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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斑竹04 脑筋不清,他认为我的才不清,并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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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认为斑竹04 脑筋不清,他认为我的才不清,并举例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标题:
我认为斑竹04 脑筋不清,他认为我的才不清,并举例
(215 reads)
时间:
2003-5-13 周二, 上午2:04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斑竹04 看来我需要帮助你这位“脑筋清楚”的恢复一下记忆 5/12/2003 09:55 [Click:10]
这是我的原贴。仔细看看你有没有把事实顺序颠倒。
如果还不清楚,建议去翻翻旧贴,看看是不是象你所说的“斑竹04明明知道陪审团是在整个事情基本平静下来后,他的禁止令已经颁布的情况下才说重新启用的。”?
附:
作者: 斑竹04 这里是你的一贴清醒剂 5/5/2003 16:12 [Click:63]
1) 你在这里骂我是芦笛的“走狗”,按律当删;由于你一再违反坛规,还应该封你笔名;
2) 我把别的斑竹已经删了的贴找回来,让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是“走狗”;
3) 你把我删你的一篇贴子重贴,意思是我删你的而不删他的,所以我是“走狗”;
4) 我告诉你,你的那篇贴子被删不是因为你骂他(你们几个当时骂作一团,但我只删你的,其它人骂芦笛的我并没有删,因为芦笛也骂别人了。至于骂的程度为何,我没功夫分辩,所以只要没有人举报,我就不管,让他们骂去),而是因为你那个贴子涉及网友隐私;
5) 如果你认为那不是隐私,所以你的贴不该删,删了就是“走狗”在冤枉你,那你可以向陪审团申诉;
6) 如果陪审团对你的申诉不予理睬,或者判你输,那么说明你的“隐私”定义只对你自己管用,你的贴子该删。你把自己那方面的事情在这里乱嚷嚷我可以不管(当然不能太不堪),但是你涉及其他人的隐私,我只能快刀伺候。要抱怨,你只能抱怨陪审团不公。对着墙角哭去吧,我帮不了你。
7) 如果你不向陪审团申诉,那么本斑竹只能断定你不想讲道理,会禁止你继续就同一问题纠缠,浪费大家的时间。这就是“如果你不讲道理的话,老狼最不讲道理!”这句话的意思。
现在清醒些了吗?
如果还不清醒,继续纠缠,我立刻封你笔名:除非你向陪审团提出申诉。本来在你骂我“走狗”的时候就可以封你了,但是我给你讲道理的机会。现在下面道理已经讲的够清楚了,所以我不会再跟你浪费任何时间。
请注意斑竹04这么讲的时候,陪审团是被坛方终止的项目,没有任何形式的公告说再次采用了。
我也找了个例子
斑竹04 黄牌警告RE 5/5/2003 19:23 [Click:90]
关于你连续上涉及网友隐私的违规贴一事,本斑竹已经作出结论和解释,并给予了你充分的表达意见的机会。此事到此为止。如果你仍有不服,请在此正式表达向陪审团申诉意愿,在你的申诉意愿获准通过后, 你可与本人在陪审团面前充分辩论。否则禁止你仍然就同一问题在此继续纠缠,如有违反,立封笔名。此布!
斑竹04
只是提请诸位观众关注两件事,第一是时间,斑竹所举例子虽然是在警告贴前,但是只早一个小时零十一分钟,而且是跟贴。其实斑竹04最早提出陪审团字样不是他所举的这一贴。他还使用过狼协笔名在与我的辩论中提过我可以找陪审团解决。试问我应该如何看待那样的意见?他在思路上逐渐提出的再开陪审团事宜,即使在正式提出后,仍然需要我去推动。第二,我个人把他在警告贴中的话当作正式发布的公告,作为这次陪审团重开的公告。这么作的理由是,斑竹04多次使用这种形式正式发布各种处罚措施,而斑竹04很少在跟贴中进行处罚。而且只有作为主贴,才能认为是斑竹的正式意见。或者官方意见。
现在请斑竹04自己搞清事实。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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