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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世贸大厦事件(旧稿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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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法律角度看世贸大厦事件(旧稿重贴)
俞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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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法律角度看世贸大厦事件(旧稿重贴)
(458 reads)
时间:
2003-2-13 周四, 下午2:1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法律角度看世贸大厦事件
俞力工
此次世贸大厦事件的性质不外两种:一是有组织恐怖分子集团所从事的刑事
犯罪事件;一是幕后涉及一国或多个国家的国际争端。
就前者而言,国际间多有双边或多边反恐怖主义协议,美国当局大可通过现
有机制,如国际刑警组织或情报单位进行侦察并将所有涉嫌人逮捕归案。
至于后者,美国则必须提出充分证据,证明某个国家或几个国家涉及其中。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根据《联合国宪章》第33条的建议,美国应当通过譬如国
际法院寻求司法手段的解决办法。如问题性质涉及国家安全而较严重,则应当提
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由其断定国际和平是否受到威胁与破坏,从而作出建议,
是否采取非武力制裁办法或成立军事参谋团对肇事方进行武力惩罚。
如果问题涉及侵略或受到敌对国家攻击,受害国固然有进行自卫的自然权利,
但依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必须将自卫办法通知安理会…。
迄今为止,世贸大厦事件究竟属何种性质仍然不得而知;是否涉及外国政府
的策划也毫无凭据,然而已知的是美国政府已把该事件作为战争处理,同时又得
到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声援。那么,究竟侵略国在那儿?如果无法举证
便把事件任意扩大,甚至把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的伊斯兰教文化圈里的不顺从分
子均视为敌人,则所有的开放社会又如何自保,经济如何自由发展?数百年来建
立的国际法是否得改为文化圈际法?全球化是否转变为半球化?统而言之,法制、
开放是文明的基础,与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均难以和平共处。
2001/9/17
俞力工专栏 | 网墨专辑 | 万维读者网络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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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与穆斯林为敌?这是穆斯林极端分子如本拉登的言论
--
不锈钢不锈
- (96 Byte) 2003-2-13 周四, 下午9:43
(130 reads)
虽然是老贴,只是常识,却也对头。美国与整个伊斯兰为敌,正是911劫机者的目的。
--
令胡冲
- (0 Byte) 2003-2-13 周四, 下午5:20
(11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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