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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伊朗民运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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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vis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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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昨天在学校里看见张海报,说今日某时某刻,伊朗民权协会将在本校某教室做演讲,不禁好奇心起。于是下课之后,没像平时一样泡在机房,直奔演讲地而去。待赶到后坐定,每人先发一张传单,上书伊朗国内人权情况之恶劣,妇女之无权利,儿童之受压制,酷刑之骇人等等。俺印象最深的是上面说同性恋在伊朗会被处决。墙上另有几幅画报,内容大同小异。其中一张写到某地一名妇女因婚外情生下一子后,被众人乱石打死。俺左右两边恰好都坐的是伊斯兰国家女生,不过左边一位头巾长袍俱全,右边一位则是典型(非典?)时髦女青年,穿着大概能把安拉气死。要不是她起身跟来演讲的人打招呼,俺都看不出来她居然也是伊朗人。估计把她按当时的打扮扔到德黑兰大街上去,用不了五分钟就血肉模糊了。
稍后主讲者开始控诉。此人一中年男子,额头及鬓角有些许白发,据介绍乃是伊朗民权协会主席,不过没提在国外流亡了多少年。具体讲话内容主要是说伊朗人权状况糟糕;法律规定男女不平等,如同工不同酬;儿童为家中长辈之私有财产,无自由发展之权利;婚外性行为会受严惩;偷盗者会被判断肢之刑;法庭无陪审制度,一切裁决均由法官独断,且无假定无罪之制度;街上行人看见有妇女不戴头巾或化装较浓者可掷石击之,不受法律惩罚等等。主席同志还回顾了霍梅尼革命之历史,以及当前伊朗的选举情况。据其称伊朗之选举并不公正,因并非人人都有竞选机会,且投票者会受到各方压力。令俺感到新鲜的是他称伊朗并不是政教合一之国家。不过他马上就指出这只是从名义上来说,实际上该国政治仍无法摆脱宗教影响。按他的话来说,伊朗现在从生活水平上来讲算是个比较现代化的国家,但政治体制则还很落后。他还声称伊朗二零零零年处死的犯人数目是全球第二(第一是不是中国?),到去年跃居第一。不知道若有中华愤青听了这话,会不会因我堂堂极权大国杀人竟还不如小小伊朗而感蒙羞?
讲完之后,便是提问时间。接下来的半小时遂成了伊奸与穆斯林愤青之辩论。一男性愤青首先起立发言,指主讲者讲述不准确,称在伊朗若要判通奸罪必须有四个以上证人,所以在家中或是在公园角落have sex并不危险,十万人里也许只有一对jian夫yin妇被抓(这个愤青的逻辑倒很像陈必红)。伊奸答曰,我们所反对的是用石头打死人这一行为,不是这一行为执行的概率。用这种方法杀一人和杀两百万人无本质区别。然后是俺左边的女性愤青称自己戴头巾等选择都是自愿的,所以伊奸关于伊朗无儿童无宗教信仰自由的说法也不正确。伊奸主席不得不再费一番口舌,解释在伊朗公开违反伊斯兰教义者会有何下场,及强迫儿童在学校受穆斯林教育如何不合理等。接下来又有几个愤青发言。愤青们比较烦人的地方,一是英文大多不怎么样,sex说得像six,must说得像most,听起来费劲;二是往往一说起来就过于激动,喋喋不休,让主持人特无奈。听他们发言让俺又坚定了一个想法:全球愤青都一个德性。
等散了之后,俺一边往门外走一边想,这帮穆斯林国家折磨起人来真够凶,要不然怎么把老百姓都搞得跟伊拉克那样似的,看来阿拉伯人确实是毛病不少。冷不丁从旁边冒出来个人,满面笑容地递上一张传单,上书“x月x日,乘大巴去伦敦,参加自由巴勒斯坦运动聚会,车票十磅”。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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