劈棺给救活了。可他不但从无感激之情,反而跳出棺材来第一个先骂我。就象那《一千零一夜》里那个被渔夫放出所罗门镇妖魔瓶的妖怪,发誓要吃掉第一个救他出来的人似的。”



师弟阿,我跳出来不骂你,不是对不起你了么?我一戒网,最懊丧欲死的就是你。那原因我多次说过了:第一,没人给你提供写作灵感了;第二,没人虐待你,你的受虐狂无从满足。因为熟知你的心事,所以师兄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救济你,如久旱之甘霖,似大漠之绿洲。咱俩师兄弟一场,帮这点忙算什么?你就别老是提在嘴上了,不然我真不好意思了。



“最近这位义和团大师兄又寻了短见。我吸取了以往无数次教训,这回不再援手了。结果《海川》坛主就势楔上了大头钉子,把棺材钉死,使芦笛至少一周无法呼吸。芦笛便象孤魂野鬼似的,在各大网坛四处游走,可能是恨我这次没劈棺救他而迁怒于我,便对我随便一两句的跟帖,大肆声讨。”



师弟阿,你糊涂一世,居然也有灵光一现的刹那,竟能看出《海川》坛主以莫须有的罪名谋杀我,难得阿,不过你还是难免糊涂。大师兄这次并没有寻短见,只是转移到别的论坛上去了。我转移在先,谋杀在后,你怎么连这昭如日月的事实都看不见?获罪就是为此阿,卸磨杀驴是那儿的惯伎。君不见大作家郑义就是如此下场?你当人家真看上了你那狗屁文章?无非是丁春秋惯用的“腐尸毒”而已。



“为了表示对大师兄当年为我厘清冤情之恩,特给芦笛牌位上柱香,以报芦青天当年之明镜高悬。”



本人早声明过,你和郑义的纠葛,本人一概不知,写过的文章一律撤回,没有什么“厘清冤情”之说。马悲鸣和贺文或许是一个人,或许是两个人,我既不知道真相,也毫不CARE。请你不要再来栽诬我,挑拨我和老郑那阶级弟兄的关系。



实话跟你说,我这人逆反心理特别强,当初老郑光临时众星捧月,我决不加入溜须帮,现在有人趁他不在下毒手,我就要出来大骂。上高中时班上团支书红极一时时我和他是死仇,等到文革他老子倒霉,自己挨批,我反倒和他成了好朋友。



“芦笛在《马悲鸣再度腾笑天下》说∶‘三年多前,他在《多维观点》上推出宏文,详细描述女生如何观看猪交配,而队长跟那些困惑不解的女生耐心解释,那乃是猪爸爸和猪妈妈生孩子,队里学大寨的前途就完全靠这一招了,云云。’



而其实我那原话是这样说的∶



【记得刚下乡时,看见两只狗的屁股粘联在一起(后来才知道叫‘狗联担’),很是奇怪,就问队长是怎么回事?队长回答∶‘做爱呢’。



后来分到配种站工作,有少不更事的城里学生来‘学农’,也惊奇地问那牲口互相趴来趴去干嘛呢?我们便也学着队长回答∶‘做爱呢。猪爸爸和猪妈妈一做爱,就能下出好多好多小猪娃娃。咱村今年的「学大寨」就算有成绩了’。】



这里需要厘清的是∶第一,并非专门请女生参观我们农业学大寨的科技成果。第二,这‘做爱’两字是我们队长说的。队长可是贫农。贫下中农的话还有错吗?这是被芦笛逼出猪妈妈和猪爸爸‘做爱’这两个字的原始出处,可他却只字不提。仿佛我犯了天蓬元帅的第七条似的。”



师弟,你怎么以为天下人都和你一样傻?不知下面这话是谁说的:



“「做爱」只是性交的文明说法而已。「性交」这个词很不容易出口,就拿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做爱」代替。科学术语叫「性交」;古典文学叫「云雨」;现代文学叫「作爱」。强奸是强行性交,也即强行云雨,或者强行作爱。”



你们那个生产队长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居然会使用“作爱”这种文绉绉的翻译词汇?这网上并不只有你下过乡。以后编故事,拜托稍微编得可信些,行不行?



