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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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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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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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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208 reads)
时间:
2003-1-16 周四, 上午3:56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芦笛
刚才进来看看,意兴萧索。一别数日,不料奸坛破败如斯,隔壁罕见的帖子的平均点击率不到一百,跟当年可是不能比了,就这么几十个人,还提什么虚劲(川话)?这原因加人和WM已经说了,主要是安魂曲重返此地的结果。如果说老芦是兴坛高手,他就是败坛高手。当初我死活要把他赶走,就是为了奸坛的兴旺。但事实证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看以后这坛子也就这样了,变成一潭死水,有几只蟋蟀在寂寞地歌吟。这种地方,老芦是再不会回来的了。哪怕老马使出激将法来也没用。
老马,你说得不错,那些帖子都是你看过不止一次的,可人家老郑没看过。我不是贴给你看,是贴给他看,帮他出这口恶气的。这次我狗爬楼梯上猫当,为你主持公道,以为你关心的只是洗雪积冤,恢复名誉。不料你项庄舞剑,其意常在沛公,关心的其实是恶攻老郑。我好心仗义执言的结果,是不但让你如虎添翼,长了攻郑的底气,而且居然造谣诬蔑到我头上,胡说什么老郑把那封工作信件寄给我。天下有你这种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无赖子,那倒也不必说了,只是让我觉得对不起老郑,无以补过,只有将当初那些百般嘲笑挖苦你的旧作贴出来,以博“阶级弟兄”们和其他看客一笑,看看你这“著名北美政论作家”究竟是什么水平。
不瞒你说,老马,你不闹这一通,我过去还毫无逆向血统论的意识。你这么无所不用其极地不择手段闹一通,我现在到真的觉得“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养儿打地洞”确有一定道理。有的人生下来就是痞子,哪怕出了国也没什么用。过去我多次引用格林童话上的那只被仙人变成公主的猫,其实都是你让我想起来的。那故事我讲了那么多次,你一定记得了吧:一个仙人闲着无事,把猫变成了一个仪态万方的公主。一位王子打猎遇到了她,惊为天人,便把她带回王宫去。一日公主正在静坐,突然跑出一只老鼠来,公主本性发作,顿时扑了上去,一把抓住老鼠,雪白的贝齿咬上去,顿时就把老鼠的脑袋血淋淋地咬了下来。。。这就是说当年你们那些红五类红崽子阿,老马,你不觉得么?
这话其实以前也说过多次了。我也知道,你最喜欢的我的作品,是 <沐猴而冠的滑稽和悲哀>。这里摘上几段为你拍案叫绝的文字,这些文字都在收入此坛时被我删去了:
<<众所周知,水和油是混不起来的。如果强行将两者混合搅拌,
一待外力停止,要不了多长时间两者就又分开了,油又浮到了
上面。
这就是在近代中国发生的事。“解放”后,我党使用暴力,将
原有的社会平衡打破,人为地将底层的社会渣滓带到上层来,
把社会精华强行按到烂泥中去。待到这种人为干扰终于在三四
十年后停止后,自然选择便又发挥了它的作用。出国前我下了
一次乡,发现土改时的贫雇农又成了贫雇农,而前“黑五类”
们几乎没有不“先富起来”的。>>
我知道你特别欣赏这段话,后来在你批郑义<老井>的文字中就抄袭了其中精神。对不对?
老马,你这人真是有意思,在下面这段文字里,我把你什么都糟蹋过来了:
<<从某种角度上看,一度驰骋海外文坛的马悲鸣先生,也是痞子
暴动中从社会下三滥中搅到表面上来冒充“cream”的一滴脏水。
如格林童话说,一只猫哪怕变成了个仙女,见到老鼠还是要忍不
住扑上去。尽管在米国呆了快二十年,他骨子里还是当初那个
“破四旧”的高干子弟红卫兵。上文说的痞子婊子党的五个特点,
深得暴发痞子文化嫡传的马悲鸣现象无一不备。
论愚昧,马的文章网上第一,世上只有他能发明出“强奸=作爱”
论,“爱=快感”论、“人类是裸虫,也就是昆虫”论、“狗联
担是爱的图腾”论、“只有动物才懂真正的自由恋爱”论、“嫖
客和妓女是丘比特和维纳斯”论、“杀人的工作量太大”论、
“斯大林直接杀人”论、“斯大林杀了两千万人是文人不会数数
造成的错误论”、“战争中只有屠杀会造成死亡论”、“战争只
造成男人死亡论”、“疯子+美国武器=天下无敌”论、“战胜
日本=打光日本人口论”、“美军是怕死的劲旅”论、“古往今
来凡没跟纳粹德军打过的军队都不是劲旅”论、“美军打掉日本
海军,苏军打掉日本陆军”论、“日本北方四岛属千岛群岛,已
归还日本”论、“中国从未对日本宣战”论…我敢说一句:人类
有史以来,大概还从来没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大剂量、高密度地
说出如此荒谬的昏话来!马先生端的是强爷胜祖,不但远远超过
了“喝令三山五岳开道”的人民公社新社员,连当年高唱“三天
不洗脸,鬼子就玩完”的义和团大师兄都要瞠乎其後!
