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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尹进之矛,攻尹进之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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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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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尹进之矛,攻尹进之盾
马悲鸣
尹进最近发表了《尹进就母亲和孩子被中国政府扣为人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和另一篇《正义的强奸和正义的战争》。尹进后一篇文章是反对美国攻打伊拉克的。他在文章的开头处讲了一个国内的故事。虽然真假难辨,但我们姑妄听之。现将该段照录如下∶
「我来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青年农民的妹妹被同村一个泼皮强奸了,为了报复这个泼皮,他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强奸了这个泼皮的妹妹!村里受过这个泼皮害的人,全说这个农民做得对,让那个泼皮也尝一尝自己妹妹被人强奸的滋味,说这是正义的强奸!这一案件被中国很多报刊报导,最集中的一点是说这个老实巴交的青年农民不懂法。我想,只要有一点判断力的人,全会有此判断。」
后面是一通引申,证明美国不该攻打伊拉克。某一介布衣,对美国是否该打伊拉克还看不出是非之所在。
尹进在他自己的文章中明确写了这样一段话∶“这一案件被中国很多报刊报导,最集中的一点是说这个老实巴交的青年农民不懂法。我想,只要有一点判断力的人,全会有此判断。”
虽然尹进没有明白地直说他自己是否属于他想的“只要有一点判断力的人”,但从他的行文中可以猜出,他是自认“有一点判断力的人”。既然尹进想,“只要有一点判断力的人,全会有此判断。”那么尹进也会有“这个老实巴交的青年农民不懂法”的判断。——尹进居然也认法!
尹进是六四之后乘船偷渡台湾,而被台湾警方截获的。在他撒泼耍赖,大闹一场以后,最终被瑞典收容。从此赖在瑞典纳税人的身上,吃纳税人的,穿纳税人的,住纳税人的。因为大陆和台湾之间那时还没有实行三通。尹进的偷渡不具有任何合法性。
既然尹进也判断那位强奸强奸了自己妹妹的强奸犯的妹妹的农民是不懂法。那么请问尹进的偷渡行为是否说明尹进懂法?
那位强奸强奸了自己妹妹的强奸犯的妹妹的农民毕竟有对方强奸自己妹妹的深仇大恨要报。多少还有些道理。尹进的偷渡有什么道理?
尹进会说那是因为六四杀了人,所以他就有理由偷渡。而六四发生在北京,尹进在山西省会太原。这其间的距离虽无十万八千里,但也得翻山越岭,入娘子关,越太行山才能抵达。
北京到太原的距离,不知要比那一对互相强奸对方妹妹的同村农民之间的距离远多少倍。事件的因果关系与距离有关。同村农民的报复性强奸总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因果关系。山西太原的尹进偷渡与北京的六四开枪有什么因果关系?
六四过后有一艘「金色冒险者」号成船的偷渡者,没一个在通缉名单上。从那之后,只要中国搞计划生育,偷渡者就以反计划生育说事。只要中国反法轮功,偷渡者就以法轮功说事。以致于假冒法轮功的名义申请政治避难的人数远比法轮功自己的人还多。尹进不过其中之一罢了。
既然尹进现在也出来笑话青年农民的不懂法。那意思就是说他尹进自己懂法了。
既然尹进懂法,那么他就无法否认六四武装驱逐之前学生对天安门广场的占领行为是无法可依的,纯属非法割据。既然占领广场是非法的,占领者又坚拒撤退,那么政府被迫武装驱逐就是定义严格的执法。
既然八九民运是非法的。尹进又借此非法理由非法偷渡。那么尹进白吃瑞典纳税人的身分就是双重非法获得的。当然这双重的非法都是非的中国的法。
面对尹进这样一个非法偷渡客,中国政府是否有义务批准他的母亲和女儿(奇观!怎么没有妻子?)出国与尹进团聚呢?这便是《尹进就母亲和孩子被中国政府扣为人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的内容。
从尹进的说法看来,中国政府大概是没批准他的母亲和女儿出国。但这是否就属于扣押人质的行为呢?只要有一点判断力的人,全不会有此判断。
