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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史海钓沉】芦笛等与金录女士的肉搏混战(此文长点,无耐心者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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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海钓沉】芦笛等与金录女士的肉搏混战(此文长点,无耐心者免进)   
九戒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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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史海钓沉】芦笛等与金录女士的肉搏混战(此文长点,无耐心者免进) (144 reads)      时间: 2002-12-25 周三, 上午12:20

作者:九戒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送交者: 看猴戏 于 May 16, 2002: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上班也是闲着,到说道旧贴中刨出这些旧货,请老格、大家回顾一下去年奸坛内奸们是怎样并肩子上,围攻金录的。

我挑了一些自以为重要的话,放在外面。请注意是“一些”,请大家尽可能去查原贴。不多说,大家自己见仁见智吧。



金录与内坛众英雌雄之战,起源于这一贴:



芦笛:

美国比想像的笨,日本比想像的坏

二、在拙文后跟贴的女士们,恕老芦以后一律不答复。我在<一从二令三人木>帖子中已经讲得清清楚楚了。上网一年八个月,我的体会是上网的女人多数既不讲理,又特别自以为是。当然大多数上网的男人也如此。不过男人就是这点德行,没什么可失望的,而且可以反唇相讥,甚至大骂出口,而对女人似乎就不能如此下作。所以唯一的正确应对之道是一聋二哑三开溜。以后要来和老芦讨论的人请自报性别,女客恕不接待,不报的也恕不接待。抱歉之至。





金录:

何必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呢?

上网的女人就是不讲理的?不知道这是哪条定律?难道不人身攻击就写不成文章了吗?



芦笛:

匆答网友

最后要说的是,上周老芦疯病发作,胡说八道,诬蔑了上网的淑女们,这里谨向淑女们道歉,特别要对然然女士道歉。然然女士的见识素为我佩服,也为我这个须眉浊物远远不及。你对我那篇文章的几条批评都非常有道理,我佩服之至。那天的恐女症发作完全是别人引起来的,和你无关。我的确是一篙子打翻了许多无辜的淑女,罪该万死。



金录:

所以我说您没必要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直接说是金录不就行了吗?

我那天接茬儿, 是因为俺以为您真要探讨历史问题呢, 会对历史问题的真实性感兴趣,所以才不识相地指出您所说的贝鲁特巴勒斯坦难民被杀事件,其实并不是穆斯林干的,而是基督教民兵在以色列的纵容下干的。我根本就没想到这样几句插言会惹恼您。现在想来,原来先生对历史事件的真实性并不感兴趣,感兴趣的只是怎样推销自己的观点,即使是用裁剪的历史做堆积。



金录的上一贴是10月9日贴的,本来已无事。过了10天,芦苇荡首先发难。

当时是赛昆和安魂曲逼林思云道歉,金录看不过去。

本想保持沉默,没必要引火烧身。然而看到这种因为不同意别人观点

就对别人文章百般挑剔,找出一点错误或疏忽后,便如获至宝,上纲上线,进行道德上批判,甚至人身攻击的做法实在不敢苟同。



赛昆:

建议您看见芦笛先生被攻击时也说说类似的话,以避虚伪之嫌。



金录:

你怎么知道我没为芦笛说过话, 说的恐怕不止一次. 请您指出

什么人曾经抓住芦一篇文风平和探讨问题的文章中的一个史实失误, 穷追不舍, 上纲上线, 追着要求芦笛当中道歉的例子. 再说了,我没必要为每个人打抱不平, 有的人自己会为自己说话. 请把你问我的话问问你自己, 还是把那虚伪的帽子给你自己戴上吧.



这时候,那个过去叫“莫图”、现在叫“跛脚僧”的玩意儿,戴着“爱学习”的面罩出场了。他先跟在金录屁股后面贴一贴,怕人看不见,又提上去。

爱学习:

提上来:金录小姐淑女语录

(看猴戏指出:重点文章,不可放过)



金录:

我说您累不累呀? 何不用您的真网名, 让我也知道是谁这么在乎

我那篇文章有的地方写得有些狂妄, 如果现在写口气会不同, 但其主要思想不会变. 我说, 您要贴何不将全文全部贴上? 这样断章取义的, 不太好吧?

我虽是女子, 但喜欢明话明说, 不用您提醒芦笛和林思云, 他们两人非常知道我对他们的看法. 对我来讲, 做人第一, 观点第二, 文采第三. 我原来对林思云极不感冒, 曾驳过的"日本不应该向中国道歉"(枫桦园发), 也曾在一论坛上对他非常不客气过, 但林君没对我的语言进行计较, 相反对我进行了道歉. 人家做事做到这一步, 我无话可说. 不管人家观点如何, 这风度让我佩服. 自那以后, 我对林思云便另眼相待, 并试图努力去理解他看问题的角度. 这也是我上次为他打抱不平的其中一个原因.



爱学习:

向金娘娘请罪,叩罪,叩罪,再叩罪

不就引用了您的几句话嘛,干吗发那么大脾气。既然您怕照镜子,就到此为止吧。



显然金录以为爱学习是RR,虽然错了,但爱学习跟RR确实是一伙的。金录提出正当要求:

那太太您就自己出来亮个相吧, 我可是一直留着面子呢.

还是那句话, 您要贴就把那全文都贴上, 如何? 这样断章取义的, 真不太好. 咱照镜子至少也得照个全脸吧, 这样支离破碎的算是哪门子的镜子?



爱学习没完没了:

金娘娘:

原来连林芦马这些大人物都要向您道歉,我在此向您认罪求饶。您既然提倡“做人第一”,能不能从近处做起,能不能把您对巴勒斯坦人怀抱的那份博爱情怀匀出一点点给我爱学习?



金录:

R太太呀, 您就不能亮个相嘛? 老躲在背后发暗箭对俺也太不公平了。您就随便用您那几个清纯的名字当中的哪一个都行, 好不好? 我是不反对网客用多个名字的, 如果那只是为了保护自己, 而不是去为了伤害别人。但对那种用多个网名搞欺骗的, 对不起, 俺抑制不住心底的厌恶。

自知道了您的面目后, 我从不跟您的贴, 除非觉得您是在旁敲侧击, 搞借刀杀人的诡计时。可我跟您的贴时用的可全是金录这一个网名呀, 不说礼仪往来, 就是为了公平, 您也不应该老是这样放暗箭吧? 您不是特别崇拜西方文明吗? 咱能不能fair play, “fair play” 您知道吧?



这时候芦笛跳江出来:

谁是网上最可怕的人

这世上什么人可怕?Self-righteous 的人可怕,而self-righteous 的女人最可怕。连劳动人民长的什么样都不知道,却要出来指责人家看不起劳动人民;对东西方文明一无所知,却要出来捍卫连她自己也不认识的东西;连人家的文章都没那个本事看懂,却要谬托知己,“拍案叫绝”;只看过本把二三流的西方爱情小说,连一首古代中国的爱情诗都背不出来,却断言缠绵悱恻是老祖宗发明的;时时处处显示大慈大悲、悲天悯人的崇高情怀,却专门以阴暗心理揣摩人家的心思,疑神疑鬼,杯弓蛇影,雌雄不辨,硬把“爱学习”男士打成她那个假想敌;心地阴暗偏狭到病态的地步,却硬要assume 上帝的角色,上网来裁判人家的人品。以胡搅蛮缠为辩论,以撒泼打滚为侠气。这样的女人,你惹不起也躲不起,躲到天涯海角她还要追上来,为的不过是过后可以向人吹嘘:“我和某某打过架”,“我敲打过谁谁”,“谁谁向我道歉”。。。

你和谁谁打过架?配吗?

