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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西乌拉帕: 农村土地私有化,一道绕不过的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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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乌拉帕: 农村土地私有化,一道绕不过的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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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西乌拉帕: 农村土地私有化,一道绕不过的弯? (774 reads)      时间: 2001-12-29 周六, 上午1:3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农村土地私有化,一道绕不过的弯?

西乌拉帕





(作者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理论和学术探讨。欢迎转载或转贴,但须署名西乌拉帕。感兴趣或有意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的朋友,请来信。电

子邮箱:xwlp@elong.com )



引言:



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早已表明:没有清晰的产权界定,是根本无法实行市场经济的。而要明晰产权,又不能回避将产权落实到“自然人”头上的问题。其实,这不

过是“私有化”的一种变通说法。我实在看不出二者有什么区别。以前我们总是谈私色变,至今仍然遮遮掩掩,私有化到底有什么可怕的呢?!只有某些人才知

道。



农民自古以来就盼望拥有自己的土地。

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农民,犹如没有股票所有权的“股东”一样滑稽和不可思议,这样的“农民”他能够叫着农民吗?!他至多只能被称为雇农!而最大的雇

主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国家拿走的太多了,雇农就没有了种地的积极性,按理就要退租,退租了你就可以不交地租。



可是我们目前的这种离奇雇佣关系中,最大离奇之处在于:即使你觉得租种国家的土地再不划算,你也得上交相应的租金(税赋)。中国的雇农毫无选择权。

种地变得无利可图,就只有出门打工变卖廉价劳力挣钱来弥补亏空、上缴地租。这就是目前中国农村的实质和普遍现状。



土地与农民本来是不可分离的,但我们硬是将二者分离了50年!这“千古绝唱”还将继续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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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往往在根本上决定着其使用效率的高低。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源,就更是如此。



千百年来,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从来都没有动摇过,直到大陆解放,土地成了公有,农民不再成为土地的所有者。计划经济时代的土地公有制和大锅饭分配

体制,严重制约和压制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同样数量的土地上,竟然出现了成千上万的饿死者。



伟大的共产党人当年以“打土豪、分田地”这样一句简短而实在的口号,赢得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支持,纷纷送儿送夫上战场。没有这样一句庄严的承诺,革命要

取得成功,几乎不可想象。但好景不长。解放后没几年,土地就被收归了国有。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了公社社员,吹号出工吹号收工。人的积极性再次急剧受到

严重挫伤,生产能力十分低下,结果饥荒连连,饿殍遍野。



20世纪80年代初那场伟大的改革,也是从农村土地制度发轫。随着“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制”、“责任田”的实行,中国大地随之复现了久违的勃勃生

机。老百姓的劳动积极性一下子爆发出来。中国从一个粮食短缺、饥饿横行的国家摇身变为一个粮食产量叠创新高、基本解决了温饱的国家。吃饱肚子的问题

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但是,对大多数中国农村来说,目前的景况也仅限于能够吃饱肚子而已。要说小康,其实还差得远。为什么?因为老百姓的种地积极性严重下降。



这种下降,表面上看,是三增一减造成的:对公税负的只增不降,农业物资价格的只增不降,小孩学费的只增不降,结果造成了农民种地净收益的只降不增,

直至出现种地亏损。



这三增仍是表面原因。根本上的原因,仍然在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在土地公有的情况下,土地承包制的实质,不外乎是所有的农民都成了国家的雇农。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才是农民的。这样一种分配顺序,其实已

经将农民置于一种十分被动的地位。农民并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完全的市场主体。



首先,国家和集体的分配比例,那不是农民自己可以控制的。农民要想从种地中获利,除了想方设法提高土地产出之外,没有别的任何办法。事实情况是,国

家和集体分成比例在呈刚性地持续上升,这就要求土地单位产出增长率必须超过(至少等于)国家和集体分成比例的增长率。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农民的实

