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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抒:《阳谋》第五章:评肃反上下呼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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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抒:《阳谋》第五章:评肃反上下呼冤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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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129
经验值: 5282
标题:
丁抒:《阳谋》第五章:评肃反上下呼冤
(780 reads)
时间:
2001-12-12 周三, 上午12:07
作者:
资料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阳谋
丁抒著
第五章:评肃反上下呼冤
人命关天,一旦鸣放起来,“镇反”、“肃反”等死人的事就首先被提了出来。
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原国民党政府广西省主席黄绍□(音弘),在中共
中央统战部召集的鸣放座谈会上发言:“我去各地视察时亲眼见到的事,镇反、肃反运动
中,处决冤枉,惨不忍睹。但死者已矣,不能复生,该他命短,不去谈它。然未处决还在
押者,尚有五百一十二件冤案。其中举出几件冤案的情况为代表,和党的方面谈一谈。”
他举的例子有上海一个医学院的女学生批评苏联医学不及德国、日本,认为不应将苏联医
学拿来误人子弟,于是被指为“反苏”、“反革命”,遭逮捕关押一案;有上海原沪江大
学校长因早年代表国民党政府赴德与希特勒政府签订秘密贸易协定,被指为反革命,关押
六年不审不判一案。举了几个例子后,黄氏又总结道:“我认为这样的肃反,尽是冤狱…
…文明国家,有冤狱的赔偿规定,社会主义国家冤狱就冤死了结。……要人民如何信仰?
国家社会如何安定?”(注1:当代出版社刊行《鸣放革命实录史》第八至九页。)
另一位国民党老党员、广东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罗艺群则如此鸣放:“共产党所领导
的一切,别的省份我不知道,就广东省来说,肃反政策、农业政策,搞得太糟,七年以来
的镇反、肃反冤杀了许多好人。”(注2:同注1,第九十九页。)
渖阳师范学院两位青年干部张百生、黄振旅联名在《渖阳日报》上发表文章,认为“
镇反和肃反都是企图用暴力维护革命果实。这同我国著名的『爱民如子』、『以德立国』
、『以法治国』的传统思想是背道而驰的。”
民盟湖南省负人杜迈之认为“肃反是全国性的错误”,是“专政专到人民头上来了”
,主张成立“肃反善后委员会”。民盟湖北主任委员、中南财经学院院长马哲民则斥责中
共搞的肃反,“把发牢骚的,就认为是反党,反党就是反革命。这是一种杀人逻辑。”
对外贸易部行情研究所欧美研究室主任严文杰则鸣道:“亲身经历过三反、五反、肃
反这些运动的人,想起来就感到心惊肉缩,毛骨悚然。”“真是人人自危,社会大恐怖。
”“不管甚么人,只要领导手指一下,就可以斗的。”“斗的场面,比坐牢难受多了。”
“我觉得,反会把一些本不一定反革命的人逼著去反革命。”“不管成绩怎样,这种运动
不能再搞了!”“要求政府规定:除非检察院同意,并由法院接受和主持外,一般机关、
团体不得开斗争会。”(注3: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
复旦大学法律系教授杨兆龙的口气比较和缓,但问题却提得十分尖锐:“希望检查一
下历次运动的合法性,尤其是肃反运动。”对于中共将法律定义为“阶级镇压的工具”,
他表示异议:“中国今天镇压对象只有百分之几,百分之九十几的人民要不要法律?”(
注4:《提高警惕,粉碎右派阴谋》第八十六至八十七页。)
清华大学学生组织的“庶民社”,在其油印的《庶民报》中鸣放道:“发动群众搞肃
反是没人权,没宪法,没常伦。”提议对肃反中积极参与的人“追查责任,以法律制栽”
。
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费孝通教授六月六日在民盟的学者会议上说:“学生控诉在肃反
中被清斗,有人听了流泪……想不到在解放以后还有这种事,简直是太黑暗了。……我对
学生所揭发的这些事实是同情的。”(注5:成文出版社《中国往何处去》第五十二页。
)
在中共北京市委召开的非常局长座谈会上,司法局副局长、原政法学院教授楼邦彦说
:“肃反运动中被整的都是知识份子,而且都整错了。”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江丰说:“肃反运动有甚么成绩?”“文艺界又肃出了甚么特务?