老加,我的好奴隶,放出你的恶狗来吧!上天生下你这种人来,就是让你来对付这种这种泼妇的!

男不与女斗,老芦这次破例,是实在气不过她莫名其妙地诬蔑某位她的同性。咱搞的是阿富汗的特种部队的战术,hit and run,打完就跑,剩下的事是老加和他的狗们的。



这时很多网友看不过去,站出来说话。这里留下夏雨天女士的帖子,因为夏女士是当时少有的站出来说话的勇敢女性,重要的是,她批评的内容比男网友更加有力,以至于芦笛后来出来与夏女士说话。声明:夏女士自始至终并未透露自己的性别。

夏雨天:

芦笛不象话

金录女士数次指出你行文中的事实和史实不准确的地方,你从来不正面回答,就知道破口大骂。我记得第一次金说美国人也有种族歧视的地方,举她看病的例子,你的反应就是说金反对学习西方文明,你这不是极端化的歪曲是什么?说美国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就等于说中国一切都好不用学习美国?什么逻辑!你还以提倡理性闻名哪!上次,金在中东问题的帖子中说你提到的真主党民兵杀害巴勒斯坦人一事不确,你就来了恐女症。现在你说金以女性身份逼男人让她,你也是男人罢,你让她了吗?你对她使用的那些脏字,用在同性身上都过份!而且,什么配不配的,网络是个自由的地方,没有谁是天生的高人一等。你有博士学位,他家也许还是双博士。你家一门三进士,我家过去也是二十四史留名,谁比谁高贵,又谁比谁下贱了!要说见识高低,人格力量之有无,你攻击金录,有多少是实实在在人家的罪状?通篇都是空泛之谈,连莫须有都谈不上!



金录:

呵呵, 忙了一天回来, 刚进家门说看看网上有什么好文章可读吧,

却见着了骂篇, 而且是点名道姓骂我的. 我说那位整天介骂中国人丑陋的芦大人, 您着什么急呀? 难道那"爱学习"是你自己不行? 不过您一直主张道德治国, 该不会办出那种断章取义, 暗箭伤人的勾当吧? 要不就是因为那爱学习是您的fan, 和您志同道合, 同病相怜? 您一会儿说他本是男的, 一会又说您是为女的打抱不平? 连我都糊涂了, 看来男的女的您心里是十分清楚的了.



非文人急匆匆跑出来为芦笛说话:

事情的起因

老芦辱骂金女士的文章,确实是以丧失网上高手的名誉为代价的。我认为老芦不该如此。但是,一般网友却没有注意事情的起因。请看下面的跟贴,我想金女士随便怀疑并攻击其她女士的行为(并且已被agan指出是错了),也该给个说法吧。

(看猴戏指出:非文人大脑无沟回。作为内奸,他当然知道爱学习不是RR,可是凭什么认为金录也该知道自己搞错了?难道金录不可以合理怀疑吗?靠,芦笛平白无故怀疑这个怀疑那个的时候非文人有没有要求芦笛给个说法?)

再请看agan揭爱学习真身:

在一个坛子呆久了,好处是大家不会太过阴损刻薄,坏处是容易阿谀拍马,主要还是对熟网友的感情与在陌生论坛完全不同所致。对自己喜欢或不喜欢的写手,往往容易把“特别的爱(恨)”献给“特别”的写手。这些都在情理之中。

金鹿女士在明处,您在暗处,金是明人快语、不做暗事的女侠,您这样搞“恐怖活动”Smile,不是逼她“正义报复”?大家都退一步,和平共处不好吗?说道的“维和”应该相对容易一些吧。

(看猴戏指出:我是看不出agan怎么证明金录错了,这明明是讽刺“爱学习”嘛。非文人脑子进水了,这贴完全让观众莫名其妙)



金录:

非先生又主持公正来了, 不过我并不期待什么? 因为我知道

不过您要主持公道, 您怎么不让那"爱学习"先给个说法, 告诉我他到底是谁? 为什么要放暗箭? 省得我冤枉人, 再说了您怎么知道我冤枉人了? 先问问那"爱学习", 为什么在我因为为林思云辩护,而和别人磕碰的时候, 断章取义贴出我那篇一年前写的里面有批评林思云话语的东西来. 恶劣的是又不贴出全文, 而是断章取义地, 专捡那些批驳的语言贴. 如果爱学习贴出全文, 我毫无怨言. 非先生您不是相信"爱学习"贴那帖是因为他喜欢我那文, 真的认为我那文章和他的意吧?

所以非先生要主持公道, 请非先生先去要"爱学习"给个说法? 我不过是反击而已, 我说他断章取义, 挑拨离间一点儿都不过分.



非文人:

谢谢徐先生指明,我理解AGAN的“阿督”是“爱学习”,是因为AGAN的贴是跟在“爱学习”的贴后而不跟在aderu的贴后,因此误解了。不过即使“爱学习”是什么别的人并且如何有错,金女士不该随便地攻击不相干的其他人。

(看猴戏指出:非文人不是脑子进水,而是故意使坏。他知道谁是“爱学习”,却故意把火烧到无辜网友身上去)



金录:

莫非非先生知道爱学习是谁? 要么为什么说我随便攻击别人?

"爱学习" 自己心里明白, 我心里明白. 这高技术的优势就是, 一个人可以又当人又当鬼, 跟没事人似的, 躲在电脑后面你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然而玩的次数多了, 就会有蛛丝马迹. 非先生做过很多次道德评判, 和公正的主持者了, 说真心话, 我并不觉得您公正.



非文人:

我知道你点名骂的人不是“爱学习”

我不关心谁是“爱学习”,但我知道你点名骂的人不是“爱学习”。您还是好好弄清楚,再开骂。在找到前,如果你非要找一个人当“爱学习”来骂,别找女士们,不如就拿我老非做靶子,随便骂,我肯定如以前所说“学胡锦涛,打死也不回嘴”。



金录:

非先生,我没必要把您当靶子来骂。因为您不是“爱学习”。

您愿意怎样认为都行,但您现在改变不了我的观点。而且我也没觉得我骂您了,我觉得我是在说理。上次在那个论坛上,我也没骂您,只是回应您,是因为您跟别人用嬉笑怒骂的语言讽刺我是我们党正确路线的女代表。我说我不是,经常犯错误,说把那称呼还给您而已。非先生要对我和我的观点有意见,可直接说或沉默不说,但没必要在我和别人出现矛盾时,就在旁边旁敲侧击。我一直很佩服您的专业知识和深刻的思维,您要是直接指出我的观点不对,我绝对会考虑的。但我很失望,您从来不说,而是从另一方面进攻。



其他网友对芦笛、非文人等表示不满,易往崇化装成王大爷,以及赛昆,威胁网友来了。

王大爷:

阿蛮,又想打架啦?忘了你的幼儿园老师啦?

芦笛不会理睬你的。现在恐怕连狼协都懒得跟你废话了。哪天大爷有空,也许陪你玩玩。不过也不一定,你还不如王大妈有趣,和你打架没什么乐子。

今天先问候你一下,不开骂。明天你要是还这样,大爷就不一定这么客气了。

我不知道“爱学习”是谁

你知道吗?说出来。没人会吃了你:)



赛昆:

俺也请教

这算恶毒漫骂?金女士无端攻击R太太就不算?先生就不怕被人称为“近视井蛙”?