“芦笛因使用自己有,而被他恶骂的对方没有的解剖学术语,遭坛主钉了棺材。他却解释说,他那解剖学术语是从英文原著翻译出来的。



如果是人家大英语文学家、大戏剧家或大诗人原文如此,不得不直译,人家严复还有个‘信、达、雅’的‘三个代表’的最高翻译标准呢。芦笛的翻译信则信矣,达则达也,要说雅么,那断是不敢恭维。



更有甚者,那英文原著并非什么惠特曼一流的美国下三路诗人写的,而是芦笛在该解释的前端直供,就是他自己写的。



这样一来,那芦笛因为翻译的技术所迫,为了信达而牺牲雅的自我辩解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他自己写了首英文解剖学的句子,再自己翻译成中文,那版主钉他棺材的理由还是成立呀。因为这英文原著仍是出自芦笛手笔。坛规没有说不可以用中文解剖学术语,但英文不限。



芦笛便钻这个空子先写英文原著,再翻印成中文。等坛主钉了他的棺材,他又自我辩解说那是从英文原著翻译的。



这是否能作为赦免芦笛的理由呢?



请陪审团明鉴。”



嘿嘿,指东打西是你的惯伎了。那上面关于那些翻译的屁话,我早就在“腾笑天下”帖里驳斥过了,懒得再说。因为你不懂英文,从来不看坛子里的英文帖,弄出这笑话来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像你这样的人不少,所以还是要澄清一下视听。



那剧本原来是英文稿,我当时把办公室电脑的中文软件卸了,既不能看也不能写中文。闲着没事,就信手打出英文剧本来。写完一段贴一段,共是五段。贴出后也没什么事,周末我就把那剧本翻成中文贴出去。次日一看,不但中文剧本被删了,就连英文剧本涉及到那个解剖词汇的第三段和第五段都给无故删去了。那两段本来一直没给删去,已经有了近百的点击数。



本来,众议院的规矩,是“民不举,官不究”,但此前根本无人举报,因为有个解剖词汇就无理删除,激起了我的愤怒。但我还是隐忍了。直到后来看见斑竹07放纵鼓励18摸派诗人侮辱两女士,某斑竹又把你的伤阴薄德、背信弃义下作帖先后选入导读和精华版,我才达到临界点,决定利用坛里赋予作者的特权将那剧本加入文集,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如今你出来代奸坛立法,说什么“坛规没有说不可以用中文解剖学术语,但英文不限。”这话师兄迟钝,怎么也看不明白。既然“坛规没有说不可以用中文解剖学术语”,那我用了还算犯什么坛规?你这不是不请自来地为我辩护么?笑死我了!或许你是重复以前的伟大理论:“作法律没有明令批准的事即为犯法?”



和你打架四年多,我早明白你那怪脑是怎么长的了:你害的是和樊教授一样的毛病,没本事说清楚最简单的意思。你其实是想说:坛规禁止使用中文解剖词汇,但英文不限,是不是?



师弟,如果你真是这个意思,那么第一,请出示明令禁止使用中文解剖词汇的坛规条文;第二,既然英文不限,我把英文原稿贴出来,请你代我转贴到“罕见”,如何?



老实跟你说,哪怕奸坛不下令封我笔名,我的去志早决,此前不但早就宣布离开,而且还给奸坛的朋友打了招呼,说明我永远不会回去了。斑竹07毫无必要地下此毒手,在天下人面前造谣诬蔑我“用性语言攻击女网友”,无非是他本人放纵流氓侮辱女网友的丑事被我在外坛公开揭露,恼羞成怒报复而已。



可惜这么一来便坑了他本想保护的人。我为了自辩,不能不把那剧本贴出来请天下人公断,于是那剧本和他无理删除的“如何解读那兰性德先生的文章”都先后进入了读者远比奸坛多的“万维天下”的导读,弄得本来不知道、没看过的人都知道了,全网沸沸扬扬,教授和贝比狄奥特因此扬名天下,正是“身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笑死我了!



在这种情况下,你还以为我想通过所谓陪审团讨个公道,笑话!而且,你以自己特有的惊人迟钝,居然还敢来赶这趟混水,不断地跟我喂招,每次都为我殷勤地提供机会,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把斑竹18和斑竹07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兜出来,还在“罕见”给我的文章作联结,简直成了我派到那儿去的第五纵队!哈哈,乐死我了。我那“狗联担权威一语道破某种奇特世情”的帖子您还没答复呢。拜托赶快在“罕见”答复,然后再作个联结。这才不枉是我的好师弟呢。



最后跟你说,既然你有种把旧作贴出来,我也就把相关旧作贴出来,博众人开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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