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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者的特点之一是尊重不理性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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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理性者的特点之一是尊重不理性者的权利
张三一言
[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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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标题:
理性者的特点之一是尊重不理性者的权利
(281 reads)
时间:
2003-3-29 周六, 上午8:38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理性者的特点之一是尊重不理性者的权利
张三一言
小菜这篇回文,我几乎一点也不能反驳,因为它和我要表达的意思几乎完全相同。在约百分90以上同意的基础上谈补充一下一点极小的意见。
理性者的特点之一是尊重不理性者的言论自由权利。
不管它是对是错的意见;不理性者大都不能容不同的意见,不管它是理性或不理性的意见。
从理性的角度谈,我们「辩论双方,就事论事,有理说理,不去猜测人家的动机,不去胡搅蛮缠侮辱对方」是合理的要求。
在这里有一个要点要分清,理性者对不理性者可以鄙视他的人格,不屑与之讨论。这是从理和德方面去看待和处理问题。但理性者这时仍然要尊重不理性者的权利。我之不下数十次谈这个问题,是有些人,我想不会包括你,总是把理德的应然问题和权利的必然问题有意无意地混淆了。例如坏人没有政治权利、四清以下的大陆人都是坏人没有政治权利、不可以为赖昌星辩护、受到别人批评就是受到群氓围殴,要罢网以对、民运这副后性根本就没有权利谈民主……这种应然之理德与必然之权利不分的现象俯拾皆是,惨不忍睹。
因为这种现象太多太多了,加上这种胡搅蛮缠侮辱对方种种并非都是如泼妇骂街、流氓开口般赤裸裸地直暴出来,而是用“理性”、文彩、治学、高级骂人术伪装起来的,所以很多人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接受了“不正确就没有权利”这种违反民主和自由精神的虚假理念。在这样的虚假理念主导下把讨论问题变成了胡搅蛮缠侮辱对方的玩艺,把要讨论的问题搞得一塌糊涂。
对非理性的胡搅蛮缠侮辱对方种种、对诡辩种种,理性者对应方法应该是以理胜之,但不少人期求以力取胜。现在奸坛有一种风气,辩论者盯死对方的片言只语,看有没有违反规定,一有就要求删贴、封杀。当然我不是说所有投诉删封都没理由、不应该,而是说有些人的辩论因为内心自觉理亏,没有以理取胜的信心,所以求之于力和势。看到一些这些人的表演,好像看到八尺男儿七尺姑娘作出幼儿园三儿童向老师哭诉被小朋友欺负的扮相;我有时会毛骨悚然。
我认为,对非理性的胡搅蛮缠侮辱对方种种、对诡辩种种,应该以理性对之。主要是以理反驳。我之所以这样认为,那是我对理性的信心,对别人理性的信心,对自己所持的自由民主理念的信心。我们在网上看到形形色色的反自由民主、维护专制独裁的受雇或自愿御用文人的非理性的胡搅蛮缠侮辱对方种种、诡辩种种。我并不害怕它会「有完没完了」地辩下去。君不见,曾经叫嚣一时的民主陷东欧人民于倒悬和灾难中、今日的民主俄国是明日的民主中国等等,现在消声匿迹了。不但消声匿迹,还变成了反民主人士的最痛,若有人再旧事重提,他们会有无地自容的感觉。不过这种糊缠和诡辩是不会结束的,现在他们不是又不断嚎叫民主的中国就是民主的印度了吗?
我相信自己的理念必然能制胜对方。这些反自由民主的歪理,犹如把一根本柱插入大河急流中,以图阻挡河水向下流去。他们是能阻止河水之流的,但那只是它插本的那一丁点儿而已。
最后我极之同意你提出的「整体的中文网上确实有这种志不在探讨事理、而在侮辱对方取乐的人」的见解。我总是想找到一个能理性地讨论问题的论坛,甚至提出另建一个同人式的论坛,但都不可得。其实我现在想,我这个要求是不现实的。因为这个世界是包括种种式式不同的人的,而民主必须包括他们在内,所以你只要关心自已之外的事,你就必须和种种色色的人打交道。看来胡搅蛮缠侮辱对方种种、对诡辩种种是避免不了的了。
但争取一个比较好的理性环境、比较适于探讨问题的地方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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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言 : 就和小菜小辩:批评别人“支持独裁者”也是一种言论自由权利 3/28/2003 7:41:39 AM
作者: 小菜 不想再绕车轱辘话:“我也有批评你批评的言论自由权利” 3/28/2003 10:11 [Click:3]
张三兄(不知你的笔名是否用的是复姓,如诸葛、司马。姑且这么叫了,如有不当,请恕失礼):
感谢你的理性探讨问题的帖子。不过,你似乎没有理解我前一个帖子的意思。
你说:批评别人“支持独裁者”也是一种言论自由权利。
似乎我也可以按你的逻辑继续绕这个车轱辘话:
我批评有人总是指责别人“支持独裁者”的批评也是一种言论自由权利。
但你也可以响应说:人家批评你的反批评也是一种言论自由权利。
这样下去,有完没完了?
你当然可以批评、反批评、反反批评......我没有说抡着“支持独裁者”的棍子就是侵犯言论自由的“触犯法律”(你的原话)的行为,我只不过是说,作为理性的辩论双方,就事论事,有理说理,不去猜测人家的动机,不去胡搅蛮缠侮辱对方,这是双方能够辩论下去的前提,或曰理性探讨的规则。
当然,胡搅蛮缠也不违法,也是言论自由,但违背了理性辩论双方能够辩下去的不成文的规则,对方也有反感、中断辩论、拂袖而去的自由。
不过,不要误解,我没有说你张三兄、或者搬兄、鲁兄是胡搅蛮缠,尤其是你的这篇文章的确是在诚恳谈理,但整体的中文网上确实有这种志不在探讨事理、而在侮辱对方取乐的人。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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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北京小左
- (0 Byte) 2003-3-29 周六, 下午7:52
(9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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