(看猴戏指出:是芦笛攻击金录,与金录攻击RR,哪个恶毒?而且,谁在明处?谁在暗处?)



在金录的邀请下,易往崇贴出了金录惹祸的那篇文章,和芦笛的文章。请大家仔细阅读一下金录惹祸的这篇文章,再对照一下“爱学习”贴的“语录”(这也是非文人奉若至宝的),看看是不是断章取义?“爱学习”这人是不是很讨厌?

金录:给芦笛的几句话

忙里偷闲,放着重要的事不做,跑到这里来搅局,虎嘴捋须。不过这些话实在是在我心中已经憋了很久了,不吐不快。其实我现在还是挺喜欢看芦笛的文章的,但那些骂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文章,我是觉得太偏激,太过分了。

芦笛:为何呵佛骂祖?──答金录女士

这篇文章本来是不想写的。本来金录女士不让我回应,我也说过不回应,无奈落基山同志扬言“老芦不会放过你”,不写点东西似乎对不起人家落先生。我知道,此文根本不会影响金女士的看法。当初我和老邑大战,他就说过:“人是不能被说服的。”老芦这一年下来,天天在想他那句话,这小子真是说得太有道理了(顺便跟老邑说一句,我说你风度不好,不是说你对我的,咱哥儿们还讲究这些?我说的是你跟别人争论时我旁观的感觉。这话以前说过,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反正老芦自己也是一屁股流鲜血,还管人家长痔疮,不配指责你)。所以,此文与其说是写给金女士看的,莫若是写给落先生那样持类似观点和别的持中立态度的人看的。此文写好后我就坚决戒网了,等忙过这段再说,谁再说什麽我也看不见了,如果有人愿意对著空房子说话,我也没有办法,否则真要失业了。





金录:

谢谢老虫将两篇都贴出来了, 我觉得这样比较公正.

只是芦笛在写完这篇文章后, 并没将此事搁在一边, 而又在跟别人的聊天文里, 耿耿于怀, 夹枪代棒.



金录:

感谢下面为我说话的人:对你们我非常非常的感谢。

我们素不相识,你们没必要站出来为我说话,可是你们说了。对此,我非常非常的感动。请原谅,我就不一一谢了。



事情到这里,本以为告一段落,那“爱学习”又来生事。

爱学习:

不知事情经过愤恨芦笛的侠客们:

如果不知道事情的经过,只看芦笛那一张帖子,我也会跟各位一样感到气愤的。可是,各位作为旁观者,对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的话都感到那么气愤,到了要开口骂他的地步,这正好说明,如果各位自己就是芦笛,受别人无礼痛骂一年的话,那么,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各位自己说出来的话可能不会比芦笛好听多少吧。

小妹是国内的大学生,这个论坛开张的时候就来了,没说过话,也不认识任何人。贴了两张帖子,是看不惯金录的作风,想让她照照镜子。在她贴在下面的帖子里,第一次出现了反省的话,我很高兴。



金录:

花了两天多的时间, 您终于捉摸出了一个方案.

不过, 跟您直说吧,我不相信。您对我当初的文章那么不满意,记得那么清楚, 而且还进行了存档,可您当初却保持了沉默。而且,您自这个论坛开始您就在这里,这期间这世界上发生了这么多的大事情,您都能无动于衷,保持沉默不说话?最后终于对金录的罪行忍耐不住了,才不得不说出话来。这故事也太玄了,太天方夜谭了吧?怎么我金录只是最近这一段时间才让您怒不可遏地说出话来?

我为什么要相信呢?



金录答网友:

首先要感谢你这么直言相劝, 都是肺腑之言,让我感动。

我只是想说明,我并不是别人骂了我,不道歉,就又跑过去和别人答话的人。原因是,有的人有好几张面孔,我哪儿知道人家一会儿这个面孔,一会儿那个面孔,说翻脸就翻脸。我一直觉得“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所以常常把别人的话当真。在生活中尽量做到不及前嫌,以礼相待,可别人不是你。人家可以今天写这样一篇文章,让你觉得一切都和解了,明天又出来一篇那样的文章,事情又绕回去了。我可没象芦笛说的:“这样的女人,你惹不起也躲不起,躲到天涯海角她还要追上来,…”。我从没有那样追过他,不知道他怎么得出了那个结论?他可以把他在那个BBS的旧贴看一看,哪次不是他在他的贴里,说到我后,我才和他说的。因为我觉得人应该豁达一些,即使有前嫌,如果别人跟你说了,你也应该礼尚往来,望前看。看来这中国文化在美国还不能用了。我以后注意就是了。至于文章中的史实问题,我觉得任何人在发现一些文章的史实有问题时,都应该提出,没有什么不妥。因为避免误导读者,但没必要扯到道德上去,就错误说错误最好。



同为“内奸”的霜天晓角:

柿先生这一条

"其次,在没有根据的时候,就将“爱学习”当作“R太太”,并将旧怨搅在一处,没道理"

金姐姐,在这一点上您确实不对.听在下一句劝吧.

谢谢小霜!/无内容-金录(0 bytes) 15:26:19 10/26/2001 (0)



金录:

答赛昆:

先生说我在网上想当道德家,无非是我为林思云说了些话。那么是不是凡是为先生对手说话的人在您的眼中都是想当道德家的人呢?那么先生您为别人说话,或别人为您说话算不算也是想当道德家呢?我不但为同我意见相同的人说过话,也为同我意见不同的人说过话,说话时从没想过当道德家,只是觉得不公。恐怕先生只为同党说话吧?先生有什么理由认为林思云是故意出错,想蒙老百姓?

您说我无端攻击人,您怎么知道我无端?您不觉得您这就是在攻击人吗?

就冲先生能把芦笛的恶骂贴说成不算恶骂,把芦对我的人身攻击说成不是人身攻击,我已经没必要再和您说什么了。请自珍吧,网上玩好!



四天后,芦笛又来了。

芦笛:

“恐女症”的启示

从金女士上第一个帖子时,我就看出了此人有严重的paranoia。从一杯桔汁上,她竟能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上去,不但酸酸地讽刺了人家护士一顿,还竟然以此为写文章的论据。这种心理疾障在西方的华人中并不罕见,叫作“少数民族综合征”,特点是因自卑感强烈而处处疑神疑鬼,生怕别人看不起自己,“于无声处听惊雷”,从人家做梦也想不到的小事上施大手笔,写大文章。老芦虽然没出息,幸好没害这种毛病。上次急症入院,躺了三四小时都不见大夫的面,却也没以为人家是因为我脸皮黄故意不理我。当然,这在金女士看来,或许是老芦这个“擦边人”盲目崇拜西方的奴性表现。如果她这么想,我也不觉得奇怪,只是在此文后面附上旧作摘录,让读者看看这种毛病在国人中并不罕见。

我这里负责地告诉金女士:你认错人了。过去化名批评你的那个人和后来的爱学习都是男士,跟你的假想敌毫不相干。你那位假想敌从未在网上骂过人,更未化名骂人。人家不和你一般见识不是怕了你,希望你自重,从人家的容忍中学一点淑女的起码风范。

我知道,从个人来说,金女士对我很有好感,对我的作品极有兴趣,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非常非常喜欢看”我的文章。因此,上次出来骂她是“船长”,对她无异于当头一棒。对此我一直觉得歉疚。不过老芦这个人生就一副倔骡子脾气,并不因为人家对我的态度而改变。不管人家对我怎么好,我看不下去就要出来多嘴。那些谬托知己的人最好能看到对我的性格的这一面,免得后来突然挨骂,觉得说不出的震惊和委屈。



金录:

本来想从今天开始对芦文采取"三不"政策, 然而由于芦文中

芦笛: 这次忍无可忍冲出来破口痛骂金女士,引起了网人公愤。这也不奇怪,他们不知道内幕。

金录: 什么内幕? 最好把全部内幕说出来, 这样容易误导.



