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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满口“混蛋”的安魂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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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满口“混蛋”的安魂曲的回答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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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满口“混蛋”的安魂曲的回答
(190 reads)
时间:
2003-2-17 周一, 上午1:2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对满口“混蛋”的安魂曲的回答
前些日我在网公布了给张英的一封信,提到了对王炳璋案
及所谓“临时政府”的不同意见,这就惹来了比革命还要
革命的化名“安魂曲”网民的满篇谩骂。今日稍有空闲,
简答如下:
一、安魂曲未看懂我的文意。倘若我是一概地反对为
暴力论者辩护的话,我自己怎么反而在信中为王炳章提出了两条
申辩意见?我指出了广州中法黑箱作业的祸害,我指出了
“间谍”罪的用法不当及违宪破坏中国和平统一的后患。
否定了这两条,“无期徒刑”自然站不住脚,所以安魂曲
对我的攻击只能算是诬蔑诽谤。
二、按安魂曲的师爷及后台宣传的,“王炳章是只说不干的
口头革命派”。其意本是说“王判重了(但还是犯罪)”。
但这不也是安-王们对自己所吹的“王炳章是天生的革命家”
的有力否定么?希望这不是机会主义-否则在行动派看来,
就是对自己大业的肆意否定,是以“抹黑革命派”的不择手
段来辩护的拙劣“反革命策略”。
三、既要建“革命党”来施行“革命暴力”推翻一个政府,
重新建国或建立“临时政府”,那么自己就不能指望敌手仁慈,
就不该乞求要被打倒的对方以他们的法律来为之“平反”。
“跪求平反”即是谓“我本不反共,我本不要推翻政府”,这对主
张以革命暴力改变旧世界者而言,是最卑鄙的食言背叛。在海外,
空口言暴力;到国内,抓住即自污。两样货色齐备,各有各
的用处-这就是安魂曲们的大话活命哲学。高明了吗?
假如案中案戏外戏变成是“获得资源”的手段,光荣了吗?
安魂曲文中把政治犯等同于一般刑事犯来类比寻律师,不自我矛盾吗?
如此树“当代孙中山”会得人心民心吗?
倘王炳章因此白坐牢,罪在安魂曲们愚不可及。
我的富贵不能淫的事实两年前在与正匪一役中即见诸于北美自由网,
岂是安魂曲这类“给百万就可与时俱进”者可以仰高的?
因国安部有意让他当尼加拉瓜站长而兴奋裸奔到如今的安魂曲,
若与七年前严拒公安部“统帅安魂曲们”诱惑的我相比,
岂非只是泰山脚下的一杯黄土?
蛆者,小爬虫也。汹汹然到处啃人脚后跟,也不怕折了自己的门牙!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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