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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 旧作:信口发宏论,师心放厥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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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旧作:信口发宏论,师心放厥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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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 旧作:信口发宏论,师心放厥词 (147 reads)      时间: 2003-5-26 周一, 下午7:2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信口发宏论,师心放厥词



韵谷



因为实在不忍心看著马悲鸣出乖露丑,鄙人不揣冒昧,给他开了几次常识与逻辑课。讵料良言苦劝“有如东风射马耳”,他胡言乱语越出越奇,最近竟连妄想症的症候都出来了。上次他幻想自己是“北上抗日的红军”和“岳飞”,我是“中央军”和“秦桧”;这次又一会儿拿我当苏武,以为他是李陵,一会儿又说我是庄子,以为他是惠施,最后索性以为他自己是交尾的昆虫、发情的公猪或公狗什麽的,一口一个“你们人类”怎麽怎麽的,真真让人哭笑不得。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早知粗浅的逻辑与马先生的尊脑水火不相容,硬灌会导致神智错乱,敝人当初怎麽也不敢误用虎狼药。



但他就是缠定了我,他教导我说:“你不能拿你们人类那套‘父母包办’、‘组织介绍’、‘门当户对’式,被扭曲了的变态爱情来套动物之间纯洁真挚的爱情。畜生之间的恋爱从来都是自由的。而自由恋爱正是你们‘新人类’反封建婚姻所追求的目标。”



在马先生,“自由恋爱”就是自由性交。畜生之间从来实行自由性交,所以只有它们才懂“纯洁真挚的爱情”。虽然人类比起畜生来真是无地自容,但幸亏还有嫖客这种人中之龙凤,天地之灵秀。他们到处狂嫖滥交,爱得自由,恋得生猛,“如何不是大情圣、大情种、大情痴?!”至于正常人,因为种种道德伦理约束,只有“被扭曲了的变态爱情”,真是可怜虫。



这段奇文真该用恭楷大字抄了,张贴于天下所有妓院门口,可惜《多维网》不是此类去处,实在是浪费了。看了此文,我几乎要怀疑马先生是老鸨,也不禁暗暗为先生捏一把汗:万一尊夫人知道了您老心目中的丘比特与维纳斯原来是嫖客和婊子,而“狗联担”竟被您老当作图腾无限敬仰!



是个人都不能相信、不敢相信世间会有这种文字,可它的的确确是从咱们“北美著名政论作家”马悲鸣先生嘴里放出来的。马先生说得很对,动物是自由“恋爱”,但其“恋爱对象”包括父母兄妹,纯种动物就是这麽配出来的。马先生在配种站工作时大概看多了这种“自由恋爱”,“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景仰心仪不能自已,因而立下大志,毅然自绝于“你们人类”,甘作畜生。



作牲口毕竟是个可望不可及的“共产主义”般的理想境界,以现代科学之先进,只听说过做换性手术的,还没听说过把人变成牛首蛇身的。不得已而求其次,马先生只得退而歌颂嫖客,尊之为“大情圣、大情种、大情痴”。他问道:“婊子爱钱,嫖客爱婊子。若婊子不爱钱,或嫖客不爱婊子,那便如何嫖?”真不愧是此道高手,一语道破个中关窍:“爱钱”和“爱婊子”都是爱,而且还是“纯洁真挚的”、没有“被扭曲的”爱情。这种爱情可以通过金钱交换而实现,而且一次付清,热蒸现卖,立等可取,既不须脉脉相思,又不用苦苦追求,何等明白爽快!如果能象如今大陆上那些嫖客们用公款、甚至“开白条”嫖妓,那就更臻于为他老人家心驰神往的畜生们的“自由恋爱”圣境了。



为了证明他的“嫖客是情圣”论,马先生还把柳永搬出来(按,他还忘了嫖妓圣手杜牧)。姑不说古代士大夫一面鼓吹“烈女不更二夫”,一面将蓄婢纳妾狎妓等玩弄女性的恶行当作风流韵事津津乐道,是典型的虚伪的中国道统,就算柳永真的是古往今来第一个“大情圣、大情种、大情痴”,他毕竟只是无数嫖客之一。以一个个例证明所有的嫖客都是情圣,正如见到一匹黑马就断言天下的马都是黑色的一样,在逻辑上叫做以偏概全的“不完全归纳”。这我早就教过先生了,您怎麽就学不会呢?柳永好歹还会“奉旨填词”,当今用那些公款、白条嫖妓的“爱神”们有这般风雅麽?就是先生您在妓院追欢买笑时难道又有巫山神女相助,每“爱了一次”就文思泉涌,才气喷发,有如李太白“斗酒诗百篇”?