芦笛: 因为这个认识,我对金女士便特别小心。她“向芦皇帝请罪请罪再请罪”,老芦决不敢答话,知道惹不起。

金录: 写那篇"象芦皇帝叩罪, 叩罪, 再叩罪", 是因为先生您在写完那篇《为何呵佛骂祖》之后, 余兴未尽. 屡屡在您和别人的聊天贴中, 夹枪带棒, 对本人进行攻击. 由于您是和别人聊天, 我不便跟贴, 所以才单写了一贴.



芦笛: 我有幸目睹她三次大发作,毫无原因便满地撒泼打滚。人家问一声她的名字是什麽意思,她竟然立刻翻脸,指控人家扒她的真身,话越骂越难听,越骂越粗俗,让我想起了大白楼的劳动妇女们。刚刚发作过,她立刻又认定某位女士化名上贴攻击她,莫名其妙地又骂一餐。这个假想敌在她简直成了牢不可破的obsession, 一有风吹草动她就要出来丢人现眼,施展她的滚地功。

金录: 这样云山雾罩地搬弄是非不太好吧? 要说, 最好把全部事实都说出来, 把所有有关的旧贴贴出来, 让别人自己去判断. 这种把内部论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添枝加叶, 任意歪曲, 自由发挥的做法实在不可取. 本人从不满地撒泼打滚, 对人一向以礼相待, 只是有时说话比较直而已. 我想这种"满地撒泼打滚"的词汇还是留给先生您自己用吧.



芦笛: 因为骨子里看不起自己的种族和文化,所以他(她)们便把西方看成是一种奥林匹亚山上的圣殿,

金录: 先生骨子里看不起自己的种族和文化, 就以为所有的人都是. 我说过了, "不要以己之心, 度他人之腹". 本人从来没有看不起中国人, 也没有看不起中国文化. 本人一致认为东西方各有千秋, 从来不把美国说的事事都好, 把中国说的一无是处. 尽管本人承认中国有很多地方应该向西方学习, 认为中国应该开放, 和国际接轨.



芦笛: 而进入这圣地的唯一途径是和鬼子结婚。如同鲁迅讽刺过的,当年的军阀热心与孔圣人的后代结成儿女亲家,以为圣贤之道和花柳病一样,是一种可以靠性关系传染的东西。

金录: 这种人身攻击的做法很下作, 很卑鄙. 就事说事, 有必要攻击别人的婚姻吗? 我想象您这样的高手不该还需要我来指出这点后, 您才觉得这种做法下作吧. 嫁什么人, 娶什么人, 是每一个人的自由. 每一段爱情都有每一段爱情的理由, 请您不要总是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 我为世界上所有的爱情叫好, 只要它不是以伤害第三方为前提的. 无论是和中国人, 和白人, 和黑人, 还是和其他亚洲人, 所有的爱情都是美好的, 都值得祝福.



芦笛: 这种心态在某些中国人中也存在。他(她)们因为娶或嫁了老美,便处处以西方文化的代言人出面,教训那些没有这种“荣幸”的“擦边人”。在他们心目中,灵魂得救的唯一途径是去读加人那本无字天书,否则哪怕穷经到白首,也绝对不可能懂西方文明那个终极真理,便永远只能在东方的“下贱泥沼”里打滚。

金录: 您不觉得这段话很恶心吗? 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下作的. 不要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



芦笛: 党文化赋予人们一种大无畏的气势,把他们放在一个俯视芸芸众生的高度,从那个道德的奥林匹亚山的峰巅来裁判众人,谁的言论不合他们的心意,就给谁扣上帽子,过去是扣政治帽子,现在是扣道德帽子。而这正是金女士的作派。

金录: 自以为本人从来都是就事说事, 从不给人扣政治和道德的帽子. 我觉得您倒是很善于这一行的.





芦笛: 她上网来似乎是来扮演一个上帝的角色的...

金录: 这种对别人进行意向推测的做法很危险. 本人上网是为了读文章, 从来没有想扮演过上帝的角色. 那个角色谁也扮演不了.



芦笛: 公开提出了“四个第一”式的口号,说什麽看网人必须“人品第一,观点第二,文彩第三”。请问金女士,谁给你这个权利如此judgemental?

金录: 错了, 应该是"三个". "人品第一", "观点第二", "文采第三"是我个人看待网人的标准. 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判断别人的标准, 这是每一个人的权利, 不用别人赋予. 您可以不同意别人的标准, 但请您不要认为我不应该有这个权利. 我不会问您, 有什么权利用那样的观点看人?



芦笛: 无论是对我,对林思云还是对马悲鸣的人品,你又有多少了解?有什麽裁判的凭据?

金录: 对网人在网上的表现, 人人心里有杆秤, 人人也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 我也同是. 我谈的只是网上表现.



芦笛: 无论是从鲁迅的《阿Q 正传》还是从我的《虎子的天空》里,金女士竟然能看出了作者嘲笑鄙视劳动人民!老鲁的玩意自有定评,轮不到我来饶舌,但《天空》还得靠我自辩。如果金女士稍微懂点文学,我想应能看出那作品完全是客观叙述,作者很少跳出来作主观评价(除了讲大气候的那段杂文外)。

金录: 从来没说过鲁迅的"阿Q正传"是嘲笑和鄙视劳动人民,劝您仔细看看旧贴. 至于您的"天空", 我说了我只看了1,2; 由于不喜欢那种骂人的口吻和方式, 后面索性不看.



芦笛: 这种批判法,似乎只能暴露批判者对文学的无知和对党文化思维套路的精通。和滚地功一样,这种大批判只能让她在冷眼旁观者面前丢人现世。

金录: 又是人身攻击, 先生似乎离开了人身攻击就写不了文章了.



芦笛: 我知道,从个人来说,金女士对我很有好感,对我的作品极有兴趣,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非常非常喜欢看”我的文章。

金录: 那是一年前的情况, 我说过最开始喜欢您的文章, 是因为看了您的一篇什么讲目的和手段的. 对于您那些大骂中国人的文章, 本人从来不敢恭维. 再后来, 对您的那些骂文, 我一般是连看也不看. 至于您个人, 我不了解. 而对您在网上的表现, 本人不敢恭维.



最后想说: 有些人是不可理喻的, 本人今后没必要和这种人费时间.



夏雨天:

芦笛真是文革的产物

您老真是可以休矣。您指控金女士的罪状,还是一点实在的内容都没有,就象您老以为中国政府会为911高兴,会和BIN LARDEN一起抗美自取灭亡一样,都是您老的想象。您老不要脸到可以拿人家金女士的婚姻作文章,我就问你一句,你对人家的先生到底有多少了解,你可以断定金的婚姻是有崇洋的因素在里面的?您老这不是诬蔑是什么?



