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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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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答狼协 (187 reads)      时间: 2003-5-08 周四, 上午11:4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狼协】1) 你是怎么确定“海纳百川是在美国正式注册的商业机构”的?



答:1.《海纳百川·接受捐款》“一直有网友主动表示要向本坛捐款。但是在此以前本坛只是一群松散的志愿工作者,没有任何的正式组织。所以接受捐款的Title 便成了问题。现在论坛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因此正式注册了海纳百川俱乐部,并且开始接受任何个人和团体的捐款。”

虽未明示是何种形式的机构,但正式注册应该不假。至于注册地美国,因《接受捐款》受捐地址在美国,不需要讨论。



2.众所周知,毋庸置疑,芦笛是此网站的发起人,也是“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现在是不是不确定,但至少不久前还是)在帖子中多次提到“私人企业”。既然坛方“正式文件”明示“正式注册”。那么,加上创办人的多次“申明”是“私人企业”。私人企业称之为商业机构,即使不100%准确,但我说“海纳百川是在美国正式注册的商业机构”,当无大错。





【狼协】2) 你觉得这个网站的斑竹们除了付出,有任何大于一般网友的收入,尤其是经济上的收入吗?



答:经济上的收入目前还看不出或者很不显著,但从《海川书讯》文本看,这个网站明显在进行商业操作(叫依托于海纳百川网站或者基于海纳百川网人创建的内容的商业操作更准确),至于能否赚钱,外人当然无从得知。从个人角度看,当然希望你们赚钱。





【狼协】2) 即使真的是商务机构,有没有对于坛内一切上贴的绝对处置权?能不能完全根据自己的意志来经营自己的网站?



答:作为正式的商业机构,尤其是以讨论区为主的网站,只有在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

1.有明确无误的、合乎注册所在地注册协议(使用本网站服务的用户必须遵循的协议),如果为了简化起见,可以用坛规代替。

2.明确无误的、合乎注册所在地法律的隐私保护条款(必须注明此网站将收集用户那些信息,作何用途,及如何保障用户信息不被滥用)。

才能开始讨论“有没有对于坛内一切上贴的绝对处置权?能不能完全根据自己的意志来经营自己的网站”

而上述1,2可看作商业机构向用户发出的要约,即双方必须遵循这一要约互动。





【狼协】我们欢迎“被威胁者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连坛方一块告上”。



答:不需要回答。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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