”“许多人都说肃反成绩是主要的,在群众运动中有偏差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理论非常可
怕。”(注6:《新华半月刊》一九五七年第十七号第一九一页。)
剧作家吴祖光在文化界的一次整风座谈会上发言道:“肃反这种斗争形式,即使在专
制时代,也是罪恶的。”“建议文联出一个小册子,把文艺界内受冤枉者的名单,通知大
家。”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朱启贤说:“对肃反重新估价的问题,关系到将来的历史如
何写法。应该说肃反错误所造成的罪恶是严重的。因为斗了多少人,多少人被当作反革命
斗了,结果都不是反革命。拿人命做试验,这叫甚么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呢?造成的罪恶是
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注7: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阿房宫
赋》中有『使天下人敢怒而不敢言』的话,可是现在却变成了『不敢言不敢怒』了。”(
注8:见《首都高等学校反右派斗争的巨大胜利》第三二八页。)
山东工学院的民盟、九三学社成员(均为教授)召集了六次“平反座谈会”、“肃反
座谈会”,请肃反时被斗的人诉苦。他们抨击该学院的肃反运动是“乱点鸳鸯谱”,学院
领导肃反的人“无理、无知、无情、无能,个别的无耻。”(注9: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
日《人民日报》。)
河南农学院女学生姜卓廉是院学生会副主席,她认为“农学院的肃反是违法乱纪”,
并主持学生会通过决议,成立独立的、不受党委管辖的“肃反调查小组”,还召开了“控
诉大会”。
天津市天主教人士聂国屏说,过去的运动“伤害了许多虔诚教徒的感情和自尊心”。
他主张“过去判十年、二十年徒刑的,今天都应该宣判无罪了。”
云南大学中文系教授叶德钧肃反时被逼自杀身亡。鸣放时,该校经济系教授、九三学
社昆明分社负责人秦瓒对《云南日报》记者说:“拿肃反来说,最初,说云大一定有反革
命:到系里,就成了系里一定有反革命:到小组,就成了一个小组里有反革命……但谁也
不敢说『不见得』……那怎么办呢?就只好捕风捉影了,本来是打『老虎』,结果是把狼
、狗、猫都打了。十分之三、四的人都背上了包袱。”
山东省文联艺术部部长、画家任迁乔说:“哪个单位打不出『老虎』,(领导)就要
摘乌纱帽。肃反都要凑百分之五的数字,这就得从瘸子里面选将军。这些都是与中央的政
策有关系。”(注10: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一日《人民日报》。)
又如山东大学物理系教授束星北在中共山东省委召开会议上发言:“肃反时毛主席说
了一句『反革命份子可能只有百分之几』,一句估计猜度的话,但是后来竟成为肃反的指
标。……我们看,靠『人治』是多危险。”(注11: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青岛日
报》。)
肃反时凑百分比、按预定的数字捉人,非仅山东省一处,全国都是这么干的。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执中在一个高等教育座谈会上将数字列了出来:“以第一次肃反
为例,共产党不从细密调查工作出发,而是事先拟定必须打击的一张数字单,规定北京需
要逮捕反革命份子五百名(似应为五千--引者),上海七千名,武汉五千名,广州六千
名,其他省也相等如此上下数字。……结果就使无数的人民受了害。”由于对受不了折磨
而自杀的人当局一律冠以“畏罪自杀”的罪名,顾还指出:“对并非畏罪,而是畏斗、畏
逼者,必须清查,予以名誉的恢复,并须照顾其家属。”(注12:同注1,第十七页。
)
提到“畏罪自杀”,实在不能忘记一个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率领船队由香港开赴大陆的四川民生轮船公司总经理卢作孚,
曾被毛泽东称为中国近代工业发展史上不可忘记的四个人之一。(注13:见《现代作家
》一九八四年第十一期第十五页:“报载:五十年代中期,毛主席对黄炎培等人的一次谈
