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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历程(20世纪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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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历程(20世纪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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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 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历程(20世纪前半)
(181 reads)
时间:
2003-4-17 周四, 上午9:2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历程
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一直在探寻
一种政治形式,而其它任何一个国家的
现代化历程都没有这么痛苦和残酷。
——[美]黎安友
中国人争取宪政民主的历史已有100多年了。这100多年历经清王朝末期、北洋军 阀统治时期、国民党统治时期和共产党统治时期,一直到今天仍然连绵不断。其 经历之苦难、斗争之残酷、过程之曲折、牺牲之惨烈,实为世所罕见!
早在清朝所谓的“乾嘉盛世”之时,著名思想家龚自珍就已敏锐地洞察到社会危 机的到来。他指出:“自乾嘉以来,官吏士民,狼艰狈蹶,不士、不农、不工、不 商之人,十将五六,又或飧菸草,习邪教,取诛戮,或冻馁以死,......自京师 始,概乎四方,大抵富户变贫户,贫户变饿者,四民之首,奔走下贱,各省大局,岌 岌乎皆不可以支月日,奚暇问年岁?”(《西域置行省议》)时局动荡,危机四伏, 有如“将萎之华,惨于槁木”,(《乙丙之际著议第九》)“日之将夕,悲风骤 至”。(《尊隐》)倘若再不图变革,将无以拯救危亡。龚自珍还写了不少呼吁改 革的诗作,例如“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 降人才”。(《己亥杂诗》)直到今天仍脍炙人口。面对日趋严重的社会政治危 机,龚自珍提出了修改封建礼仪,变革科举考试制度,加重大臣权威的政治主张。 其中心思想就是要求将皇室的权力分移于大臣,对君权给予一定限制,以提高行 政效能。他认为:“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 易”。(《上大学士书》)龚自珍的这些主张,可以说是中国近代维新变法思想的 先声。
清朝统治者的妄自尊大和闭关锁国,使得我国丧失了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工业 文明,走向近代工业化的大好机会。结果在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中,被数千名 远道而来的洋兵打得一败涂地。1842年8月29日,大清王朝的代表在英国军队的 旗舰“康沃利斯”号上,签署了近代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自此,紧闭的中国大门被英军的炮舰撞开了。随后,西方列强的炮舰纷至沓来,一 个接一个的不平等条约强加到号称“天朝上国”的清王朝身上,中国开始了半殖 民地的苦难历程。
这时,统治阶级中的一些进步人士最早从战争的失败中清醒过来,痛自反省,努力 探索落后、失败的原因,寻求救国之策,魏源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亲身经历 了鸦片战争,目睹了西洋战舰、火炮、枪械和养兵练兵之法的优越性,从而提出 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主张。魏源的可贵之处在 于,他并没有将目光停留在科技层面,而是把视角对准了西方的政治制度。他为 了增补《海国图志》一书,搜集了大量资料,并且更多地关注到西方的宪政民主 制度。在《海国图志》一书中,魏源详细地介绍了英国的立宪政治和美国的民主 共和制度,并给予很高的评价。他看到了西方国家的富强同它们的民主政治之间 的内在联系,看到了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比清朝的专制制度的优越性。这在中 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与魏源同时代的徐继畲在其所著的《瀛环志略》一书中,对欧美国家的民主议会 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对美国的民主政治及其主要创始人华盛顿给予了高度 赞扬。书中写道:“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 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 称首哉!”
