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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愚篇”之四(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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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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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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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引喻失义:不可救药的民族顽症(上)
──“疗愚篇”之四
芦笛
在《中国人会思维吗》中,我指出国人最常见的第三个思维毛病,是乱用类比推理甚至文学比喻,从毫不相干的事物或自然现象中推导出人生大道理。在评点马悲鸣“精品”系列之五《酷爱引喻失义的民族》中,我更指出:
“以一种事物比喻另一种事物,只是抽象思维的‘初阶’而已。它只在
民族的幼稚期活跃,也只对幼稚民族有巨大的感召力。本民族据说是世
上最古老的民族,不过似乎却得了长生不老术,至今鹤发童颜,脱不掉
那股永远不干的乳臭。这其中的一个特点,就是蹩脚的比喻总是引起人
民巨大的共鸣,简直就成了政论作家们的学术论据。
最善于使用这个法宝的群众鼓动大师,是伟大领袖毛主席。他老人家似
乎有痞子文学家的特殊天赋,最善于发明出一种粗俗生动的比喻来图解
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当年三湾改编,他对弟兄们说:人得有一个屁股,
咱们搞革命也需要一个屁股,才能坐下来休息,所以咱们不能当流寇,
得上山落草,找个屁股去。
越到后来,他的比喻功夫就越是出神入化,到了离此无法写政论、作演
说的地步。他有本事从‘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按:他忘
了下雨刮风的时候)’的自然现象中,推导出‘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
打,他就不倒’的政治学、社会学上的一般性结论;以人必须有头(这
回不是屁股了),来证明社会主义阵营必须奉苏联为头(大概咱们是任
老大哥坐的屁股);以‘月经’来解释资本主义社会周期性的经济危机
(大概西方现已进入‘今年花期消息定,只愁风雨无定准’的更年期,
而伟大社会主义祖国则刚进入‘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的青春期);
以农民锄草肥田的例子来证明镇压学术界异端的必要性;以‘种牛痘、
打预防针’来证明‘引蛇出洞’、诱骗思想犯自动暴露的科学合理…。
无论怎样倒行逆施,他总是能找到一个生动的比喻来论证它的合理性。
可就这么一些莫名其妙、一钱不值的比喻,却让全国人民如同犯了魔症
似地如痴如醉、信受奉行。上面那段‘扫地’语录,当初被八亿人民倒
背如流,足足念了九九八千一百亿人次。可除了老芦外,至今似乎就没
一个人指出这种‘论证’方式的荒唐。光这一点,似乎就足以说明本民
族的智力堕落到了何等地步。”
可悲的是,本民族的智力堕落,首先表现在那些被吹捧为网上“高手”的“高级知识分子”身上。这些人不但没有起码的思维能力意识到上述“论证”方式的荒唐,而且个个是写作毛泽东式政论的行家里手。马悲鸣先生不必说(请参看《奇奇书屋》所藏《芦笛评点马悲鸣精品系列》),樊弓教授更是如此。
三年前我在网上幸会樊教授,他抛出自以为镇妖伏魔的《芦笛先生五招来》,第一招便是这种不伦不类的比喻:
“芦先生对方教授、86、89的指责,虽然一篇接一篇, 洋洋数万言,其
实就是一句话:
方励之煽动学运,学运激怒保守派,姓邓的无奈只好舍弃胡赵,于是
中国改革倒退,于是方罪该万死。
我说过。芦先生的全部推理,用下面一个类比就可以驳倒:
张三请李四喝酒 => 李四大喜上路 => 歹徒相中李四于路 => 李四遭劫
=>王五不骂歹徒,专骂张三无道。After all, 一切皆起因于张三也。”
让我们也看看我自己作的一个类比。在《海纳百川-罕见奇谈》的虚拟六四法庭上,我作为起诉柴玲过失杀人罪的检查官,曾经向陪审团说过这么一番话:
“如果法庭根据云律的杀人行为判定原则,否认嫌疑人应负的罪责,
那么,请陪审团诸先生考虑以下案例:
警察去抓捕某个嫌犯,该嫌犯不想被捕,便用亲情打动他的亲戚,煽
动其亲戚去拦阻警察,警察在未受到生命威胁时便轻易开枪,造成该
亲戚丧生。这里,难道该嫌犯就根本没有参与作出杀人行为?”
