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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对满口“混蛋”的安魂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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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满口“混蛋”的安魂曲的回答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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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对满口“混蛋”的安魂曲的回答 (190 reads)      时间: 2003-2-17 周一, 上午1:2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对满口“混蛋”的安魂曲的回答



前些日我在网公布了给张英的一封信,提到了对王炳璋案

及所谓“临时政府”的不同意见,这就惹来了比革命还要

革命的化名“安魂曲”网民的满篇谩骂。今日稍有空闲,

简答如下:



一、安魂曲未看懂我的文意。倘若我是一概地反对为

暴力论者辩护的话,我自己怎么反而在信中为王炳章提出了两条

申辩意见?我指出了广州中法黑箱作业的祸害,我指出了

“间谍”罪的用法不当及违宪破坏中国和平统一的后患。

否定了这两条,“无期徒刑”自然站不住脚,所以安魂曲

对我的攻击只能算是诬蔑诽谤。

二、按安魂曲的师爷及后台宣传的,“王炳章是只说不干的

口头革命派”。其意本是说“王判重了(但还是犯罪)”。

但这不也是安-王们对自己所吹的“王炳章是天生的革命家”

的有力否定么?希望这不是机会主义-否则在行动派看来,

就是对自己大业的肆意否定,是以“抹黑革命派”的不择手

段来辩护的拙劣“反革命策略”。

三、既要建“革命党”来施行“革命暴力”推翻一个政府,

重新建国或建立“临时政府”,那么自己就不能指望敌手仁慈,

就不该乞求要被打倒的对方以他们的法律来为之“平反”。

“跪求平反”即是谓“我本不反共,我本不要推翻政府”,这对主

张以革命暴力改变旧世界者而言,是最卑鄙的食言背叛。在海外,

空口言暴力;到国内,抓住即自污。两样货色齐备,各有各

的用处-这就是安魂曲们的大话活命哲学。高明了吗?

假如案中案戏外戏变成是“获得资源”的手段,光荣了吗?

安魂曲文中把政治犯等同于一般刑事犯来类比寻律师,不自我矛盾吗?

如此树“当代孙中山”会得人心民心吗?

倘王炳章因此白坐牢,罪在安魂曲们愚不可及。



我的富贵不能淫的事实两年前在与正匪一役中即见诸于北美自由网,

岂是安魂曲这类“给百万就可与时俱进”者可以仰高的?

因国安部有意让他当尼加拉瓜站长而兴奋裸奔到如今的安魂曲,

若与七年前严拒公安部“统帅安魂曲们”诱惑的我相比,

岂非只是泰山脚下的一杯黄土?

蛆者,小爬虫也。汹汹然到处啃人脚后跟,也不怕折了自己的门牙!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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