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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芦笛、芦敌与芦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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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04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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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现象”是网战台风眼之一。众议院提供了略为宽松的环境,让你们得施拳脚,但仍不得过界,违反本坛坛规,尤其不要严重违规上必删贴。
交战双方,如果发现被对方以违规语言辱骂,应该向本大人举报,本大人一定秉公执法,快刀伺候。如果你不举报,而是变本加厉以同样违规的语言回骂,被本大人抓到,我不管是谁先犯的,只管谁倒霉撞入我法眼。你被我看见了,你就倒霉。至于我为什么没有看见他的,很简单,本大人日理万机,不可能每个贴子都看,正如你走私毒品被海关逮住不能抱怨说“每天有那么多毒品走私成功你为什么不抓”一样。由于资源限制,海关不可能去查每个旅客和每个货柜。但是你举报了,不抓就是执法的责任;你不举报,则只能怪你自己。
本大人被许多人目为“芦迷”。既如此,索性给芦迷门面授机宜:那老芦是网上大腕,很多时候难以事事恭亲去干“举报”的事情,你们作为老芦的轿夫(比如加人),应该勤快点帮他干这个工作,发现老芦被人辱骂,马上向本大人举报。否则,违规回骂,被人家举报,本大人唯有秉公执法,忍痛举刀。切切!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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