话中指出,中国工业发展,有四个人不能忘记。讲重工业,不能忘记张之洞;讲轻工业,
不能忘记张謇;讲化学工业,不能忘记范旭东;讲交通运输,不能忘记卢作孚。)卢本人
在新中国确也受过优待,在毛举行的招待会上,他曾两次得到坐在毛身旁的礼遇,周恩来
也曾端著酒杯到他座前来敬酒。然而,仅仅一年以后就搞起了运动,他在四川成了“不法
资本家”。在无情斗争之后,他自杀了(但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说他“一九五二年在重庆病逝”)。随后,四川当局在报纸上公布了他的“罪行”。
卢作孚本为中国一代爱国知识份子的楷模。一九二五年,这个出身贫苦的青年知识份
子为了“实业救国”,集资合股,订造了一条名为“民生”的小船,利用四川合川县一所
小庙的殿堂开始了他的事业。事业发展后,他当过国民党政府的交通部次长。一九四九年
时,他的公司已拥有上百条船,航线远达东南亚,他本人却房无一间(他住在公司职工宿
舍里),地无一垄,银行里甚至没有一文存款。他真是赤条条地离开了人间。
卢的遭遇实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写照。一九五二年初开始的以工商界人士为目标的
“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
报),用不受法律约束的群众运动的方式清查资本家的违法行为,正是以“不法”攻“不
法”。对于偷税漏税,不是坐下查账,以数字为依据,而是先把人扣起来,用饿饭、疲劳
审讯的办法让人交待。那些被斗的,要是熬不住日夜追逼,便只好用死来解脱了。
卢氏是服毒死的,大多数死者却是采取更简单的法子--跳楼。当时主持全国“五反
”运动的中央节约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在一九八八年回忆此事道:“『五反』开始后,在上
海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不时传来了资本家跳楼自杀的消息。为此,毛泽东同志派我到上海
去。我跟陈毅同志说,发生跳楼事件不好……”(注14:一九八八年六月三十《日人民
日报》。)
(后来,上海市长陈毅对人说,上海的“降落伞部队”有一千三百多个,他感到很不安,
若早点作宣传,本来会缩小到一千名之内的。具体数字目前无法核实。)
资本家死了就死了,那是无人去为他们平反的,只是由于卢作孚当年太有名,对中国
工商业的贡献太大,从重庆到上海长江一线,上了年纪的人几乎无一不知当年有过“民生
公司”。当局在三十多年后还肯承认当时公布的卢的“罪行”不实,并费心为他平反,表
示要纪念他对中国近代工业所作的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其他“畏罪自杀”者--包括千名
以上在上海跳楼的所谓“不法资本家”--则永远在中国的历史中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严格来说,卢氏之死可能是通讯不够发达,上下来不及通气,以至阴差阳错造成的。
不管毛泽东如何想消灭资产阶级,他总该还感念卢率船队来归的功劳,卢氏本人不可能是
他要直接打击的对象。只是运动一下子搞得太猛,卢氏生性太烈,行动太快,毛泽东、周
恩来还没想到将他的个案另行处理,他已经以死抗争了。他的死与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
初起时名作家老舍的死相类似,只要向毛、周求救,或者忍几天等毛、周伸来援手,都能
免于灭顶。可是他们都撰择了死。不过,卢氏即使不死,日子也不会好过。譬如他的公司
的经济研究室主任就被送到新疆去“劳动改造”,直到三十年之后才宣布平反,说是搞错
了。
上述鸣放者,本人并不是肃反的受害者。他们只是替别人申诉,鸣不平,有的鸣放者
甚至是肃反中的积极份子。譬如上海同济大学助教汪长风是该校青年团委组织部长、上海
市人民代表,肃反时曾搜查过学生的日记告信件,使部份被斗者精神失常,有的甚至自杀
身死。现在他在全校近千人的教师大会上说:“如今我觉吾了,我愿意向被斗的人道歉,
向死去的忏侮……”(注15:见香港自联出版社《鸣放回忆》一书中《我戴著帽子写回
忆》。)他还说:“我认为肃反是对人类道德的进攻,对人类心灵的摧残。肃反问题现在