王大爷对夏雨天:

大哥不说二哥,大家都差不多

人家不和你辩论,就是讲不过你?你不妨去北京找马晓春,点名要和他下围棋,看他肯不肯和你白下。他要是不肯,你再到这里吹牛,说他下不过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在网上,大家都是赔本赚吆喝,越是名气大的,越不可能有问必答,否则成天答网友都忙不过来。人家愿意回答你的提问,算是给你面子;不理睬你,往往说明你既没有水平态度又不好,完全不表明你的水平比他高。连这个道理都拎不清,就跑这里大言炎炎,一竿子同时横扫右派和爱国贼两大阵营,“不是科学的态度”。



这时候,易往崇充公道来了。

关于“芦金之争”的一个细节说句公道话

我虽然是芦迷,但对金录没有任何成见。这次的“芦金之争”,我本不想介入。现在看各位越吵越凶,忍不住出来说句公道话。

芦笛在《“恐女症”的启示》中所说的关于“爱学习”的情况,是合乎事实的,金录关于此人为另一网女的猜测有误。“爱学习”本人前两天刚刚向包括我和芦笛在内的几个网人承认了这件事,确实是一个网男,而且不是芦笛。

金录所猜的那个网女是否曾经用别的笔名上过骂帖,我自然一无所知。但我可以肯定,“爱学习”不是她。至于“爱学习”究竟是谁,我当然不能出卖人家的信任,把私人通信的内容公开,请各位网友见谅。



芦笛的哥们儿,邑水寒的真正公道话:

老虫,这贴好像不是你的风格呀?

从没觉得你会拉帮结派,那“爱学习”不管是谁也不用这样,对了,你说的“芦笛在《“恐女症”的启示》中所说的关于“爱学习”的情况,是合乎事实的,”都包括那些?第几段到第几段?包括两人打架的部分吗?那“爱学习”我是从没看过他在这里上贴,这些争论是在某个内部论坛吗?那就在那里争论好了,不用带到这里来,如果真要到这里评论就把哪里有关的东西全部挪到这里,不然就完全不要说,这种只有评论没有原始资料的东西是最能引人想入非非的,对当事人太不公平,杀人不见血,毁人于无形之中。



夏雨天:

爱学习是撒谎者

说比谁谁强万倍,不是骂人是什么?爱学习在撒谎,这是很明显的。老芦骂老金神经质,可是他自己也承认爱学习在撒

谎,男扮女装放冷箭等等,那么到底是老金神经质有毒眼,还是人家就是被爱学习的冷箭射中气不过?现在的事,顶多证明,老金的确为歹人所攻击,只是在指认该歹人是谁这方面,缺乏信息,没有锁定真凶罢了。



RR:

看好戏先生请进

金女士骂我的次数超过了你的想象。被她骂过的人数,也超过了你的想象。而且每次都骂得峥峥有词,都象这一次一样,骂错了也是对的。

芦笛先生是大笨蛋,非文人是小笨蛋,不该跳出来打抱不平。结果自己遭人痛骂,还抬举了不足挂齿的小人(小人是指骂错了不懂得道歉的那一类)。

这些话都是多余的,本不应该说。让正确的人永远正确下去,对我来说没有丝毫损害。感到不安的是,那么多不相干的人被卷进去,包括你,本来是看戏的,却登上了舞台,实在可悲。

希望大家到此为止,要骂要跳随她去吧!



金录:

RR请进

RR: "金女士骂我的次数超过了你的想象。被她骂过的人数,也超过了你的想象。而且每次都骂得峥峥有词,都象这一次一样,骂错了也是对的。"

金录: 我说怎么都跟得了真传似的, 写东西总爱这么夸张呢? 您最好给出次数. 这种"超过想象"的描述太没有概念. 我一共骂过您多少次? 我一共骂了别人多少次? 倒底都骂谁了? 记忆中, 我只和4,5个人有过磕碰, 这当中包括您和芦大人. 我承认我错骂过一个人, 但我立即向他赔礼道歉了.

对于您, 我尽量避之. 如果要说也全都是明对明的. 我可从来没跟您搞过游击战争. 您把您那些煽风点火, 旁敲侧击, 指桑骂槐的帖回去看看数数, 到底是我骂您的次数多还是您骂我的次数多. 我每一次写帖是不是全都是在您煽风点火, 指桑骂槐之后? 我曾经有过一次主动挑衅骂您吗?



RR: 芦笛先生是大笨蛋,非文人是小笨蛋,不该跳出来打抱不平。结果自己遭人痛骂...

金录: 我痛骂芦笛和非先生了吗?



RR: 还抬举了不足挂齿的小人...

金录: 想想您曾经明着暗着对我使用过多少次类似的词汇?而我对您用过一次这样的词汇吗?



最后, 我真诚地问一句: 您是爱学习吗? 我以为爱学习是您, 是因为那语气和用词, 以至口吻都非常的象您. 如果您不是, 那是有人故意装神弄鬼, 男扮女装, 那我向您表示真诚的道歉, 是我错怪人了.

不过, 我想既然爱学习已经给芦笛和网虫几个人都了写信, 那么您也一定已经知道他是谁了吧. 我希望爱学习自己出来承认, 以正视听, 让我心服口服, 这样故意误导, 女扮男装的, 太差劲了吧.

另外, 我想上次agan说得很对, 不要把怨结得太深, 我应该记住这句话.



RR:

金女士,

你和爱学习的矛盾和我有什么关系?非要我来承担责任?你有本事自己去和他打交道。他不出来承认,就变成了我,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逻辑?你以为口气象,就是我,就可以骂我借刀杀人吗?当皇帝的究竟是你还是芦笛?

老芦没有说错你。疑神疑鬼,杯弓蛇影,整一个受迫害的样子。你以为别人那么对你有兴趣吗?需要对你指桑骂槐,旁敲侧击?对于你,我躲都来不及,还说我写文章都是针对你。你以为我写文章是给你一个人看的吗?你给我多少钱一个月,我要为你写文章?知道什么叫自作多情吗?

芦笛先生打抱不平的结果是什么?遭到那么多人的围攻,你难道视而不见?还不是因为你冤枉人,他才倒了大霉?

知道你碰不起,碰了要跳,不碰你,自我感觉不好的时候也要跳,只要找到别人的“煽风点火, 旁敲侧击”的联想就够了。看你活得累不累?

遗憾的是,那么多人以为你真的受了迫害。可悲不可悲?



金录:

对不起, 我是不是冤枉了人我还不知道呢. 指桑骂槐,

煽风点火的人永远可以不承认. 她不承认, 我也没办法. 她硬说没说你, 你有辙吗? 您对我没兴趣, 那原来化名跟我帖的人是别人呀. 知道为什么把爱学习当作你吗? 因为我是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井绳. 这也是我, 为什么不搞暗箭伤人, 因为怕别人从此后有什么事都怀疑到我头上来.



RR:

无证据,乱咬人。还好意思振振有词。

你以为这里的人都没有辨别能力吗?



金录:

和和, 您口气变硬了, 不心虚了. 跟您说吧, 我那道歉是

为了往好了处, 您以为我真就相信爱学习是男的. 跟您直说了吧, 本人至今没觉得冤枉了人. 爱学习就是你.



芦笛:

金小姐,您贵人多忘事

前两天本人离开某地,记得你芳泪滚滚,说是虽然和我打过架,心里还是“很难受”的。我当时看了就觉得哭笑不得:第一、我何时和你打过架?完全是你在自说自话,那篇呵佛骂祖是为网友洛基山写的。您以为以您那两下子能和老芦“打架”,未免太自作多情了些。第二,我离开那儿就是被你的滚地功吓跑的,我想别的离开的人的想法也差不多,你又何必难受呢?