以《夷氛闻记》一书而著名的梁廷楠在他的另一部著作《海国四说》中的《合省 四说》中,详细介绍了美国的民主制度。书中介绍美国的一切大政都要由“民定 其议”的民主政治的精髓部分,以及上自总统、下至百姓都要遵守体现“民心之 公”的国法,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他的论述已经触及到宪政民主政 制的核心。
早期宣传维新变法的著名思想家王韬主张:中国要富强,就一定要学习西方的政 治制度,实行变法。他以日本为例,赞扬明治维新运动,指出正是由于日本学习西 方的政治制度相当彻底,因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认为变法的一条重要原则, 是要顺应民心,即“因民之利而导之,顺民之志而通之”。他特别推崇英国的君 主立宪政制,认为有了议会就可以做到“上下相通,民隐得以上达,君惠亦得以下 逮”。因此中国应通过变法学习这种制度。王韬的论著,对后来的维新变法运动 有较大的影响。
此外,积极传播维新变法思想的还有何启、胡礼垣、薛福成、马建忠、陈虬、汤 震、宋育仁等。
以上诸位先贤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制度的介绍,大大开阔了国人的眼界,促进了 近代中国宪政民主思想的产生和宪政民主运动的发展。
统治阶层中的一些改良派人士主张效仿西方先进国家,实行议会制度。如曾任福 建按察使和首任驻英大臣兼驻法大臣的郭嵩焘在给李鸿章的信中,就认为西方国 家以议会制为中心的民主政治,是其立国的根本,也是国家富强的主要原因。曾 任出使美国、西班牙和秘鲁大臣的崔国因是近代中国明确提出开设议院要求的第 一人。他认为:“议院之设,分为上下。其上议院由王公大臣议之,所以率作兴 事,慎宪省成,知其远者也;下议院由各省民间公举之人议之,所以通幽达隐,补 弊救偏,兴利除害,知其小者近者也。”曾历任上海机器织布局总办、轮船招商 局会办、汉阳铁厂和粤汉铁路公司总办的郑观应则是中国近代提出实行君主立宪 制度的第一人。他在《盛世危言 .议院》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君主立宪制度的主 张。
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清政府苦心经营的北洋海军全军覆没,陆军也 连遭 惨败。最后被迫与日本签订自《南京条约》以来最大的丧权辱国的条约— —《马关条约》,不仅向日本赔款二万万两白银,而且割让了包括台湾岛和附近 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在内的大片领土,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 商埠等。这一场战争的失败,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使国人 极其悲痛和愤慨!同时也告诉人们,洋务派奉行的“富国强兵”的政策是行不通 的。正是在“内忧”和“外患”的挤压之下,中国在一批进步的知识分子的倡导 下,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变法维新运动,揭开了近代中国宪政民主运动的序 幕。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和签订《马关条约》的消息一经传出,4月8日,来京应 试的广东举人康有为等立即联合各省应试举人1300余人发动了史称“公车上 书”请愿活动。他们给朝庭递上了万言书,提出拒签和约、迁都抗战、变法图强 三项主张;尤其强调实行变法维新,指出“使前此而能变法,则可以无今日之祸, 使今日而能变法,犹可以免将来之祸。”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译书》中更是 大声疾呼:“今日之计,莫急于改宪法”。
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从“救亡图存”的目的出发,提出了一系列 变法维新主张:经济上,要“富国为先”,“以商立国”;政治上,要建立“君民同 体”的君主立宪制度,设议院、开国会、定宪法;法律上,要“采罗马及英、美、 德、法、日本之律,重定施行”;文化教育上,主张“废八股、兴学校”;军事上, 要“选编国民为兵,而司其教练”,加强海军和陆军的建设。维新派的政策主张, 不仅要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而且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也正是他们完全不 同于“洋务派”的地方。而他们所主张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改 变“一统垂裳之势治天下”的君主专制政体,代之以“君民同体”的君主立宪制 度,并“以俄国大彼得之心和日本明治维新之政为政法”,仿效俄国彼得大帝变 法之决心和日本明治维新采用西法以治国家的做法,走自上而下的维新之路。维 新派变法维新主张的关键,是仿效日本的做法,在政治上学习西方,实行“三权分 立”的君主立宪政体。1898年,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维新派纷纷登上政治舞台, 导演了一幕悲壮的“百日维新”(史称“戊戌变法”)的活话剧。
