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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这许多人参加签名,我也就不再反对,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但有贝苏尼签名,我就不参加.原因见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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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tas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95
经验值: 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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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erita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何也? 贝苏尼胆大包天,竟敢在小说中暗讽我们的芦笛,还涉及到他的家人. 就算贝苏尼否认,那又有合用,莫非芦笛先生还会犯错?就算芦笛先生会犯错,芦笛的文章比贝苏尼的文章好个七八倍没有,五六倍是有的,芦笛的见识比贝苏尼高个十七八倍没有,十五六倍是有的.莫非为了一个贝苏尼,就要我们不支持芦笛先生?!
要依我看,这个签名运动中大家还是抱个"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没冤仇的创造冤仇"的态度好,凡是与我有过网战的人签了,我就不签;凡是支持我网敌的意见的人签了,我就不签.就算我要签,我也要自己搞个公开信来签.凡是与我有仇的人,不得签名;我看不顺眼的人,不得签名凡是与我家阿狗有仇的人,不得签名;凡是我家阿猫看不顺眼的人的朋友,不得签名.上诛九族,下诛家畜,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什么,你无冤无仇?再好好想想,祖上十八代呢?你家的小孩没被人欺负过吗?什么!还没有?!你找不出冤仇,那就是和我有仇!!!
只要有了以上的态度,我们就能把这场签名运动搞成一个斗争的运动,一个抓民运的运动,一个抓网特的运动,一与它本来的目的毫不相干的运动!
以上意见当否,请随便处长批示.
悄悄话 随便处长外的人不要看)
随处长,我看继续把刘荻打扮成民运或/与犯罪分子的策略可不可以先缓一缓,当然这方面的工作还是要坚持,但是我们暂时不公开出面为好;所幸的是已经有一部分开明人士把这方面的工作抓起来了.
我们的下一步是不是以分裂这个运动为主,也就是我写的这份材料的意思.
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就要主动地加入这个运动,做到敌中有我,我中有敌,把运动的主导权抓过来.我的意见是团结左派,争取中派,孤立右派.对于右派的攻击,还是由我们鼓动中派来进行为好,我们自己不要出面.您对安魂曲的几次攻击,虽然也有一定的成效,但也使一部分不明真相,对我们抱有敌意的群众发生了动摇.
还有个情况,有些同志不学历史,到了美国这个白区,舆论工作上以谩骂为主,这是很不得人心的.其实,我们当年在国统区的活动就很值得学习,要多学习当时<<新华日报>>同志们的公开,合法斗争的技巧.这个法宝一定不能丢,谁丢了,谁就是败家子,谁就要负这个责.这个问题,我下次再写个报告.
最后,让我们共同呼喊革命的口号:"中国的一切问题在于民运,而且只在于民运!"
作者:Verita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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