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我们的辩论和他们的辩论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我们的辩论和他们的辩论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文章标题: 我们的辩论和他们的辩论 (450 reads)      时间: 2003-2-06 周四, 上午2:37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们的辩论和他们的辩论





芦笛





最近因为写《犬儒篇》,不能不批判伪善,自然也就不能不批判樊教授那惊天动地的“伪善亦善”论。在樊先生看来,批判这一谬论,就是向他个人尊严挑战,因而爆发了又一次网战。



发生在正经写手间之所谓网战,其实主要是辩论。大体说来,网上辩论有两类,一种是价值观念不同引起来的,一种是思路上的问题引起来的。本人在网上堪称身经百战,但基本不介入前一类争论,所以从未和“爱国者”汗青、元昊、决战毛教徒lian先生等人过招。



这道理我早就说过了:价值观念无非是一种因人而异的主观认定,想用自己的价值观念去驳倒对方价值观念完全是徒劳的事。要争论,总得有个共同的出发点和共同的标准,否则与市井娘们吵架有何区别?好在人类不管哪一派,总还有两个共同的判断标准,第一个是客观事实,第二个是逻辑。这就是我在网上和人争论最重视的东西:你的价值观念我不管,但我起码可以指出你说的不符合历史事实之处以及你的思路破绽何在,告诉你那套为什么行不通。这才是最有力的反驳,让对方驳都无从驳起。



中文网上最常见的争论是在“奸”和“贼”们之间进行的。可惜双方大部份人都没看到那其实是个根本价值观念的分歧问题。正像RE在此坛指出的,“奸”们的价值观念是“民”大于“国”,而“贼”们的恰好相反。说白了,“爱国派”无非是说“锅比碗重要,所以,为了制造天下第一大锅,就是砸了许多碗也没关系。”“爱民派”说的则是“碗比锅重要,所以,最重要的是保住碗别给人砸了,锅砸没砸倒其实并不要紧。”



谁都该看出来,要在这根本价值观念的歧异上争,便争一万年也是谁也没法说服谁。两派该作的,应该是用历史事实和逻辑推理去证明“碗(锅)亡则锅(碗)亡,所以碗(锅)才是真正重要的事。”也就是说,反驳对方的正确方式不是比嗓门大,而是指出对方违反历史事实的地方和思路上的错误。



可惜大多数网上论者都看不出这点来。前段坛子里为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吵得不亦乐乎,大部份人却总是在道义上作文章,或证明社会主义最公平,或证明资本主义最合理,却根本没意识到这“道义”不过是个人言言殊的价值观念而已。似乎只有我才出来指出,本人同意社会主义是道义上最合理的社会制度,可惜没有可行性,永远只会是个美好幻想。



对马克思主义,我的批判也是如此,同意它描绘的理想的道义合理性,但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内在的悖论,说明了它在理论上的破绽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这些分析与个人的政治立场毫无相干,更没有扯到什么道德立场上去。这些文章一出来,恐怕连那些最铁杆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都只有哑口无言──我早把话撂在那儿了:要搞马克思式的社会主义革命,请在美国那个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搞,否则就是强奸教祖,违反您们无限崇拜的“科学”。等老芦戒网后,以后谁还要在此坛鼓吹那套,诸位资本主义信徒只需把老芦留下来的这一打神鞭祭起来,我保管姜太公在此,诸邪退位。这算是我在网上留下的政治文化遗产之一吧。



什么是理性辩论?这就是理性辩论!尊重对方的价值观念,避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人,从双方能接受的判断标准出发,去摆事实,讲道理(逻辑),这才是受过教育的文明人应该干的事。西方人就是这么辩论的。



可惜我们的辩论却又是怎么样呢?我早在《开擂宣言》中说过:



<<我遇到过的论敌通常使用以下招数来进行所谓辩论:



一、曲解和编造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痛驳。以樊弓先生《芦笛先

生五招》为代表。我的政论一般讨论较大的题目,为了详细阐明论

点论据,便写得很长。为了反驳,论敌们便自行简化为与原意毫不

相干的几句话,然后势如破竹地劈倒那个自己捏出来的泥人。



二、抓住细枝末节,引经据典、缠夹不清、离题万里地详加驳斥,

最后使辩论淹没在毫不相干的五里雾中,使所有的人都缠得头昏脑

胀,连最初扯的是什么事都忘了。



三、避开本人的观点,专在我的私德、动机、政治立场、行为后果

上狠下功夫。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樊先生的《五招》帖就是典

型的一例。他那篇大作,从头到尾就是逼我承认自己是对民运领袖

怀有私仇的“公众人物”,是丧失文德和社会责任心的立牌坊的婊

子,是助纣为虐、欺压弱势集团、扼杀民运事业于萌芽状态的“人

格谋杀”犯。类似地,有人曾苦苦逼问我是不是“X 独分子”,似

乎我一旦承认那个罪名,所有的谬论便不攻自破了。



四、使用偷换概念、荒唐类比、“连锁推论”(即飞跃推理)等诡

辩术。具体例子见樊先生的《五招》帖。



五、死不认输,死缠烂打。老芦还从没碰上一个有点胸襟和器量的

汉子,被对方驳倒后有那个decency 认输。在这方面表现最好的只

有一个方舟子,被我驳倒后便以沉默出局。除此之外无一不是纠缠

到底。常用的手法是多次重复被人家驳倒了的命题,只是换用另一

种表述方式而已。当初我和林思云先生辩论,驳倒他的“文学价值

等于市场价值说”,他就弄出个“诺文奖大宪章”,把大宪章驳倒

了,他又弄出个“盲目自小”说来。前些天那场辩论也如此,驳倒

了他的“他、我们正义”说,他就代之以“草、皮鞋文明”说。如

同孙大圣的脑袋,你砍了这一个,他又冒出另一个来,内里完全一

样,只是化装不同,这样无穷地纠缠下去,直到对方砍到手酸得再

也抬不起来,只得自认精力不济,闭口不言。>>



这个帖子是此坛开张时贴出的,此前我和樊教授在《说东道西》论坛约定,奸坛一开张就来此打擂。我信守约言,坛子一开张就把这宣言贴了出来。但因为樊先生没来,打擂的事便不了了之。自这帖子贴出后,一年多过去了,我在这儿还是碰上了decent的辩论对手,如易明先生、出尘公子等人。应该说,上面有的话现在看来有点过时,但基本状况还是那个样子。



为什么我们的辩论水平会这么差?对其中的社会传统原因,我准备在《犬儒篇》中以专文探讨。这里只想扼要的说,毛共那套大批判已经深刻地浸透进了我们的骨髓中,在国民心中,世上只有善恶之争,两者只有“谁战胜谁”的问题,而自己当然是代表正义,对方代表邪恶。所以,政见不同的双方一旦遇到,就必然要去抢占道义制高点,比赛谁在道德上更高尚。在这种特殊国情下,哪怕是一方想把问题局限在学术领域里都没门,迟早要让对方的道德批判刺激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和樊先生之间为时两年的的断断续续的争论就是如此。他对我发难的第一篇文章《芦笛先生五招》就是在道义上对我进行声讨的檄文。如果除去道义上的谴责,那篇“文章”便什么内容都没有。他后来的所谓“评扫荡系列”也统统如此。有时我觉得奇怪:这种“文章”,不就是复杂化了的儿语“你是个大坏蛋”么?难道我们的知识分子就是这点水平?



老芦当然不是省油的灯,让人骂坏蛋骂多了,难免要投桃报李。不过我很少搞道德批判,哪怕是吵架,我走的还是那条老路:智力批判,只是特别尖酸刻薄,嘻笑怒骂无所不为。如果从美学的角度来说,我这套要比“复杂化的儿骂”有价值得多,难度也高到不可比拟。这道理本来也明摆着:骂对方“坏蛋”不需要证明,而骂对方“白痴”,起码智力要比对方高得多,才能一目了然地看出对方所犯的智力错误。然而论客观效果,我这套比对方构成的伤害要大得多。所以也决不能算成是decent的辩论,或许在道德上比对方更恶劣。所以,大概我确实是对方骂的“坏蛋”,虽然这坏蛋是让对方骂多了骂成的。



遗憾的是,似乎没有多少中立的观众看得出我上面说的道理来。中国人头脑太简单,太习惯于“道德宇宙观”。不戴上道德眼镜,大夥儿就什么都看不见。所以,大多数人只会欣赏“复杂化了的儿骂”,甚至把这种儿骂家捧作网上高手。裁决一场争论也只会从道德的角度上去进行,决没有那个能力就事论事,看出争论的症结何在,到底是哪一方在学术上、思路上错了。



眼下这“伪善亦善”辩就是如此。这明明是个低等逻辑错误,大郎早就说得明明白白的了,我这里再不厌其详重复一遍:在全人类心目中,所谓“假”的意思,就是“貌似是或自称是,但其实不是”的意思,所以,“假A”其实就是“非A”的一类,因此“伪善”属于“非善”。而逻辑排中律规定,“非A”决不能是“A”,所以,说“伪善亦善”就相当于说“非善也可以是善”,直接粗暴地违反了逻辑学的最起码规律。



任何头脑明白的人都看得出来,这完全是个逻辑问题,只暴露了命题提出人不会思维,里面丝毫不涉及任何道义、主义、社会制度等一切与价值观念有关的问题。所以我的一系列批判文章,全是智力批判,全在逻辑上下功夫,只是恶毒讥笑论敌之蠢,从来没扯到别的事上去。那《犬儒篇》本来是出尘《乱拳打死马克思》的文章引出来的,我本人也一直在进行道德问题的思索,其实和樊教授的争论没什么关系。



可惜的是中国人没几个懂逻辑,女的尤其如此。所以无法看出问题何在。而教授因为无力反驳,更无法证明“伪善亦善”,又不肯认输,便只好扬长避短,发挥他的“复杂儿骂高手”的优势,千方百计地把读者往岔路上引,证明我这人就是个大坏蛋。



有趣的是,这么些读者论者中,就好像没谁想到,芦笛是否大坏蛋,跟“伪善亦善”究竟有何贵相干?是否证明了芦笛毫无道德底线,而樊教授高度自律,那“伪善亦善”就不再是人间至谬了?



正因为“复杂儿骂”有消费市场,樊教授也才会乐此不疲,而这市场的存在,实在是国人的悲哀。如果网民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的代表有一定统计价值,那么光从这一点,似乎就能看出我们的知识分子们是何等愚昧。老芦有生之年,大概再也看不到我们聪明到能学会他们的辩论方式那天了。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71974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