把这个类比和樊教授那个放在一起,立刻就显出有无思维能力的天壤之别。在教授的比喻中,政府成了无故杀人的劫匪,而学生犯法占据广场却成了毫不影响他人的赴宴行为。我这个类比则准确地指出了学生犯了轻罪,本可轻罚了事,但柴玲辈为了自保,号召人民拦阻执法部队,部队在未受到生命安全威胁下便轻率开枪杀人的事件实质。
虽然这两个类比相比,不啻智人与猿猴之差别,但我那比喻仍然是不精确的。虽然它准确指出了柴玲辈唆民蹈险、籍以自保的犯罪行为,却不可避免地极大简化了那场复杂运动,没能指出中共当局多次蓄意挑衅、扩大事态、最后悍然决定屠民以“保20年平安”的罪恶阴谋。
由此可见,哪怕是智者提出来的类比,也不可避免是有缺陷的。西方人早就发现了这点,指出“一切比喻都是蹩脚的”。严肃的政论写手们如果受过起码的思维训练,就一定要避免此类陷阱。
可惜这却是“教授级人物”写“政论”时不可须臾离身的法宝。《芦笛先生五招》中尽是这种上不得台盘的招数:
“打个难听的比方,世上女人有权做贞妇,也有权做‘小姐’。人权也。
而社会通行的道德是劝人别做‘小姐’。这种劝善的行为怎么也不能
被称为是压制性自由。而更重要的公平原则是,做贞妇就不要出入按
摩厅。做‘小姐’就不要指望贞节牌坊,做‘小姐’者自动丧失指责
别人不贞的道义地位。”(芦按:顺便说句无关的话:我发现,越是
没文化的人便越喜欢之乎者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原因。据我观察,
教授作为网上高手,其胸无点墨的程度,大概超过了汗青先生。)
乍看这段宏论,读者大概要以为教授改了主意,挺身出来帮我驳斥“伪善不是善,当婊子就自动丧失立牌坊的道义地位”。其实他不是这个意思,那不过是他典型的头脑错乱罢了。列位看官万万不可会错了意。此类头脑错乱,见惯自然不惊,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奇迹。
教授这里的所谓“比方”,其实连比方都算不上,不过是市井常见的污言秽语的“教授级包装”罢了。那意思无非是说,你若胆敢批评方励之、86、89学潮,你就是“小姐”。别人让你住嘴,是“劝善行为”,“怎么也不能被称为是压制”你的言论自由。你要骂人家,就别指望人家别骂你,因为你“自动丧失指责别人不贞的道义地位”。
普天下大概也就只有老芦,能把教授脑子里那团乱麻理得如此清楚,替他说出他自己再修炼廿载也没那本事说囫囵的话。有时我不禁要想,当教授看到我为他把塞在茶壶嘴的汤圆掏出来,让他想说而说不出来的意思昭显天下,眼眶里一定会涌上感激的泪水,心里一定会反复回旋着某首革命歌曲(说来可怜,那就是他年轻时唯一知道的“音乐”。唉,也难怪他胸无点墨,说起来这也不是他的错):
“千年的铁树开了花呀开了花,万年的枯藤发了芽啊发了芽。如今咱聋哑人嗯说呀说了话,感谢芦元帅的恩情大,恩情大。”
搞笑了,诸位原谅。却说教授此比,我实在看不出和“你骂民运,你就是婊子!”之类的“市井学术论证”有什么区别。如果确有差别,尚请教授不吝赐教,当着天下人的面指出来,行不行?你没能力表达没关系,有老芦在这儿帮你呢,怎么着也能不顾恶心把那汤圆掏出来。
因为没有起码的思维能力,教授根本就没那本事意识到,他那比方,其实是帮着我“扫荡”伪民运。这比方可以原封不动地转赠给那些围剿民运批评者的好汉们:你们不是骂中共独裁不容异议人士么?怎么还搞毛共那套诛锄异己、压制异议那一套?自己作了毛共式的“小姐”,还有什么脸去立“民主”的牌坊?
由此可见,哪怕是骂人,也需要一定的智力,否则不但“市井学术论证”要让人揭穿,而且那“学术比喻”还免不得backfire,开花弹悉数落到自己要誓死捍卫的那干好汉头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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