康有为关于变法维新的主张,其核心内容之一,即是制定宪法。梁启超在《康有 为传》中记述道:“先生以为欲维新中国,必以立宪法、改官制、定权限为第一 义”。康有为自己认为,国家有宪法,“犹船之有舵,方之有针,所以决一国之趋 向,而定天下之从违者也”。他在《应诏统筹全局折》(即上清帝第六书)中,主 张仿效日本明治维新,制定宪法,以昭天下。他说:“考其(指日本)维新之始,百 度甚多,惟要义有三: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国是,二曰立对策所以征贤才,三曰开制 度局而定宪法。”具体做法是:第一步,设立制度局,选公卿、诸侯、大夫及草茅 才士20人充总裁,商榷新政,制定宪法。制度局是制宪机构,“制度局之设,尤为 变法之原也”;第二步,制定宪法。康有为认为, 国家没有宪法,就如同人没 有“心思”,只有“宪章草定”。才能够“奉行有准,然后变法可成,新政有 效”。由此可见,在康有为眼里,宪法乃是实行新政的依据和保证。他还提出 以“三权分立”作为维新政权的组织原则的构想:“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 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之”,“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 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可计日待也”。尽管光绪皇帝积极支持以康、梁为首的维 新派的改革主张,并起用了大批维新派人士,前后发布了数十道维新法令,推行新 政。但是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势力过于强大,并于8月6日(距4月23日光绪皇帝 下诏变法仅100天多一点)发动政变,光绪帝被幽禁,维新派人士谭嗣同、林旭、 杨锐、杨深秀、刘光第、康广仁等6人被杀害,康有为、梁启超逃亡日本,轰轰烈 烈的变法运动失败了。维新运动虽然失败,但是维新派的宪政民主思想却在中国 的宪政民主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与强大的传统守旧势力相比,缺乏人民支持 的维新派的力量是那样软弱。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与赖肖尔合著的 《中国:传统与变革》一书中写道:“1900年以前,大批有才能的人并没有致力于 真正的革命或改革。在旧制度下,没有人具有根本改变这一制度的坚定信念。中 国国内变革力量的弱小与其归咎于西方帝国主义倒不如归因于中国的社会秩序、 国家和文化之强大。阻碍中国对西方的威胁作出迅速反应的抑制因素主要是中国 文化的坚强内聚力和稳固的结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P398)
“戊戌变法”的失败,宣告了在中国的专制制度下,自上而下的君主立宪道路走 不通。这以后,清朝统治者虽然迫于形势,搞了不少宪政改革,并于20世纪初先后 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了。就在《钦定宪 法大纲》颁布后的第三年和《十九信条》颁布的当年(1911年),爆发了辛亥革 命,大清王朝无可挽回地覆灭了。
“戊戌变法”的失败,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成全了本来十分弱小的革命派。革命 派的代表人物孙中山(被国民党尊为“国父”、共产党尊为“伟大的中国革命先 行者”)原本是一位改良派人士。在他年轻的时候,目睹国家的衰败,立志改良社 会。为此,他曾在甲午战争发生的当年,北上投递万言书给当时的权臣、直隶总 督兼北洋大臣、洋务派的代表人物李鸿章,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改良主张。其宗 旨是“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此四事者,富强之 大经,治国之大本也。”在上书中,他对李鸿章(中堂)寄予殷切的希望“伏维我 中堂佐治以来,无利不兴,无弊不革,艰巨险阻尤所不辞。”之后,孙中山又在海 外创建了以改造中国为已任的兴中会。“其党有见于中国之政体不合时势之所 需,故欲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俾倡行新政。”(〈〈伦敦蒙难 记〉〉)正是在上书失败后,孙中山渐渐意识到改良无望,“积渐而知和平之手 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转而走上了革命的道路;直到后来发动革命,推翻了历 时300多年的清王朝。所以清朝统治者其实是自己的掘墓人。