党委采取个别道歉,我是不同意的……肃反是方针政策的错误,不单是方式方法的错误。
……”(注16: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
民盟副主席、森林工业部部长罗隆基在中共中央统战部主持召开的座谈会上的发言也
以肃反为主题:“党领导这一次的人民革命的胜利,是人民赤诚拥护而胜利的。人民不拥
护的话,大家不站共产党一边去合作,共产党得不到胜利。”“但是人民有个不解的问题
,每次政协、人大开会时,司法、公安两部门的首长都要光荣地报告肃反成绩,宣布『有
反必肃』的长期政策……这个政策的需要,连我都有些不太明白。我们觉得已解放了八年
……尚须长期地继续肃反,那就证明……至少这次革命过程中出了毛病,有了偏差。”
他的发言心平气和,毫不激烈,他主张成立一个委员会,为历次运动中受了冤屈的人
平反。“同时,劳改中的大知识份子,应该释放:其他劳改的知识份子,从事体力劳动者
,应该改为从事脑力劳动。”
罗并没将那委员会命名为“平反委员会”,倒是湖南省有人提议成立“肃反善后委员
会”,专事平反工作。
民革中央委员周颖倒不将肃反的问题全算在中共身上。她说:“在肃反运动中,我们
民主党派不闻不问,不提意见,民革的成员被斗争,自己的组织袖手旁观。”因此民革也
有一份责任,也应该改变作风。(注17:一九五七年六月六日《人民日报》。)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九三学社成员顾执中也有类似意见:“共产党把国家事情搞得这
样糟糕,民主党派也要负责任,因为民主党派过去都是捧共产党。”
鸣放只是鸣放而已,那些肃反的受害者,死的不说,活著的也没有因此得益。出席鸣
放会的共产党干部只是在听意见,而不是听指示,当然不会说了就去处理冤案,开狱门放
人,向当事者赔礼道歉。在鸣放期间,立竿见影、一鸣而收效的恐怕只有文学讲习所所长
丁玲和《文艺报》副主编陈企霞的“反党集团”案。肃反时二人无端被肃,只因名气较大
没有下狱。此刻鸣放,二人将两年来受的气大大地出了一通。主持全国文艺界工作的中宣
部副部长周扬竟立即承认肃反有偏差,并向二人表示了歉意。就全国范围来说,这实在是
个异数。二人尝到了鸣放的甜头,著实高兴了一阵。但个把月后,风向突转,他们也就首
当其冲地成了文艺界的“大右派”。
关于肃反,人们的鸣放(譬如黄绍□的发言)与前述毛泽东的“一个不杀,大约百分
之一劳改,其馀的人都在原单位工作)的说法大相迳庭。毛泽东和黄绍□,一为中央人民
政府军委会主席,一为副主席。毛讲话在先,黄鸣放在后;毛说“一个不杀”,黄说“处
决冤枉,惨不忍睹”,而且是“亲眼见到”,可谓存心要与主席捣乱。因此,一个多月后
全国报刊一齐咒骂这位黄右派,使他成了妇孺皆知的大名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也是鸣放中的一大话题。罗隆基顾忌中共的面子,只在民盟内
部说胡风肯定是搞错了,却没在会上将这问题挑出。上海文化出版社编辑室副主任许君远
却公开鸣道:“胡风有才华”,“为甚么不把胡风放出来让他开开花?”河南省文联创作
部负责人、共产党员栾星认为胡风集团案是“一个大的文字狱”。他说:“当今无产阶级
专政、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统治,比清朝的『文字狱』还要凶,还要厉害。”(注18:一
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
对外贸易部法律室顾问董士濂亦为胡风辩护,说胡风不是反革命。他指因揭发胡风被
中共宽大、不予逮捕的舒芜是“卖友求荣”,并说因在批胡风的大会上为胡辩护而获罪的
吕荧“显示了中国人的骨气”。他还指斥刊登胡风“罪行材料”的《人民日报》“犯了诽
谤罪”。(注19:一九五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人民日报》。)
北京大学物理系学生刘奇弟本人在肃反中曾被关押,与胡风在同一所监狱呆过。他在
校园里张贴了一副对联:“铁窗禁忠良,天昏地也暗”,横批是“为胡风伸冤”。中国人
民大学刑法教研室教师的说法则婉转得多:“如果胡风是反革命,为甚么至今还不审判?
还不敢见人?”
对胡风案讲得最宜截了当的恐怕要算人民大学的女学生林希翎,她的鸣放一语破的:
“胡风的意见书基本上是正确的……毛主席的话又不是金科玉律,为甚么不能反对呢?”
