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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虫子】建议:不要用“营救”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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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锈钢虫子】建议:不要用“营救”这个词
两条虫子
加入时间: 2004/08/28
文章: 453
经验值: 0
标题:
【不锈钢虫子】建议:不要用“营救”这个词
(205 reads)
时间:
2003-1-03 周五, 下午3:26
在刘荻女士被逮捕的具体原因没有公开、具体违法事实大众不知情的时候,我们只能对刘荻事件保持关注并呼吁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刘荻违法事实、公开审理和允许刘荻见家人请律师等。现在什么都不知道,就要去救人?如果(是如果!)刘荻女士确实触犯中国法律并且依据法律必须判刑,还要把她救出来吗?
现在用营救这个说法,于理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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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叫“关注”最好,当然“营救”至少到目前也无大错:)
--
不锈钢安魂曲
- (334 Byte) 2003-1-03 周五, 下午5:51
(75 reads)
那种情况自然可以呼吁营救,不过要等到超过法律规定的关押期限不审理吧?我不甚明了的。:)
--
两条虫子
- (0 Byte) 2003-1-03 周五, 下午8:25
(52 reads)
根据大陆现行法律,无限期关押都是可能的:(
--
不锈钢安魂曲
- (198 Byte) 2003-1-04 周六, 上午12:28
(63 reads)
那就“营救”吧。不过
--
两条虫子
- (278 Byte) 2003-1-04 周六, 上午6:48
(6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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