孙中山对宪政民主思想的是有不少贡献的。举其要者,当属“三民主义”和“五 权宪法”。“三民主义”指的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民族主义最初 的含义是,用革命手段推翻满清的异族统治,同时力求避免为帝国主义列强“共 管”或“瓜分”的厄运,拯救国家脱离危亡,建立起独立的“民族的国家”。辛 亥革命后,孙中山很快将其修正为“五族共和”。他说:“国家之本, 在于人 民。合汉、满、蒙古、回、藏诸地为一国,如合汉、满、蒙、回、藏五族为一 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十分可贵的是,孙中山提出的民族主义并不是排外的, 而且注重从欧美等先进国家吸收进步思想。他称赞法国十八世纪资产阶级民主革 命的“自由”口号,并把它的涵义加以吸收。他倾心于林肯提出的“民有”观 念,并且同中华民族的独立意识等同起来。显而易见,西方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 构成了孙中山的民族解放的纲领——民族主义的主要来源和内容。民权主义也就 是民主主义,按照孙中山的通俗解释,就是“把民同权合拢起来说,民权就是人民 的力量。”(《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P692)也就是要通过创立人民 的国家——中华民国,建立起宪政民主制度,真正由人民管理政事。1905年成立 的同盟会就在宣言中把“建立民国”作为“今日革命之经纶”和“将来治国之大 本”。宣言还对民权主义作了概括的阐述:“今日由平民革命以建立国民政府, 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 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并且重申:“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 之!”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继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之后提出的“社会革命”纲领。 它以解决“土地”和“资本”课题为中心内容,正如孙中山本人所概括的:“民 生主义,......不外土地与资本问题”。其大致内容是,采取“核定地 价”、“照价纳税”、“照价收买”、和“涨价归公”的手段和步骤,实施“土 地国有”——“平均地权”的方案,从而达到预防资本主义贫富两极分化,解决 农民实际问题和造福社会的目的,迅速实现资本主义工业化,使得中国能够 象“英国美国一样富足”。中山先生提出的民生主义带有一定的“国家社会主 义”——“集产社会主义”的空想色彩,这在当时是很难避免的。孙中山在《三 民主义》一书中谈到,当时一提民权,就会联想到卢梭;一提社会革命,就会联想 到马克思。但是,孙中山明确表示不赞同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他认为:社会 之所以进化,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而不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 的经济利益有冲突。阶级斗争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阶级斗争是社会进化的过程 中所发生的一种病症。马克思研究社会问题所有的心得,只见到社会进化的毛 病,没有见到社会进化的原理。所以马克思只可说是一个“社会病理家”,不能 说是一个“社会生理家”。(参见《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P816— 817)。
孙中山提出的“五权宪法”是在西方国家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加 上中国古代的考试和弹劾两权,变成五权分立,互相监督,相互制衡。如他所 言:“我所说的五权也非我杜撰的,就是将三权再分弹劾及考试两权”。“现在 我们主张五权,本来即是现时所说的三权。不过三权是把考试权附在行政部分, 弹劾权附在立法部分。”在他看来,传统的考试制度“最为平允”,“无论贫民 贵族,一经考试合格,即可作官。”同样,古老的监察制度也是可资借鉴的— —“象满清的御史,唐代的谏议大夫,都是很好的监察制度。”辛亥革命后成立 的中国民国政府按照中山先生的构想实行“五院制”,从实行的效果来看:应该 说有利也有弊,并不是很理想。我认为其原因与中山先生的失误——提出“以党 治国”的理论有很大关系。孙中山在其革命活动的早期曾先后组建兴中会、同盟 会(及早期国民党)和中华革命党,结果屡遭挫折和失败。以后受到列宁主义影 响,按照革命政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一个领袖”的组织原则)的模式改组 了国民党。在党政关系方面,主张先以党建国,然后以党治国。由军政而由党训 政,最后建立宪政。他原计划训政时期只是达成宪政的一个过渡阶段,一旦条件 具备就立即实行宪政。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国民党和后来的共产党一旦执了 政,对实行宪政都没了兴趣。相反,都把以党治国变成了一党专政。(国民党到台 湾后,统治方式到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过,这是后话了。)这大概是国民党和 共产党这一对势不两立的政党直到今天仍然共同尊奉孙中山的原因之一吧!