老芦是旧式中国人,笃信“男不与女斗”。这次违背这一原则,完全是看不下去你病态的疑神疑鬼,杯弓蛇影,死死缠住某个假想敌恶骂。这本是毫无意思的街头打斗,没想到有人竟会把它当成什么“金芦之争”。这在金女士,应该是喜出望外的收获吧,以后再在网上吹什么“我和谁谁打过架”似乎便有了点事实依据。从这个角度来说,金小姐似乎应该感谢我才是。



RR:

金女士是在骂我吗?和合先生如何得知?

让她骂好了。任何人都不要插手!不管你们的闲事!



金录:

明明是一个多月之前的事情, 非说是前两天, 是记性太差?

还是有意误导? 您离开那儿恐怕另有原因吧? 至于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芦先生添枝加叶, 歪曲事实的本领, 我是真正领教了. 不过, 这次我还得指出您这时间上的错误来, 因为它的误导性太大了.

那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前, 当时有人发怒要找一个匿名撰文者, 几番叫喊之后, 也没有人出来承认. 后来先生忽然写出了伤感的离坛帖. 那些日子, 我在坛里和风细雨, 没和任何人磕碰, 您有必要为我离开吗? 那时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您更没有骂我, 我出于好心, 说祝您玩好, 并说心里难过. 这礼貌之句难道也成了我的罪过吗? 俺不知您是怎么看到了我芳泪滚滚的, 我可是一滴眼泪都没掉.

您现在把这一个多月前的事情非说成是两天前的事情, 这误差也太大了吧? 太容易误导别人了: 好像您这两天在这儿恶骂着我, 我还在一个什么地方跟您说好话, 为您难过? 还芳泪滚滚什么的? 天哪, 我可没有那么下作. 对您, 我领教了. 要不是您今天这帖误导, 有损我名誉之嫌, 我才不会答帖呢.

最后想衷心地劝一句, 请先生不要把那个论坛的事加以歪曲地在外面说.

第一, 论坛里的事涉及到很多人, 把旧帖贴出来来纠正您的错误会对很多人不公. 您这样做不是给别人出难题吗?

第二, 人做事要有准则, 守信义, 要照顾别人的情绪. 国有国法, 坛有坛规, 什么地方的事什么地方说, 尤其是发生在内部论坛的事. 当初大家到那里去都是有准则的, 有些东西是有默契的, 这样在当事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随便在外面乱说实在不好.



芦笛:

提上来答金女士

请问金小姐,我什么时候提到过“内部坛子”一个字?我说的是有幸目睹你心理疾患的三次大发作。您自己把这屎盆子扣到我头上来,可惜却忘了当初有人违背起码的道德准则,把内部通信捅到网上来,您是唯一喝彩的大侠,更忘了前两天(这次是准确表达了),你心理毛病发作,疑神疑鬼痛骂假想敌,不但再次开了把内部坛子的事捅到外头来的先例,而且扒了人家别的笔名。这种“女侠”,连市井泼妇都不如。

金小姐,您要是有一丝自爱之心,趁早向你无辜伤害的人道歉,再若无其事地腆颜混世,还要表白自己崇高的爱国情怀,只能让人作三日呕。

我早就说得清清楚楚:你辩不过人的时候就要把家庭妇女那套使出来,所以无论你怎样“敲打芦帝”,本人绝不回嘴,随便你怎么敲打都甘之如饴。这段话我说得清清楚楚,你听得明明白白,可就是认准了这个“优势”,死缠烂打芦帝,一直到我忍无可忍挥起篙子来才天下太平。哪怕是这样,还忍不住要咬人一嘴,诬我在和别人聊天时“屡屡”讽刺你。金小姐,您这尊重事实的精神实在让人佩服莫名。老芦一共就写过两个帖子提到你,一是<呵佛骂祖>帖,一是<既然闯了祸>帖,后面那个帖子稍微提了您大批判的方式,您就披头散发使起滚地功来,广撒<向芦皇帝请罪,请罪,再请罪>的泼妇帖,



金录:

芦先生当文革专案组组长最合适. 我只是说化大侠的那篇文章

说的有道理, 但提出了他用语太重. 写那个帖时我根本就不知道那篇文章被贴在外面了. 就你这样胡搅蛮缠, 任意歪曲的帖, 真让我看到文革中有些人是怎么整人的.



金录:

昨天匆匆忙忙只把这帖胡乱扫了两眼, 刚刚才真正读, 我的天哪,

又一次领教了什么叫指鹿为马, 信口雌黄. 好家伙, 本事真大, 脸皮真厚呀! 请继续, 这滚地功对您来讲容易, 也不是第一次了, 多展示展示好.



爱学习:

“爱学习”又露面了,有兴趣者请进

那天偶然见到赛昆暗讽金录虚伪,她又勃然作态,宣称自己讲话从不上纲上线,反骂对方,我不由得一时手痒,把她那“几句话”贴了出去,想让她看看自己有多健忘。当时胡诌了一个名字,心想只是转贴,贴过就完。没想到她毫不脸红,变本加厉,我又忍不住效法她的“芦皇帝”,向金娘娘叩罪再叩罪。又没想到她会猜到XX头上去,又只得出来否定,说她RL不分(这一来,她已判断是我)。后来老芦出来骂了她一顿,除了激起了芦敌金友的公粪之外,还有一些人打抱不平,主要是觉得他以男欺女。见此情景,我又贴了最后一个帖子,想告诉这些人事出有因,又觉得不能老让她占性别的便宜,就干脆自称是国内的女大学生。

这就是全部经过。要论我说的话呢,我觉得也没有多少错。糟在蒙了面,后来骑虎难下,更连累了XX和老芦,很对不起。之所以“蒙面”,还有一个原因,也许各位很难相信,就是我至今还没有一个笔名(这个“魔秃”[指我暂时用以蒙骗那几位网人的自称],也只不过是把过去信口胡诌的“XX”随便拈来,凑合着用而已)。这个原因与上述“一次性转贴”的考虑互为表里。倒不是我怕她,或者问心有愧。

我对大批判文化深恶痛绝。我一向认为,不管他人的言论有多错,不管自己的见解有多对,出言指责他人的言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他人的冒犯,不是理所当然的权利或自由。人人都有讲自己想讲的话的权利,哪怕是胡话、昏话、无聊话,只要别冒犯别人就行。观网一年,我基本上守住了这一信条。但我没有完全做到。我这几天的行为就违反了自己的信条。

除了上面认罪书里说到的事以外,我在那以前还写过两个标题帖,一个问金录“你干吗要象加人咬屁股那么咬住芦笛不放呢?”,一个说芦笛“岂有道歉之理。浅薄女不识好歹,越扶越醉。”我这样做,既违背了上述的信条,又是出于上述的信条。因为眼看金录狗屁不通却一再向他人寻衅,感到难以容忍,也许就像有些人现在看我一样。

请注意,本人与金录没有任何过节。若论捧金责芦,我比谁都早。我本是金录的fan,我上帖称赞过她,而且比谁都称赞得实在。我第一张骂人的帖子,就是为金录而骂芦笛。但我后来十分后悔,因为我发现金录浅薄无知,自以为是,唯我独尊,行事说话从来不替他人着想,她对别人可以胡言乱语(如果嫌那“几句话”不够的话,我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别人对她只要稍不小心,她就撒赖打滚,离“淑女”风范何止万里。芦笛在《最可怕》帖里说的话,一点也不冤枉她。但愿现在的金友永远也没有后悔的一天。

有的正直人痛恨“爱学习”,是因为受金录的影响,以为“爱学习”与她有仇放暗箭,甚至怀疑他挑拨离间。如果这个前提错了呢?这些人如果还有兴趣的话,不妨回头看看他贴的那几张帖子,到底错在哪里?是看一个人说的话对不对重要,还是追究他的出身履历更要紧?在这网上,谁知道谁是真的?