“两年还不公布胡风案件的下文,我看共产党很为难,没法下台,知道错了又不肯认错…
…”
对于中共不依法行事,人们不满已久。鸣放期间以顾执中教授的意见最为尖锐:“宪
法自一九五四年通过以后,有的被彻底破坏了,有的有名无实。”“第八十九条规定人身
自由不受侵犯,非经法院决定或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而肃反时的行动证明这一条文全被
破坏了。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事实都没有得到保证。”“
集会结社的自由更少,许多人民团体几乎都是官方包办。可不可以再有新的民主党派?宪
法没说不行,但事实却没有人敢大胆的做。”“大家都把宪法当做一张纸,通过后也就算
了……现在从刘委员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刘少奇--引者)到一般公民谁也不提
保护宪法了。这样下去,把宪法当成了手纸,乱关人、乱捕人、拆(私人)信等等,都可
以为所欲为,将来何堪设想?”(注20: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
过去八年中,司法部门执行党的指示,在一波又一波的运动中捕人、杀人,冤枉了许
多无辜。但司法人员并非都是铁石心肠、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他们心里也有气。
最高人民法院顾问俞锺骆在中共召开的整风座谈会上坦率地表明了他的不满。他认为
“现在的政府不保护公民权利的状况,还不如封建王朝和蒋介石”。他批评审判时“罪与
非罪界线划不清”,并认为原因是“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和“审判人员判案可以随
心所欲”。(注21: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
北京是首都,可是北京的司法干部似乎意见最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斐然说:“市委不懂法律,还阻碍法制建设。”
北京中级法院院长贺战军则说:“案子送给他们(指市委书记)批,我看行市也不一
样,犯人有走运的,也有倒霉的。”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楼邦彦提出他的意见:“单凭市委的指示办案是违法的,破坏了
法院进行审判的独立地位。”王斐然的意见同楼一样:“现在审判独立不起来,主要原因
是党委干涉。”
这些干部所以主张按法制办事,反对党委干涉,可能与其经历有关。譬如楼邦彦早年
自清华大毕业后即赴美国,一九三九年留学归,回母校任教。一九四九年共产党掌权后,
他欣然接受中共的委任,是因为以为中共会按法办事,会尊重法院的独立地位;但几年下
来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自然有话要“放”了。
由于这几位高级干部带头,北京司法界的鸣放十分尖锐:“党委过问具体案件就是违
法。”司法部门党的干部“很多根本不懂法律,真是祸国殃民。”“当委审批案件是做成
错案的原因。”
作为司法人员,他们的意见几乎都是围绕法制而发的:“主要法律没有公布,造成审
判人员无法可依。”“所有刑事案件都没有法律。”“以政策代替法律。”“现在只有人
治,没有法治。”
“在这个社会里,无法可依,有法也不依,谁有权,谁的决定算数。”“审判员凭空
气办事,中央说宽就宽了,说严就严得要命,凭风办事。”“重判的时候有重判的理由,
轻判的时候有轻判的理由……这『辩证法』反正甚么时候都对!”
“群众运动破坏法制。”“遇到运动就要找典型,就要判罪……”(注22:此处数
段引文均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北京市司法界右派份子是怎样进行反党活动的》)
中共本将司法部门视为“专政机关”,抓、杀反革命都要靠此机关,现在竟然连这些
参与“镇反”、“肃反”的执法人员都“鸣放”起来,而且矛头指向党和党的干部,可见
中国人已经到了非鸣不可的时候了。
可是,在不久即展开的反右运动中,上述对肃反表示了不同程度不满的人无一例外地
成了“右派份子”,尽管他们只不过说了几句实话而已。
共产党里并非人人都是以说谎为生的。中共中央委员、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一九五九年
就在公安部的一次全体干部大会上说过这样的话:“在右派进攻的时候,肃反是他们攻击
的主要方面……他们讲的一些事情,……有一些就是事实。”(注23:一九五九年九月
二十四日,罗瑞卿在公安部全体干部大会上的发言。)
由于时值毛泽东发动的另一波运动“反右倾机会主义份子运动”的高潮,罗瑞卿的讲
话不那么爽快,而在“反右斗争”之前,他讲的便直率得多:
“我们(肃反)的缺点错误是很多的,我们决不隐讳。”“斗了、捕了、搜了一些好
人,有些好人自杀了。”“有说,『镇反、肃反不知冤枉了多少好人』,这种说法……是
有一些根据的……有冤枉,可以平反……”(注24: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罗瑞
卿“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xxxxx会议上的总结发言”。)
“我想黄绍□……等人所列举不人道的事例,事实上是远远不能代表我们现在真实存
在著的严重事实的。”(注25: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三日,罗瑞卿“在全国省、市检察
长、法院院长、公安厅局长联席会议上的讲话”。)“我们有少数劳改队的一些干部对待
犯人比奴隶主对奴隶还要残忍……不仅是违法,简直是惨无人道。”(注26:同注25
)
“我们的劳改队、监狱,……有的不给水喝,不让睡觉,有的劳改队,使犯人每天劳
动到二十小时,死后解剖,肠子和纸一样薄,这简直是惨无人道,而且是犯法的。”(注
27:一九五六年七月五日,罗瑞卿“在各省、市委xxxx负责人会议上的总结发言”
。)
一九五七年为受冤者鸣不平、抨击中共将宪法当手纸的人,无论如何没有料到他们自
己也会成为冤狱的牺牲品,成为罗端卿所批评的那些劳改队、监狱的“奴隶”。当然,这
是毛泽东发起“反右斗争”之后的事,我们还是继续述说五七年春中国人的“鸣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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