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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Cisco:老老实实回答狼协(洁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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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战兢兢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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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正经地回答你:
1.你问小左的问题和我的帖子主题毫无关系,我看都不想看,别说回答!
2.我的问题,你想回答,就请正式回答!你不想回答,就说不想回答,没有人强迫你!
3.我的观点不变,我从未对坛方是否违反程序作出判断,而是坚持认为只有独立的第三方的说明才是可以信服的!法官既然承揽了诉讼文本,向网友做个公开的正式的交代(楼下法官的信不是主动贴出的,应该不算最后交待)这件案子是否完结也是职分内的事情。
法官自己都没表态,你若是心中无鬼,这么急不可待的想堵住别人的嘴巴干吗?——请注意,你是用坛方代表的身份阴阳怪气地去堵别人的嘴的!
如果法官迫于你的淫威,不敢出来表态,除了能说明你的无耻,并不能证明我的失败,我的朋友看的只是你的黔驴技穷的“笑话”,而绝对不是我的!
不怕老实告诉你,我根本就不敢奢望三位大法官出来说话,只是想让你更彻底的暴露你的真实嘴脸而已!
4.从第一次我们辩论开始,都是你跟我的帖子,我从未主动跟过你的帖子,都是你在纠缠我,自己记清楚了!
正经回答完了,也和你“来点轻松的”:
首先警告你,利用“公告”假公济私,对已经被你封了笔名的人进行和主题毫无关系的贬低抹黑,挑拨他和朋友的关系,只能说明了一件事情:你已经黔驴技穷!
咱们接着再聊:
我说狼主席啊!
你好歹也是个坛方代表,你没本事或者不想回答我的问题,不要像某个最近据说“气疯了”的中文论坛上的某大款一样阴阳怪气东拉西扯些和主题毫不相干的事情。
你不替你自己的形象着想,也得想想你代表的那般兄弟们看着你这张口结舌理屈词穷气急败坏的样子为你大倒胃口啊——你不是一贯最喜欢用枭首示众来展示你的大度和十全武功吗?怎么这会儿这么脆弱呢?我还来不及再次按你的要求修改我的帖子,就急不可待的封了我的笔名了呢)
本来说了不回应你的讽刺,但因为又事关程序,所以照例要来“假扮高尚““做作”一下"恶心”你一回!
我刚才还说了,这世界上有些人什么素质都缺,唯独不缺尖酸刻薄的小家子气和街头好汉睚眦必报的悍气:
您说:“对这种假扮高尚“义愤填膺”的做作,总有抑制不住的恶心”,如果某大款在这里,恐怕要惊叹“这种惊天动地的愚昧”的话都说得出来了!
让我告诉你一个常识:
尽管平时懒懒散散,随随便便,但一碰到涉及程序,规则,法律的事情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假扮高尚”。因为我一贯对法律、程序、规则心存庄严肃穆之心,所以让你“恶心”也是不得已的事情。
一贯以为,在程序、法律框架下辩论或者解决问题,不怕你假扮高尚,而是怕扮得不像。
扮得越像越是说明假扮高尚者对程序规则的尊重,越说明你对法律、规则、程序心存庄严肃穆之心。
我不知道你上过法庭没,也不知道你看过电视上的庭审没?在讲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护人人平等的资本主义国家,律师折辩,证人作证,一口一个“法官大人”,“以***(比如上帝)的名义”,以及一大套维护法庭气氛庄严肃穆的繁文缛节,按你自己的说法,恐怕多看几眼,一定早就“恶心”死掉了,还会有机会在这里连月不休的自言自语?
在文明社会,不怕你扮高尚,就怕有些人用成吨的肥皂都洗脱不了街头好汉的习气,死命想扮高尚都扮不来。
如果对自己亲手参与的规则,你认为根本就不值得用一种庄严肃穆的心态对待,而是喜欢用市井泼妇骂街或街头流氓打架的方式解决。
作为“与人斗,其乐无穷”年代里长大的一代,你无疑是占着天然的优势,作为尊重游戏规则的一代,只知道在程序规则下小心谨慎地解决问题的一代,面对你的铁嘴钢牙,我自然只有敬畏逃避的份了,哪里还敢继续对你这剃头刀乱舞的战神说三道四!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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