多谢大侠相助。/无内容-赛昆(0 bytes) 22:15:53 11/02/2001 (0)

呵呵, 还编的跟真的是的, 静目以待, 看看您还能编出是什么来?/无内容-金录(0 bytes) 11:58:40 11/01/2001 (20)

老芦说你有病,那就去大夫那里查一查吧!-RR(263 bytes) 12:44:36 11/01/2001 (19)

什么时候变得幽默了, 先把爱学习演好了再说吧, 不过, 别让-金录(28 bytes) 12:50:37 11/01/2001 (18)

金录,不要再闹了。-RR(136 bytes) 13:16:30 11/01/2001 (17)

别人出来不算, 我要爱学习自己出来报出真名来. 如果我错了,-金录(88 bytes) 13:44:48 11/01/2001 (15)

在就可以做朋友么?为什么要等别人呢?-RR(161 bytes) 14:05:56 11/01/2001 (13)

RR, 你让我糊涂了. 你一会儿让我看心理医生, 一会儿又说终止,-金录(303 bytes) 15:19:36 11/01/2001 (12)

是的,有一个你不知道的论坛。-RR(117 bytes) 15:26:08 11/01/2001 (11)

别猜了, 直接说出来就是了, 谁知道那贴是谁写的? 我和RR修好了-金录(19 bytes) 16:12:19



夏雨天:

爱学习是流氓

可是爱学习的口气可不是开玩笑啊,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刚大学毕业的小妹!一个大男人好意思这样,他还有可信度吗?

至于RR是否就是爱学习,我到认为可能性不大。但不管爱学习是谁,他是混帐流氓就是了。

应该看心理医生的是老芦,我也劝老芦一句,您老好像还生活在文化大革命那个时代。您走就走好了。不是自吹,要说对国计民生,传统文化等等大题目的识见,我比别人不敢,比你老芦强个十倍大概还是有的。中国的问题不是肉食者太愚蠢,而是他们太精了,要是这些人都能象老芦这样头脑简单,中国的事倒是好办多了。



RR对夏雨天:

这太好了!你是才子吗?

找上门(汉奸论坛)去和他辩论。注意不要骂人,你就会赢。



芦笛:

答夏雨天先生

爱学习不是什么流氓,人家是有学问的人,只是看不下去出来说两句公道话而已。他扮女装固然不该,但这在网上这种地方这种时似乎也不是绝无仅有。好像并不违反坛规。哪家坛子也没让人家报出真性别,否则就是犯了伪证罪。

爱学习昨天说他叫魔秃, 谁叫魔秃? 从来没听说过. /无内容-金录(0 bytes) 16:01:29 11/02/2001 (3)



爱学习第二

致金录

我在此坛待了近两年,从未上贴,这次芦金大战,让我忍不住说两句。我以为金录此人,读书太少, 思考太少,又由于自己的生活经历,太自以为是,自我感觉极好。这样的人,生活中仔细观察一下,其实也不乏其人。更由此人不愿去汉奸论坛,怕沾汉奸二字,足见此人思考之肤浅。古人早就讽刺过孔子不饮盗泉之水,现成这又是一例。希望此帖发出,金芦别又疑神疑鬼。我是说坛老客,但这确实我的第一贴,以我的良心,以及天地,斑竹作证。



金录:

欺人不可太甚

昨天上来个什么"魔秃", 今天又上来个什么爱学习第二, 明天再上来个什么爱学习第三, 第四, 第 n,我也是不奇怪的. 科学技术发达了, 没有了约束, 全靠的是个人自觉, 这时侯人的品质就表现出来了, 那恶的本性就会出来了. 所以本人说过, 对于网人的评价: 做人第一, 观点第二, 文采第三.

俗话说欺人不能太甚, 一个人在社会上处事不能太corner别人, 便宜占到适当处就可以了, 双方装装傻, 也就过去了. 如果想把便宜占到底, 置别人于死地而后快, 那就太过了.

上次RR追着说我诬陷, 我提出要爱学习报出真名来, RR提出各让一步进行和解, 我答应和RR和解, 说不再追究爱学习的名字. 我说和解, 不追究爱学习的名字, 并不是因为我自己真改变了我前面的看法, 而是因为agan那天的话对我震动很大, 我不希望把冤仇结下去.

我说话算话, 如果那位芦先生不再提出这个话题来, 我绝不会再提一个字. 可是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尤其是一些喜欢成群结伙欺负人的人. 这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些人, 从来不知道什么是退让, 什么是得过且过, 什么是憨厚待人. 这些人把迁让看成怯懦, 把憨厚看成弱智, 把同情看成虚伪, 把与人为善看成软弱可欺. 这样的人不知道也不理解善良的人即使是在知道自己吃亏的条件下, 有时也会装糊涂, 求和解的. 主事人同意, 可帮闲的人还不干呢. 人家帮闲帮的正冲呢, 兴致正酣, 且肯就此罢休, "欲将剩勇追穷寇, 不可沽名学霸王". 不把别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 置于死地怎么行? 你明明是退让, 他倒觉得是遇着天赐良机了, 玩小聪明, 弄出个什么魔秃来, 想用个别人不知道内情的什么内部论坛的名义, 在用一个神出鬼没的虚拟网人来欲盖弥彰, 一石二鸟, 不但为攻击者开脱罪名, 还想把被攻击的人放在道德法庭上, 承担道德上的责任, 置别人于死地而后快. 我说这样做也太过分了吧, 自己晚上睡觉睡得安稳吗?

几天前我曾经给自己写过这样一句话:“我不会奇怪,几天之后将会出来一个顶替者, 演一场‘周瑜打黄盖’的故事”, 只是没料到原来人家本来就有一个后备军似的虚拟网人存在. 不过大家也别怪我迟钝, 喊喊了那么多天, 不是那边也才想到用这招吗?

爱学习说他是魔秃 (不知道那爱学习的文笔怎么转化的那么快, 忽然间和原来的文风天南地北, 没有一点儿相似之处了), 本人从来没在内部论坛上见过这个名字,只知道有个叫近似于这个谐音的跛足老和尚. 话说这位跛足老和尚来无踪去无影, 神出鬼没, 变幻无穷. 其文笔思路, 与芦笛先生如出一辙, 比同卵双胞胎还象. 跛脚僧刚进论坛时, 个个你问我, 我问你, 不知是何处仙人. 老和尚对芦先生独有情钟, 寻常不露面, 偶尔露峥嵘. 芦先生有困难时,老和尚会心有灵犀, 来帮芦大人的忙, 说芦大人不说之话, 表芦大人不表之情. 本人在那个论坛从未跟这位和尚搭过话, 一是因为觉得对方来路不清, 太神出鬼没, 捉摸不定, 二是因为和尚如同芦笛的影子, 与芦先生同思, 同想, 同悲, 同怒. 既然这样, 我要有话就直接对写过洋洋万言论文的芦先生说就是了. 如今老和尚再一次突然出空入世, 说什么自己是爱学习, 这倒让我想起了中国佛庙外面的弥勒佛. 据说捧着肚子哈哈傻笑的弥勒佛, 站在庙门口, 是专为有罪过的拜庙者, 承担罪过的. 老和尚精神可嘉, 只是还是修行不够, 您要承担就最好为所有的人承担, 那才是真正的出家人之所为. 看来有的人是有智慧呀, 智慧得能让一个虚无缥缈, 神出鬼没, 看不见摸不着的跛足和尚时时来救驾, 这修行也是不小嘛. 只是老和尚虽然是佛家弟子, 依然摆脱不了凡夫俗子的愤怒, 说出话来张狂刻薄, 与芦大人不相上下.