际收益不下降。但土地这种资源的特性就是其产出不可能无限度提高,到了一定水平就只能停滞不前甚至因为长期的耕种而使土地质量变得瘦瘠,产出不增返

降。



(农村问题专家、中国农业部高级研究员温铁军,从更深层次指出:由于各方面因素的累积致使农民负担不断加重,农民投入产出矛盾加深。他指出,“从1992

年国民经济进入高速增长以来,农村外出打工迅速增加,农业劳动力绝对量有所减少,而农机总动力、化肥、农膜、农村用电量则呈数十倍地增长。同期,农

作物作业环节上的生产服务性消费也进一步扩大。国家统计局的农业核算资料显示,1999年农林牧渔业服务性支出达1225亿元,比1995年增长40%多,年均增

长9%左右。”对于产生这一状况的原因,他作了以下分析。

“一方面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带动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独立和在新基础上的联合,这些都对农业基础

设施投资增加了需求。但是另一方面,农业投资的增加,又导致农产品成本不断上涨。据农业部测算,90年代农业成本上涨年均递增10%。这导致农业特别是

粮食生产的投入产出比严重不合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迫使国家在1994-1996年连续提高粮食的国家定购价格,却又造成改革开放20年来第三次粮食等农业主

产品的卖难和积压,我国大多数农产品在价格和品质上都已经没有国际竞争力。再加上各种负担摊派到土地上,迫使农民大面积弃耕撂荒。”

“由于农村除了恢复家庭经营之外的其它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尤其是在农村传统政治体制不适应农户经济的矛盾下,农村所有盈利行业的垄断程度都在加强,而

这些部门的改革更加滞后,农民不得不向政府下伸到农村的垄断部门支付日益增加的“服务”费用。

“近年来,农民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医疗卫生、交通通信、文化教育等部门,越来越多的农民看不起病,上不起学,负不起电费、打不起电话。从统计数据

看,这种“服务性消费支出”占农民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已由1995年的15%上升到1999年的22%左右。” )



其次,要保持土地产出能力的持续增加,需要农民对土地不断进行化肥方面的投入,使用高效率的农业机械,购买高产的优良种子,采用先进的科学耕种技术

和方法,同时还需要对土地进行间歇性的轮种,以保护和恢复其肥力。



但在农民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只是他们挣钱的一个工具而不是他们的私有财产。这样的情况下,城市里国企承包制的种种

弊端也在农村土地承包制上同样出现:对土地利用的短期化,急功近利,过度使用化肥,造成土地肥力下降,产能下降,土质板结,等等。



再次,土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若干个小块分割,阻碍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大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使得农村劳动生产率极其低下,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

大生产的进程。至今,大多数地方的农业仍然全靠手工完成。这造成粮食单位生产成本高居不下。在市场上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土地私有化之后可能出现的情况。



一种资源,只有放到市场的环境中,它才能做到价值发现。才能够通过市场实现其最佳的配置。土地也不例外。土地成了农民自己的私有财产,随之就成了一

种真正可以流通买卖的商品。这时候,种田高手就可以种更多的地,不擅长种地的人将逐步让出其土地使用权乃至所有权,并获得现金。从而实现了人力资源

和土地资源的双重优化配置。



失去土地的人获得了现金,他可以靠这部分现金从事别的行当。也可能坐吃山空,但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坐吃山空之后他就只有去受雇于人出卖劳动力。有人

担心这会产生大量一无所有的破产农民,影响社会稳定。其实,即使土地没有私有化的今天,离开土地进城打工的农民,有谁不是受雇于人出卖劳动力的呢?

既然同样是这样的结果,如果是在土地私有制的前提下发生,就起码给了农民一个选择或者机会:是种地还是进城,起码他出售土地还可以获得一部分收入,

不至于成为赤贫。目前土地承包制下弃田进城的农民,其实是两手空空、被迫无奈的进城,没有任何保障可言。其处境远比土地私有化条件下更惨。他们连起

码的选择都没有。因为种地是明显不划算的。



在土地私有制情况下,种地能手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获得发展:一,除了种好自己那份土地之外,他还可以租用大量别人的土地,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种地才能。

二,随着种地能手收益的积累,他将逐渐有能力来收购别人的土地。这样,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了土地逐渐向种地能手集中的过程。当手中拥有大量土地的

