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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汗下如浆的古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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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汗下如浆的古迷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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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提上来答汗下如浆的古迷
(247 reads)
时间:
2003-5-05 周一, 上午3:21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提上来答汗下如浆的古迷
芦笛
吃完饭回来,古大造谣迷却居然只写了寥寥数语。实在让我失望,这算是打的什么架阿?老芦动不动跟网上垃圾打架,实在是委屈了自己。
首先得跟你道歉,我冤枉你了。下面这个帖子里引用的原帖被无理删去了。似乎是当时斑竹09宣布戒严,胡乱删帖,此帖也被无辜被斩,我用文章搜索根本就找不到。这里附在下面,你自己看吧。
关于我猜对哪一半的问题,你是答过多次,可全是胡搅蛮缠、离题万里,连郑义是“自杀”、“他杀”的笑话都弄出来,你还有脸在这儿提?如今大家都看着,我答了你的质问,你却不敢答我的质问,算是什么事哪?如果我当初也说:“我答过N次了,你自己去找答案吧。”那还不得让你大吹特吹,说我怎么怎么怕了 你,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等等。可咱不像你,没你那种特有的下作功夫,所以这里长跪不起,敬求你开恩回答,到底我猜的那两半哪一半是对的?
古不要脸,我说阿,你的毛病,是以为可以凭诡辩糊弄天下人。其实天下人都看得明明白白,你处处让我将死,处处让我逼进死角,汗下如雨,却什么都答不出来,只能靠一张奇厚的脸皮苦苦支持。这难受劲,连我看了都不禁动了恻隐之心。我没有老马师弟那种死缠烂打的痞子劲,能把一篇“敦促芦笛现真身书”贴成裱褙,更没有你那种流氓气魄,人家不理你便以为捏了对方七寸,连我在隔壁罕见贴正经文字,你都要和那不成材的小左一唱一和,冷嘲热讽,说我要求斑竹下隔离令是“告阿姨”!
事实证明,对你这种小人,退让便成了姑息纵容,绝对不能指望你有点足够正派的心地来理解对方的慈悲心肠,更不懂“癞蛤蟆跳到脚背上,不是怕它是恶心它”的起码道理。正是因为网上有了大批你这种无耻小人,网络大环境才给毒害得不成模样,你就是滋生老芦这种warlord的污泥粪土。如果不是你得寸进尺死缠 烂打,我何必放下传世不朽之作不写,来剥你这张厚度天下第一的鼓皮?
姓古的,你给我听着。就凭你这种下贱德行,老芦从来就没指望你有我那胸襟和道德勇气,敢承担自己言论的责任,更别说认错道歉了。我知道凭你那点本事,是绝对答不出我那些问题来的。我也不想苦逼你回答。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老芦想和你隔离、想罢网,不是因为怕了你这种鼠辈,而是不想让你这种无赖谋杀我的光阴。这话两年多前我就跟教授说过,求他不要谋杀我的宝贵时间,可他就是不听,一定要弄个灰头土脸、梦里都怕才下场。你看够了他的狼狈模样,居然还有胆子来跟老芦练那无耻功夫,也算是难得了。不过如果你以后再来纠缠,我决不再写什么长篇大论,专门拎出那一系列问题来问你,光靠这点就能把你挤兑得无容身之地!
走了,明天再度戒网。小高的事就听大郎的劝,尊重他的自卑心理,不和他一般见识算了。
------------
附录
作者: 芦笛 一洗万古凡马空 1/5/2003 07:34 [Click:2]
今早起来看看,只见昨天的两个帖给删得干干净净,那7寸帖也
倒罢了,有揭人隐私之嫌(如果说安魂曲自己在公开论坛披露的
信息也算隐私的话),<再说两句>给删去可是毫无道理。偏偏此
帖又是在格子里信手打的,连稿都没留。这里再凭记忆打出来
吧,请大家看看有无犯规之处,这次也是在格子里打,不过我
得打完后留个底,以便再被删后能出个洁本。
第一,欢迎古迷重返此地。本人还得请教你那个问题。上次我
发表“芦德巴赫猜想”,该猜想由两半组成,第一半是说,你
知道郑马之争的真相,认为郑应该向马道歉;第二半是说,你
出来当马的律师,目的是想让马住嘴,从此不再骂民运。此猜
想发表后,你上帖情不自禁地高呼:老芦不愧是高人,猜中了
一半。我在此再次请教您,上面列举的那两半中,猜中的究竟
是哪一半啊?还有,您上次说,您为了给马当律师,把网上名
声都押上去了,那到底是什么名声阿?现在还剩下多少?
第二,再次跪请高寒先生回答我在<请高寒先生迎击芦笛挑战>
中提的那些问题和后来反复多次提出的那三个问题,谢谢!
第三,我认为2u2m的声明很有道理。我去过几个国内的坛子上
玩过,全都是换了马甲去的。我跟那儿作斑竹的朋友说明,之
所以如此,是因为芦笛写过大批极有深度和影响的反共文章,
恐怕早就列为国安部的重点对象了。如果用那个名字出场,恐
怕会连累朋友。人家都深以为然,觉得我的担忧不是没道理的,
并未认为那是杞忧。出于同样考虑,我不敢在老牛那信上签名,
也觉得著名民运领袖和著名反共人士不宜签名,否则适得其反,
害了刘小姐。
第四,我不赞成扒人真身,毫无根据地就猜测他人身份,以免
造成冤案,但我的<7寸>帖只不过列举了安魂曲自己说的话,
丝毫没有下什么结论。而加人的<安魂曲的行为是国安部特务
的行为>一帖也是对事不对人的,指的是他的行为的客观后果
而不是认定他是共特。斑竹将此删去似无道理,如果说那是扒
人真身,那岂不是变相通知大众安的真身真是共特了么?
第五,跪求看好戏看小姐赶快去告我。我手上还捏着你寄来的
骚扰、造谣、诽谤、诈骗的信件的拷贝呢。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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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芦又歪赖了。
--
古迷
- (524 Byte) 2003-5-05 周一, 上午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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