孙中山为在我国实现宪政民主进行了长期革命实践活动,限于篇幅,本章就不详 加叙述了。
与孙中山同期,为我国的宪政民主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当数宋教仁。宋 教仁早年曾与黄兴共同组织华兴会进行反清革命。1904年因起义失败,流亡日 本,成为中国同盟会的重要骨干和孙中山的得力助手。留日期间,他对西方各国 的政治制度极为钦佩、深入钻研,并以在中国建立西式宪政民主为理想。民国成 立以后,他曾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长和北京政府农林总长,后辞职专心从事党 务工作。1912年8月在北京湖广会馆主持改组同盟会为国民党,并由理事长孙中 山推荐代理理事长。宋教仁的政治理想是,中国政体改革首要任务是实行宪政民 主,推行政党政治,即各政党进行公开的民主竞选,由取得国会多数席位的党派组 成责任内阁,推行自己的政策主张,其它党派在野监督。在他的筹划领导下,国民 党取得了民国首届国会议员选举的胜利,在596个众院席位中占了296席,在274个 参议院席位中占123席,成为议会第一大党。几天之中,宋教仁就口述了一部《国 民党的大政见》,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国家政体、政府组织和当前时局的政策主 张,包括整理军政,划分中央地方权限,整理财政,整理行政,开发产业,振兴民 政,兴办国有交通业,振兴教育,统一司法,运用外交等等。舆论普遍认为,宋教 仁是国民党内阁最佳的总理人选。然而,在1913年3月20日的夜晚,当他正要登车 北上参加国会之际,却惨遭枪杀。事后查明,刺客的指使者就是中华民国临时大 总统袁世凯和时任国务总理赵秉钧。宋教仁牺牲时年仅31岁,非常可惜!
其后就要数五四运动了。五四运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五四运动 是指爆发于1919年5月4日,集中发生在当年5—6月的以青年学生为主体、并得到 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反帝爱国运动。这场运动以北洋军阀政府被迫释放被捕学 生,撤销曹 汝霖、(交通总长)、陆宗舆(币制局长)、章宗祥(驻日公使)的职务, 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而告胜利。广义的五四运动,则是指从1915年9 月陈独秀 创办《青年杂志》(第二期更名为《新青年》,在当时影响极大)到1928年国民革 命军北伐胜利,即在蒋介石强权统治下中国初步统一,前后持续达13年时间的新 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的主旨是呼唤“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反 对旧道德、旧观念、旧文学,提倡新道德、新观念、新文化。它对以后二十世纪 中国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因而称得上是一场伟大的思想启蒙和思想解 放运动。“五四”时期,最脍炙人口的主张莫过于“民主”(当时又你为“人 权”)与“科学”。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一文(载《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期) 中提出“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民主为 重。”在“《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中,陈独秀进一步论说道:“本志同人本 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两位(Science)先生,才 犯了这几条滔天大罪。......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 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来,引到光明世界。我们认 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五 四运动的另一位得力干将、“五四”时期声威显赫的《新潮》杂志主编傅斯年在 日后纪念“五四”的文章中也谈到:“五四”当时所提倡的是“科学与民主”(参 见《五四偶谈》一文,写于1943年)。
在广义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在胡适、蔡元培等人的倡导下,宪政主义思潮产 生了较大的影响。1922年5月,胡、蔡等著名教授16人联合发表了《我们的政治 主张》,并在“序言”中详细地阐述了他们的政治主张:“1.政治改革的目标:我 们认为,现在不谈政治则已,若谈政治,应该有一个切实的、明了的、人人都能了 解的目标。我们以为国内的优秀分子,无论他们理想中的政治组织是什么(全民 政治主义也罢,基尔特社会主义也罢,无政府主义也罢),现在都应该平心降格地 公认‘好政府’一个目标,作为现在改革中国政治来向中国的恶势力作战。 2.‘好政府’至少的含义:我们所谓的‘好政府’,在消极的方面是要有正当的 机关可以监督防止一切营私舞弊的不法官吏,在积极方面是两点:(1)充分运用政 治的机关为社会全体谋充分的福利。(2)充分容纳个人的自由,爱护个性的发 展。3.