时候,种地能手自己就有必要也有积极性去购买和使用大型农业机械,主动采用最新的科学技术,从而降低单位成本、提高耕种效率,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就会

形成。



种地能手的发现,只能依靠市场来自动实现,它也的确能够实现。在这方面,市场比政府更有效。目前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其实仍然是一种按照人头而不是种

地能力来进行的平均分配。它最大的好处是可能使绝大多数人能够获得基本的生存保证,但却不能使土地和人力资源得到最佳利用。形成大家都有一口饭吃,

却总也吃不好,只能解决温饱不能实现真正的富裕。只有那么一亩三分地,你再能干,又能怎样?这样,就形成了土地和人力资源的双重浪费。使得农业规模

化经营始终难以实现。



另外一方面,如果考虑到国家机器的日益庞大导致税收负担的刚性上涨压力,土地因为收益率递减造成大片土地撂荒,这样形成的资源浪费正在越来越严重。

那么,我们说,土地承包制,如象国企承包制一样,作为一种过度时期的土地制度,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关头。

国企承包制之后出现的股份制改革的实质就是产权的明晰化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所有权的自由流通。土地也需要产权的明晰化。既然建立市场经济制度是我们

的既定目标,那么,庞大农村的土地资源公有制度却至今没有任何改变,这就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只有所有权的市场化,经济结构调整才能完成。经济学家陈淮说:在过去20多年的改革中,我们曾经长期企图在不触动产权制度的前提下寻求国有经济改造的

途径和提高国民经济经营性资产利用效率的方法,但未能取得具有普遍意义的预期效果。其实,市场经济发达与成熟的根本标志,是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加入到

交换过程中来,即产权的市场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流动和不断优化再配置资本。这个观点,不仅适用于城市国企改革,也同样适用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的改革虽然以农村为先导,但农村的改革发展进程却在土地承包制上止步不前,一直持续到现在,已经有20年的时间。



相比之下,城市里的国企改革,在经历了短暂的承包制的探索之后,就迅速进入到了股份制。股票大规模的发行实现了产权的明晰和定价的市场化,并为产权

的流通与交易奠定了基础。



反观农村改革,可以说是一场非常不彻底的半途而止的改革。农村改革如果说在当初曾经为整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注入活力和提供经验的话,那么,现在农村

改革的长期停滞不前,已经严重阻碍了整个改革的纵深发展。这表现在:



1、 农村贫困化带来的社会和政治不稳定压力不是在减轻,而是日益加强;

2、 以小家庭为单位的作业方式导致粮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整个农业应对WTO冲击的能力相当脆弱;使得中国在在加入WTO谈判时在农业问题上没有退路可

走。因为一旦妥协将给本来就竞争力低下的农业带来更加巨大的冲击;

3、 农村大面积贫困,使得对城市工业品的购买力十分低下。这直接影响了国企的经营业绩和改革深入。

4、 农民抛弃土地到城市打工,成为了真正的赤贫。构成对城市经济和社会稳定的种种冲击和挑战。



总之,农村问题已经到了“不突破就不能发展的时候”了。在今年刚刚过去的人代会上,“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已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首次提出。

这被称为“新土改”。这已经从观念上迈出了一步,但还远远不够。将土地所有权改革视而不见,而大谈什么“使用权流动”,仍然是治标不治本的思路,有点

象小脚女人走路。



政府对于农业的适当扶持与补贴当然是必要的,但一方面,政府财力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入世之后将面临WTO成员国的监督和制约,使得政府补贴与扶持不

可能在高位水平持久进行。



农村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自身竞争力的提高,而后者的希望则在于农业产业化,也就是实现大规模的高效率大农业生产。只有这样,农业生产成本才会有效降

低,利润率才会提高。市场竞争力才会得到有效提高。这是应对WTO冲击的根本出路。



要解决农村问题,要实现农业产业化,要消灭农村的贫困,根本的办法仍然要从土地所有制上下手。农民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丝毫不应小看其自我判断

能力。谁轻视这种能力,谁将付出巨大的代价。土地一旦私有,相应的土地二手流通市场自然就会应运而生。农民在市场利益的调配和驱使下会自动实现或留

或走的决策。



土地不私有化,要实现真正和持续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几乎看不到希望。农业产业化或者说规模化经营之后,农民总量将大大减少,多余的农民将进入大中城

市,转变为产业工人或者服务业者,更多的农民将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找到自己的适当位置。



总之,土地只有真正私有化,才会促进农业产业化运作,只有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才能够带来农民真正的增收。农民奔小康和实现富裕才真正有望。



既然土地私有化势在必行,为什么我们长期以来一直没有触及这个问题呢?