因为中国政府并未要挟尹进什么。甚至连要挟尹进回国自首都没有,何来“扣押人质”?这么多年来中国政府更没有因为尹进拒绝投案而撕票。所以中国政府不批准公然的非法偷渡者亲属出国,完全谈不上什么“扣押人质”。更何况中国政府连对尹进亲属的扣押都没有,只是不批准出国;在中国境内则一概行动自由。
既然尹进现在也认法,而且自认懂法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名旅居外国的前中国公民申请亲属出国团聚时,即便无法提供当年合法出境的证明文件,至少也不能公然宣示非法出境的证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偷渡客象诺曼底登陆战一样蜂拥而出。但因他们在获得驻在国合法身分以后再接亲属出国时,虽无合法离境的证明,但至少他们都不会出示当初买通蛇头的非法偷渡证明。
唯有尹进,他不惜在台湾撒泼耍赖,以期免于引渡回国,顺便再打自己的知名度。他也因此不得不大亮特亮自己的非法偷渡者身分。
尹进作为一名大张旗鼓的公然偷渡者,向他已经反叛的中国提出家属团聚的申请这个行为本身已经背叛了他自己。尹进偷渡出国再到处发表声明,就是公然否认中国政府及其一切办事机构的合法性。现在尹进再回过头来向这些被他以公然叛逃的行为宣布为非法的中国政府提出合法申请的行为,又等于重新承认中国政府合法。
因为,既然尹进以非法偷渡来宣布中国政府非法,为什么你还向这些非法的中国政府办事机构提出申请呢?尹进的申请本身就是自敲耳光。
尽管已经有成千上万的非法偷渡者都从中国政府的办事机构成功地申请到了家属团聚。但这些人毕竟没有公然亮出他们的非法偷渡者身分。中国政府也乐得睁一只闭一只眼。唯有尹进公然张扬自己的非法偷渡。
我这里提请中国政府的各级外事办事机构注意,即使你们装聋作哑放了所有非法偷渡客的家属出国团聚,也不应该放尹进的家属出国。因为尹进以张扬自己的非法偷渡客的身分公然蔑视国家法律。如果也按一般合法的出国人员申请家属团聚那样处理,势必等于公开承认尹进这种公然蔑视中国法律的偷渡行为合法。今后中国势必因此而法将不法,国将不国。中国司法将因此而信誉扫地。
再重复一遍,尹进是认法也自认懂法的。我的分析完全基于尹进自己认法懂法的立场,故尹进若是因此而饮恨还是先恨自己吧。你不能在教导强奸犯守法的同时,自己不守法。
马悲鸣 2/28/2003
【附录二】~~~~~~~~~~~~~~~~~~~
正义的强奸和正义的战争
尹进
我的“今天我们是地球人!”发表后,有人质疑,你尹进为反战而反战,忽略了正义和非正义战争的区别。
OK!我来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青年农民的妹妹被同村一个泼皮强奸了,为了报复这个泼皮,他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强奸了这个泼皮的妹妹!
村里受过这个泼皮害的人,全说这个农民做得对,让那个泼皮也尝一尝自己妹妹被人强奸的滋味,说这是正义的强奸!
这一案件被中国很多报刊报导,最集中的一点是说这个老实巴交的青年农民不懂法。
我想,只要有一点判断力的人,全会有此判断。
可是,再扯到美国武力对付伊拉克这一件事上,多少比那老实巴交的青年农民智商高受教育好的人却犯了和他一样的不懂法的低智商错误。
萨达姆就好比是那个强奸那个青年农民妹妹的泼皮,美国政府要报复的对象应该是萨达姆本人,你去报复轰炸伊拉克人民,这和那个老实巴交的青年农民强奸了那个泼皮的妹妹有什么不同?
泼皮的妹妹似乎还有点责任,谁让你不管教好你的混帐哥哥。可伊拉克人民早已被萨达姆残害的苦不堪言,你美国人又要炸他们,天理何在?
你美国人不懂法还是那些为美国轰炸伊拉克叫好的人不懂法?
那个青年农民可以去法院。世界现在还有联合国.和平解决伊拉克危机,这是各国政府和人民包括美国人民最好的希望,强调战争是万不得已的最后手段.
为什么美国总是喜欢轰炸,因为美国不希望自己的士兵死,为什么为了民主,自由美国为正义不可以死些士兵,不轰炸平民百姓?
如果此次伊拉克危机最终能够使用非战争手段,这将给今后联合国用和平手段处理类似危机开了一个好头。为什么受教育好的人藐视生命的冷血者跑为美国轰炸伊拉克叫好?萨达姆你怎么修理都不为过,但你美国人为了报复萨达姆就可以杀那些,被萨达姆强奸残害的平民百姓,这他娘的也叫正义的战争?为了民主,自由的事业可以轰炸平民百姓,这哪里是正义的战争,这分明是正义的强奸!
.尹进.stockholm 200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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