政治改革的三个基本原则或三项基本要求:(1)我们要求一个‘宪政的政 府’,因为这是使政治上轨道的第一步。(2)我们要求一个‘公开的政府’,包括 财政的公开与公开考试式的用人等等,因为我们深信,‘公开’(publicity)是打破 一切黑幕的唯一武器。(3)我们要求一种‘有计划的政治’,因为我们深信中国 的大病在于无计划的漂泊,因为我们深信计划是效率的源头,困为我们相信一个 平庸的计划胜于无计划的瞎摸索。4.政治改革的唯一下手功夫:我们深信中国所 以败坏到这步田地,虽然有种种原因,但‘好人笼着手,恶人背着走”。因此,我 们深信,今日政治改革的第一步在于好人须有奋斗的精神。凡是社会上的优秀分 子,应该为自卫斗,为社会国家斗,出来和恶势力斗。”这种“好政府”主义的政 治主张是针对当时军阀集权政治的黑暗现实提出的,充分反映了社会改良派的宪 政、民主、自由的要求,并且在当时的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主张》中署 名的王宠惠曾担任过直系军阀吴佩孚执政时期的内阁总理、罗尔干担任过财政总 长、汤尔和担任过教育总长。但是在直系军阀内部的权力倾轧中,“好人政 府”只存在了72天就夭折了。事实证明,在北洋军阀的专制统治下,“好政 府”主义纯属书生论政,是注定行不通的。以后还有人提出“制宪救国”和“联 省自治”,并曾付诸实践,均因历史条件不具备,无疾而终。
1928年,占据东北的奉系军事首领张学良公开宣布愿意服从国民政府的号令。随 后国民政府接管了北京(当时称北平)和天津。至此,北洋军阀的势力基本上被消 灭,由国民党控制的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开始了南京国民政府即国民 党政权的统治时期。在张学良易帜之后,国民政府宣布结束军政,开始“训 政”。1928年6月,胡汉民、孙科等人致电国民政府,提出了训政大纲草案,提出 了以下原则:第一,以党训政,培植宪政深厚之基;第二,党之重心,必求完固,应 有发动训政之全权,政府应负实行宪政之全责;第三,以五权制度作训政之规模, 期五权宪政最后之完成。(参见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P346)根据上述原则, 胡汉民等又拟定了《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提出了“训政保姆论”,即“于建 国治国之过程中,本党始终以政权之保姆自任”。这一训政大纲草案和提案说明 书,成为训政时期政权体制的指导原则和国民党实行一党专政的理论依据。在此 基础上,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先后通过了《训政纲领》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 织法》,并由国民政府公布实施。以后国民党政府还先后公布了《训政时期约 法》、《五五宪草》和《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 月1日由国民政府正式公布, 同年12月25日施行)。按说自《中华民国宪法》正式施行之日起,应结束训政,开 始“宪政”。但因当时国共两党正打得不可开交,国民大会通过了一个《动员勘 乱时期临时条款》,赋予国家总统以特别权力。但仅过了一年多,国民党就战败, 并于1949年12月8日正式决定撤离大陆,迁往台湾。《中华民国宪法》也在大陆 完全被废止。
共产党在夺取政权以前,一直赞成实行宪政民主。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 (曾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就曾参与由蔡元培、胡适等发起的,要求实行宪政民 主的《我们的政治主张》声明,是16名提议人之一。在1922年7月公布的《中国 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提出过建立民主共和国等七项奋斗目 标。1923年8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进一步提出,由工 会、农会、商会、学生会及其他职业团体选派代表,组成国民议会的主张,并认 为“只有国民议会才能真正代表国民,才能够制定宪法,才能够建设新政府统一 中国”。1925年5月,在中共领导下,于广东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明确提 出争取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的自由及参加普选等是目前政治斗争的重 要目标。会后,中共就发动了“省港大罢工”。在30年代,中共利用抗战的机会 使自己成为合法政党,进入国民参政会,对宪政问题十分积极。1939年国民参政 会催促实行宪政,为此专门成立了宪政期成会。“中共中央南方局机关报《新华 日报》立即发表社论,除对此表示热烈支持外,并号召‘从现在起,就应该开展关 于全国人民需要怎样的国民大会和怎样的宪法问题的公开研究和讨论’,‘每一 个爱国军人,每一个名流学者,和每一个中国人民,今天的任务,就在于积极地注 意这次国民参政会关于召集国民大会和实施宪政案的决定’。”(《新华日 报》1939年9月22日社论“召开国民大会与实施宪政的先决条件”。)中共领导人 毛泽东、林祖涵、吴玉章、陈绍禹(即王明)等参政员在延安成立了“延安各界宪 政促进会”。1944年上半年,国民党统治区民主人士争取民主的斗争十分踊 跃。