抛开意识形态领域的种种顾虑不说,长期以来对土地私有化的讳忌莫深,恐怕在于担心会造成农村贫富差距的拉大、出现土地向有钱人集中。



事实上,这种担心是十分值得商榷的。



首先,目前的土地承包制下,大家按照人头分田,的确在这个水平上的差距不大,保证了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温饱。但这种公平仅仅限于保持在低水平,某种程

度上是另外一种不公平,至少对于那些种田能手来说是如此。这不仅直接导致了土地资源和农业人力资源的低效利用,而且出现了大片耕地荒芜,资源浪费严

重;



其次,土地作为一种资源,向最能够发挥其效率的地方流动和集中是其内在要求。表面上看土地是在向有钱人集中,但如果我们深入观察,就会发现其实质是

在向土地使用效率高的地方集中。如果一个人仅仅是有钱,而不善耕种,也不擅长聘请种地能手来耕种-----总之是不善经营-------那随着他土地经营效率的下

降,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其手中的土地迟早会发生转手,向真正的使用效率高的地方流动和集中。这就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神力发挥作用的地

方。



我们已经知道大量农业人口的出路在于实现农村城镇化,使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这其实只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认识。“减少农业人口、实现农村城镇化”作

为一个方向来看,当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减少农业人口、实现农村城镇化”怎么实现?谁来实现?谁向城镇转移谁不转移?



首先,行政命令肯定是行不通的。如果依靠“一刀切”的行政命令,则会出现把种地能手或者愿意继续种地的人转移到城镇里去,而把不擅长种地或不愿意种地

的人留在农村的现象,从而继续出现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看来问题的解决依然得依靠市场机制来自发完成。



进而言之,土地资源向有钱人集中有什么不对吗?



我们如果承认,财富是价值的体现,能够获得财富的人----如果他是遵守法律的话----这样的人往往是懂得利用社会资源的人,是能够使资源发挥最大效率的

人。试问,土地资源不向这样的人集中,那它向什么人集中呢?



土地不集中的反面就是分散和小家庭耕种,后者已经被证明是一种低效率的、注定要被大规模生产取代的方式。看来土地走向集中和规模化经营是不可避免

的,也是必须的。关键是怎么集中,采用什么方法来集中?是采用过去传统的行政命令使土地集中吗?这只能意味着一种倒退。而且政府行为往往是低效率

的,它不能很好地解决“向谁集中”的问题。看来仍然只能依靠市场。要依靠市场集中来进行流通,土地资源就必须先明晰其产权,完善其作为一种基本生产要

素的起码特征。没有所有权的明晰化,没有流动性,就很难顺利流通和准确定价。



在中国,9亿农民占了整个人口的3/4。农村改革关系着整个改革的进程。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过去我们一味只关注城市国企改革,改来改去,到头来却发

现,没有农村改革的配套,没有农村市场的开发,没有农民收入的提高,国企改革其实并不能独善其身。



现在,中国已经加入WTO,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再次被推向了前台。

在谈到WTO对国内的影响时,朱总理说:“我最担心的是农业!”

该是我们回头认真反省农村政策并进行更加彻底的改革的时候了!



如同当初国企承包制的种种弊端暴露出来之后,长期被当作资本主义私有化而忌讳莫深的股份制终于不得不被大规模推广一样,下一步农村改革的中心,笔者

不妨在此大胆的预言,必然将是土地私有化。



这是一个绕不过的弯



我们的先圣曾经说:“民有恒产,方有恒心”。只有土地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农民才知道爱惜,才舍得投入,才会做长远的打算和规划。这个古老的道理,今

天乃至今后都不会过时。





(2001/3/25 西乌拉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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