提到逻辑,我忍不住又要劝马先生,这玩意儿实在是跟您老的尊脑冰炭不同炉,硬要东施效颦,勉强塞进去只会弄得走火入魔,丧失您那本已少得可怜的理智。您老既精通《庄子》,想必知道硬要凿开混沌“而混沌死”的道理。每次您老用上“证毕”的字样,都要制造出无数笑话来。求您还是饶了咱们快破的肚子,不要再用“逻辑”来包装您的胡言乱语。您卖弄了半天《庄子》,其实只是这麽一个三段论:“不是动物就不可能知道动物心理,韵谷不是动物,所以他不知道动物心理,所以他不知道牲口交媾时是否有爱情。”



这麽简单的一个三段论,您就是下定决心非要弄个笑话百出不可。您开头驳我:“子非昆虫,安知昆虫之无爱?”后来却从“昆虫”飞跃到“牲口”、“畜生”甚至“动物”,大谈起动物之爱来。我反复教过您,概念的外延有大有小,推理时概念的外延必须保持不变,这就是“同一律”。所以,“昆虫是动物”没错,以“动物”代换“昆虫”的概念不行。昆虫属於低级的节肢动物,牲口、畜生是高级的脊椎动物,就算牲口会“爱”,连“心”(高级神经系统)都没有的昆虫,又何来“心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些都是初中动物学的常识,不用化身昆虫或畜生就能知道。



这里索性再教您一点常识,性交是连植物都有的一种生理行为,它们不是《聊斋》里的黄英、香玉,根本没有神经元,更没有性激素,又怎麽个爱法?又如鱼类的交媾是体外完成的,谁的卵子碰上谁的精子完全是随机,“爱鱼”们事先根本不知道,也无从控制,这也是“作爱”、是“纯洁真挚的爱情”吗?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读破万卷书,行了万里路的学贯中西的大学者,居然会说出“猴子变人”的昏话来,彷佛进化论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的魔术!达尔文说的是现代人和类人猿可能来自于一个共同的祖先,他什麽时候“初探”过“猴子变人”?



无知如您,总算还知道“不是动物就不可能知道动物心理”的大前提说不过去,所以在“证毕”之后赶快又补上:“韵谷不是动物心理学家,与动物界也从无沟通”,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默认了“动物心理学家虽非动物,但知动物心理”。这个大前提的破绽还不止此,根据逻辑学,若正命题成立,逆否命题也成立,於是我们就得出:“知道动物心理者必是动物”。可惜动物“心理”却恰恰只有人类的学者才知道,没有智力的动物自己反而不知。而且,马先生怎麽知道“韵谷不是动物心理学家(按,应为行为学家)”?您老作此斩钉截铁的断言的“充足理由”,在下可得而闻欤?



就算这个三段论成立,“知道动物心理者必是动物”,马先生既深知“牲口交媾时”有“纯洁真挚的爱情”,只有他本人是动物,才能“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充分体会“风马牛”时的激情。证明来证明去,他的目的还是要坚决证明自己是牲口,不是“你们人类”。马先生,您老醒醒,别这麽吓唬人。您老是人,不是畜生!



马先生说“韵谷告别文坛”,此话未免太抬举韵谷也太抬举您老人家自己了,您真的以为这趟浑水是什麽文坛麽?上次我在《再谈“马悲鸣现象”》中说:“马悲鸣现象的出现,是本世纪(按,应为上世纪)最大的黑色幽默,它反映了国人的、特别是刊物编辑们的文化水平与思维能力的普遍低下,是中国文坛的耻辱。正是这一点才是悲哀所在。”现在我才悟出了编辑们高人一等的经济战略眼光。正如马戏团需要一个小丑出来插科打诨一般,要招徕读者,他们还真得靠这种奇人奇文来搞笑。有分教:“养八哥不如逗活宝”,欣赏傻子出丑是国人残忍的习惯之一。但马先生虽雀跃著当免费八哥,热心介绍牲口同志们的性交心得,我却腻透了扮演戏弄“双头蛟”侯通海的黄蓉。我从来没有这麽憎恨过自己写的这种“文章”,与这种浑人莫名其妙地缠斗,胜之不武。



所以马先生,拜托了,不要再缠著在下不放。要是您还不识起倒,下篇文章请您回答我一而再、再而三求您回答的问题:您过去说日本兵强奸中国妇女是“爱了一次”,这次又断言“嫖客爱婊子”,您是不是真以为日本兵强奸中国妇女是爱上了她们,是“纯洁真挚的爱情”的表现?万千看笑话看得津津有味的观众正等得心焦,您真有种就不要再回避这个问题。



最后请代向尊夫人表示最诚挚的安慰和同情,韵谷这厢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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