1、2月间,黄炎培在重庆召开民主宪政问题座谈会,提出,要求实行约法,尊 重人民自由,刷新政治,革除弊端,全民动员,武装人民等十项主张,得到全国各 界人士的响应。“中共中央决定参加宪政运动,要求共产党员在宪政运动中,团 结一切民主分子,达到战胜日本侵略、建立民主国家的目的。”(胡绳主编《中 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P194)在民主宪政运动逐渐高涨的 形势下,中共中央于1944年3 月1 日发布了《关于宪政问题的指示》,决定进一步 推动民主宪政运动,号召共产党员积极参加民主宪政运动。1944年3月12日,周恩 来在延安各界纪念孙中山逝世十九周年大会上,发表了《关于宪政与团结问题》 的演说指出,“国民党不欲实施宪政则已,如欲实施宪政,必须真正拿革命三民主 义来做宪政的基础,”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开放党禁,承认直接民权,召开国民 大会,实施宪法。(参见殷啸虎著《近代中国宪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P242)1944年10月10日中华民国国庆日,周恩来又在延安各界的集会上发表《如 何解决》的讲话,系统阐述中共关于立即召集全国各方代表紧急国事会议,取消 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国事会议”应根据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三民主 义原则,通过切合时要,挽救危机的施政纲领,以彻底改变现在国民党政府所执行 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错误政策,并在众所公认的共同施政纲领基础上, 成立各党派的联合政府,代替目前的一党专政的政府,以保证民主政治的实 现。(参见王永祥著《中国现代宪政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P296—297)中 共领导人刘少奇针对人们对共产党执政后会象国民党一样搞“一党专政”的担 心,公开宣告:“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是要建立共产党 的‘一党专政’”。(引自笑蜀编《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 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292)连毛泽东也曾对英国《泰晤士报》的记者福尔曼 说过:“中共‘不是求达到苏联的社会与政治的共产主义’,中共在政治上既不 要求也不计划无产阶级专政’,‘我们信仰与实行民主政治......限制任何一 党专政的可能性’;‘我们也不主张一个足以沮丧个人创造性的集体主体主 义’”。(同上书P285—286)但是,中共于1949年执掌政权后,就再也不提实行宪 政民主和反对一党专政了。不仅自己不提,还把继续争取实现宪政民主的人士打 成右派、反革命分子和危害国家安全与颠覆政府分子等等,致使大批社会精英分 子惨遭迫害。
提到民主人士,就不能不提30—40年代的民主党派。他们在争取宪政民主的实践 中曾经做出过突出的贡献。例如1939年9月举行的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大会上, 第三党、青年党和国社党联合提出题为“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 力而利抗战案”,要求立即按照代议制政体的形态和政党制度的模式,来改造现 行国民党统治区的政治体制。再如作为最大的民主政党——中国民主同盟于1944 年10月10日发表了《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系统地提出了他们所追求的 宪政民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观点,要求立即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各党派联合政权, 实行民主政治;召开全国宪政会议,制颁宪法;保障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 社、身体等自由,并废除现行一切妨害上述权利行使的法令和条例;开放党禁;普 遍实行民选等等。他们为实现宪政民主所做的一切努力,将永远载入中国人民争 取宪政民主的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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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历程(20世纪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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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44 Byte) 2003-4-17 周四, 上午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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