最后我要说, 楼下那位孙二娘和帮闲二位先生的话说得极对: 我现在是既不知彼, 也不知已, 一个对几个, 继续下去没有我胜的份. 这是本人回这些爱学习们的最后一贴. 从今天起, 您们愿意玩什么花招玩什么花招, 愿意用什么名字用什么名字, 我自当是进入社会大课堂了, 看看还能演出来多少个爱学习, 这世界上还能有什么更丑陋的事情. 对于没有道德底线的人, 本人没必要与其浪费时间.



爱学习第二:

再致金录

3. 金芦大战的起因是爱学习上了一贴,其中引了你对芦迪文章的评论。这在网上本不是什么大事。若他引的话确实是你的原话,应该没什么吧;若不对,您可以指出来,或者您认为您现在的观点已不是所引的话的观点了,也可以指出来;再大不了,一笑了之。网上嘛,至于那么认真吗?乃至疑神疑鬼。 您的反应是不是太过度了呢?我怎么从您的身上看到了江清的影子?

5. 这次金芦大战,金录是反应过度,歇斯底里;芦迪也有失身份,说出泼妇之类的话,大大的掉价,而起因就是这么一点点破事,请问您们二人:至于吗?在维护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6. 看来上贴发出后,金录仍是疑神疑鬼,怀疑我是爱学习,芦迪,跛足老和尚,魔秃之类,再不济也是他们的同党。我觉得你已经有点偏执了,需要好好冷静一下。当然,听不听在你。

7. 本人是在前年底去年初,偶然看到林思云大战兰沙,方叉子等爱国贼时进入说道论坛的(那时叫了解日本论坛),但从来只是一个网文阅读者和收集者,只进不出,实在惭愧。 从未上贴这一点相信斑竹可以作证。上一贴 (致金录)是我有史上网以来的第一贴。

(看猴戏指出:怎么看,这看好戏第二的行文风格都是他否认的那几位)



爱学习第二:

致侠客

1.名为侠客,不直接和我正经的过招,却有违网上公德,先是三番五次,旁敲侧击的暗示爱学习第二就是然然女士,在然然那里讨个没趣之后,继而恼羞成怒,干脆一口咬定然然女士就是爱学习第二。如果这就是您行侠仗义的方式,您不觉得您这‘侠客’角色当的也太猥琐了点?说你不务正业是轻的(假如你曾经确实是个名副其实的侠客);说你挂羊头卖狗肉也不冤枉你(假如你本来就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侠客)。

5.再次声明一下,本人在说道近两年以来,除了目前这三个贴子,从未上贴,跟贴与转贴。此坛的品位以及网手的水平之高都是众所公认的,本人在此从来是作为一个网文的阅读者和收藏者。除此之外,和网上一切曾经出现过的网友都无李代桃僵,投胎转世,以及前世今生的关系。不过,目前既然卷进了这场网上之争,本人也就不准备在事情了结之前半途抽身而退。

(看猴戏指出:加这贴是为了让大家再次从文章风格中看出这是谁)



内坛诸奸,打也罢,拉也罢,就是想把这场网争带到新开张的汉奸论坛去。无奈金录忌讳“汉奸”二字,死活不肯去。

记得芦笛最后还有一贴,上来就是“泼妇!……”,因为言语太过恶毒,被斑竹铲了,不知有谁保存。



金录不再理他,撒下《小别贴》,游山玩水去也。



补充材料



匆答诸奸



作者: 芦笛

10/25/2001, 12:12:42





我这里再重复一遍,臭骂金录我一生干的少有的痛快的事之一,此生只会引为得意,决不会后悔,我也

没有人格分裂,是你脑袋一如既往的不清楚。我早就想骂这个蠢妇恶婆娘了,只是因为她是女的,无法

开口而已。她在坛上横行,无非就是靠了自己是个女人,骂了别人人家也无法回击而已。上次她伤害油

菜,我忍了又忍才按捺下来,但还是在文章里作了清清楚楚的暗示,说她辩不过人就要使出家庭妇女那

一套来,所以不管她怎么敲打我,我都甘之如饴,决不还手。可惜她就是认准了这个“优势”,死盯着

我不放。这次看她又莫名其妙地侮辱RR,强压了几个月的怒火终于爆发出来,到现在我都觉得痛快。人

家冰凌在沙龙说,她常常潜水,但不露面,因为怕人家怕她是女的让着她。这TMD 女人跟女人就是不一

样!





老芦哇,莫道昆明池水浅,观鱼胜过糊涂官



回应: 匆答诸奸-- 芦笛



作者: 油菜

10/25/2001, 19:58:39



当然,你肯定知道是[观鱼胜过富春江]了。为什么用[糊涂官],就是这个倒霉头衔,上次在杀龙引起了麻

烦,和金录摩擦起来,让她骂一狗血喷头。哦这上得网来,就挨过两次骂,一次是说道上的‘日本鬼

子’上村,他不知为何卯上哦一个农民,无端向哦发难。哦气愤不过,回骂了一通。不过,看在小村和

秀才的面上,后来哦主动向他道歉。此事就算过去。剩下的一次,就是这次在杀龙挨金录的骂。。。过

程大家也都看到了,哦就不说了,当时真把哦打晕了,没见过这么厉害的同志,落荒而逃。。。好汉不

提当年勇,咱关云长只提过五官,斩六匠,不提走麦城。。。老芦重揭老伤,亥,不提也罢。我知道,

你是为哦打抱不平,还有老非,当时说,坚决站在哦一边,但,金录毕竟是个女同志,男不与女斗,是

不是这个理儿?她骂人,咱就躲着点,不就结了?哦真觉得,犯不着以牙还牙。结果,这么一弄,反而

把你老芦弄的好象没理了,让说道一帮宵小群起而攻之。。。犯不着。老芦,你看那老马,老林,老赵,

人家都不陷入这贴身肉搏战,结果在网界混一脑满肠肥,滚瓜溜圆,你何不也照此办理?只写大作

品,不与小人斗?不过,说到这里,为你老哥的热心肠,和两泪插刀,鞠躬。油菜在村里时,没打过什

么架,到是摔过交,贴身肉搏,一般队里农民,不是对手。不过,好汉又是不能提当年勇了。。。







送交者: zhuantie 于 November 26, 2001:



读《汉奸论坛》内参有感



《汉奸论坛》的内部论坛被人发现并公布,对管理方面的讨论并没什么,但其中部

分谈话内容让人吃惊。



其一点是,芦笛和知情人都跟爱学习也就是莫图很熟,都在内部坛子。难怪芦笛对

“扒真身”的知情人没有打击,却对马悲鸣大打出手,原来是演双簧,跟日本鬼子

入侵中国一样,用的是同一手法。



其二,版主用许多笔名同时出现,让人处于不利地位。如果版主以公开的身份跟人

辩论,大家互知根底,与版主化身无数,蒙面出击相比,显然后者不公平。



其三,芦笛也是版主。这是他自己郑重否认过的。



其四,几个人一起搞谋略,打群架,在别人指责他们为一个“团伙”时,就一口否

认。针对金录的一战,就是几个人打一个,还要装做互不相干的样子;受到众人谴

责后居然都一脸委屈,做无辜状。



呵呵,网络真是奇妙,将每个人都照得清清楚楚。

























作者:九戒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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