论秉承陈腐的背时传统,马先生可谓深得千年来的痞子造反的三
味。他标榜“反反潮流”,在网上专门和道德良知对著干。因为
捣鬼被揭穿、被谴责,他和郑义、王丹等人结下了血海私仇,却
又不敢光明正大地堂堂叫阵,打上门去和人家拼个你死我活,只
是卑怯到拿无辜牺牲者开刀,公开无耻扬言因为自己要“泄私愤、
图报复,所以不得不把六四的冤魂给一马杓烩了”,丧尽天良地
污蔑和平请愿的市民和学生们是“混混”,兴高采烈地讥笑:
“如果老百姓屁股又痒痒地话,可以到失业大军里去尝尝挨饿的
滋味,千万别找人打屁板子解痒”,灭绝人性地欢呼“晚喽!擎
(净)等著吃枪子吧!”
马先生的造反精神强烈到了这种地步,甚至责备我:“你连抗战
都不敢否定,作这个四大汉奸还有点不够格。”为了争这个“汉
奸”的称号去出小风头,一个人竟然能丧天良到闭眼不看当暴日
如狂风扫落叶席卷东亚、迫降十几万英军、大败麦克阿瑟的同时,
落后积弱的中国毅然向日宣战,取得了第三次长沙会战的世界反
法西斯战争的第一个大捷,嗣后又苦熬苦撑竟至八年之久,使一
败即降的头等强国法兰西无地自容的铁的历史事实,胡说什麽
“中国人是一个只知屈服于暴力的民族”!
论脸皮之厚,马先生也的确是“自然红”。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
度,他分身为二,化名贺文,写批驳自己的文章。又将他自己的
另一化名龚克平列入“六四法庭”的法官候选人名单。以后又在
贺文从网上消失多年后,愣是将他从坟里拖出来大撒飞帖,以证
明我党确实给此人发过“准生证”。不幸,这一连串的下三滥把
戏被人揭穿,网上爆出了网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惊天丑闻,
任何一个有起码自尊心、自爱心的人面对这些丑闻,不说羞愧难
当,伏剑自刎,以谢天下,而雪己耻,也当终生戒网,闻网色怍,
无地自容!而世上竟有马先生,施施然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事,恬
恬然浑若世间尽是聋瞎人,照样行若无事,到处抖擞精神,卖弄
本事,出乖露丑,装疯作邪,抓屎抹脸,以耻为荣!或骂郑义诽
谤,或斥《美中》盗文,待到人家认起真来,要将他绳之以法,
立马就吓得将出征大将之冲天胆气抛到爪哇国外,屁滚尿流,魂
飞魄散,顿首出血,挥巾拭涕,跪请《说东道西》版主把他那些
诽谤文字悉数删除。前耻未消(那还是昨天的事),却又居然有
脸欣欣然跑到《大家》来大放厥词!如此厚颜功,便是将大饥荒
说成是特大丰收的婊子痞子党也不过如此!
论外强内虚,马先生更不失暴发痞子的家风。老芦写作《黑崽子》,
原意是谴责那种痞子社会实行晋朝门阀制度的反动野蛮,不意在
马先生那种卑贱入骨的人眼中,却竟然成了对“旧时王谢堂前燕”
的卖弄,立马就对老芦这“大家之后”无限艳羡,三尺长涎,高
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起来,不论老芦如何挖
苦嘲讽都甘之若饴,受辱若惊,几乎到了受虐狂的地步,甚至下
贱到写了半篇章回小说,满纸肉麻的“芦员外”,表面是骂,内
心是羡,实行曲线歌颂。要是他知道本黑崽祖上“一门三进士”,
恐怕更要跪倒尘埃,磕头无数。我便是在他尊臀上踢上一脚,他
也要两股战战,四肢飘飘,如乍膺九锡,似骤列三公!如此恶心
肉麻相,也只有高悬霸主鞭的奴才之后才做得出来。
论愚而多诈,马先生也在海外发扬了革命传统,争取到了更大的
光荣。马之愚不光是表现在上面撮举的那些“狗联担”宏论之中
(那只是九牛一毛),而且事无大小巨细,无不在在透出此人的
愚顽。他在污蔑郑义诽谤时,曾说,郑义造谣使网上从此少了贺
文这个人,有人假借贺文的名义在《大家》上帖问他:难道贺文
不识字,连上网来打一行字证实自己存在的能力都没有?他马上
就中计,接二连三地在网上以贺文的名义大撒飞帖,让他在“网
上从此少了这个人”多年之后又再度出山来热闹一阵。老芦用不
同的笔名写的文章,他居然就有本事认不出来,以为是几个人。
《多维》推出伪造的《天安门文件》,满纸是“中共暴政”、
“管道”一类的台语,他居然坚定地声明:“有人说文件里有港
台话,我看不出来”。有人爆出易大旗就是XXX,他竟然隆重推
出文章考证,最后结论是住址不符,所以不是!
就这麽一个心智不全的“北美著名政论作家”,却有著一肚子鼠
窃狗偷的奸诈算盘。分身互搏、死人复生那些勾当就不必说了,
他这个人可以小到这种地步,连写篇文章,后面都要给他那本
《雪夜催眠良药》打广告。就那本破书,里面还有三分之一的内
容附的是未经原作者授权的偷来的别人的文章。他不以为耻,竟
还洋洋得意地炫耀:借此增加字数,此乃草船借箭之计。这种红
五类,便发梦也梦不到什麽是大家风范!
在网上,有的作者如赵无眠、晓村、愚人辈著书立说,写严谨的
学术论文,有的作者写文学散文或小说,有的作者写严肃的议论
文立言。马先生没本事写这些东西,却有歪本事打出知名度。方
叉子还能靠学术打假来维持自己长盛不衰的名气,马先生连这点
脓血都没有。他的浅薄感慨发完后,好不容易想出个六四法庭来
耸动天下,但旋即又因内怯而不敢“以一人敌天下”,将此事如
贺文般弄得无疾而终。无才而又不甘寂寞,便只有去纠缠那些靠
真本事出了名的人。他纠缠郑义、王丹,缠到自己身败名裂,让
满世界都知道了他分身互搏的丑事,转过来又纠缠《美中时报》,
想去大大地讹上一票,兼在网上大大的露脸,不料对方较起真来,
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吓得他赶快撤去那些诽谤文字。穷途末路之
余,便来缠上了过去为他打抱不平,弄到几乎身败名裂、倾家荡
产的老芦,以为此番就算附不上骥尾,起码也可“草船借箭”。>>
不料你在扒了我的真身后上帖<笑看芦笛现象成为历史>,居然把这些话拷贝下来,特别是“乍膺九锡”那段,竟然使你一唱三叹,啧啧赞曰:“真是好文章!”让我看了又好气又好笑,作声不得。老马啊老马,你可真算得上是网上尤物了。
这里要说明一下,上摘文字,马悲鸣先生非常喜欢、爱不忍释,对他本人丝毫不构成忤犯。所以斑竹似乎没有理由删去,不信你们可以徵求老马的意见。另外那段关于左右互搏的议论,如所周知,我后来改变了看法,这里只是尊重历史,原样引用而已。
老马,咱们就此别过,我以后再不来了。在这潭死水里扎猛子,究竟有何乐趣?俗话说,吊死也要在大树上。以后我就是再熬不住要上网,也只会到<大家>、<万维>、<博讯>那些通衢大道上去。在这儿写,就那么不满百的读者看,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把闻一多闻二少的<死水>打下来作为告别词是正经。
顺便再把过去的戏马文贴出来,让我的阶级弟兄老郑一乐,嘿嘿。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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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芦,呼吁修改刑法105是我在此要做的最后一件事,
--
非文人
- (28 Byte) 2003-1-16 周四, 上午4:41
(144 reads)
老非,不小心将你的E址DELETE了,请来一E,谢谢。
--
锺 舟
- (0 Byte) 2003-1-16 周四, 上午9:09
(5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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