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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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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老马
古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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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上来答老马
(403 reads)
时间:
2002-12-23 周一, 上午8:2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古出差带度假,离网一周有余,现在才有空上来看看,迟复为歉。
//二,告古迷
//老兄一个劲要当我律师的盛情,我这厢心领了。但终是没成。
//老兄给我的一连串贴子说了两件事。第一是让我别继续再网上说案情。第二是老兄保证有办法让郑义道歉。
此处两点有误。第一,老古从来没有建议阁下“别继续再网上说案情”,而只是在网上打官司前不说,以免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这是一般律师都会有的要求)。第二,老古从来没有“保证”,而是说有几成把握促使,几成的可能性还取决于阁下主动提供了多少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其实这两件事是互为因果的。那就是,如果你马悲鸣不在网上公开说案情,我便有办法让郑义道歉。
//反过来说,如果我设法让郑义道了歉,便不许你马悲鸣再公开说案情。
“互为因果”根本不是阁下的逻辑。其实阁下“在网上公开说案情”已有多年,即使现在不说,老古凭什么就“有办法让郑义道歉”?莫非阁下以为老古在郑义眼里是神仙,老古对他说,你看老古能让老马“不在网上公开说案情”,你就道个歉吧?他就相信老古能管得住阁下不变卦了?且不说有几个人会相信郑义(或其他人甚至阁下)在八年后仍不认为自己错的情况下,会以道歉来换取不再被骂几个八年。
//老兄后来猜测我的心态是∶假如郑义真的部分道了歉,我便失去了骂民运的由头。所以我才不肯雇佣老兄当律师。
这里又错了,老古从来没有说阁下因此会“失去了骂民运的由头”。
//芦笛大师兄猜得不错,虽然他猜的是老兄搞到郑义的道歉,是交换我不再骂民运了,你没有承认。但至少你们要交换我不再骂郑义,不许再提这件案子了,这总还是有的。
阁下和老芦都错得一塌糊涂。阁下骂民运多年,老古可从来没有介入过,因此说老古在乎阁下骂民运都毫无根据,且不说你们如何想象得出老古可能有如此大而无当的要求。阁下大概又忘了,老古不但没有提出要交换阁下不再骂郑义,反而向阁下强调过,老古给阁下做律师只管这个案子,不过问阁下在此案案情之外无论如何去骂郑义。
//之所以我最终还是没有雇佣老兄当律师呢?原因如下∶
//第一,我早从贺文那里知道,郑义已经认识到自己错了。至少这种代人写批判自己的文章属于郑义所不知道的「灰色地带」。但这么多年来他硬顶着不肯道歉,不过要保自己的面子而已。当然从他那里说,这不是他个人的面子问题,而是由他那张芝麻饼似的老脸担保的民运信誉问题。一旦连郑义都承认有错,民运中还有谁敢否认自己有错?那么整个民运还能没错吗?
//第二,郑义恶骂了很多同道。比如他在《中国时报》周刊上连载三期。骂刘晓波是“当众手淫”,骂“成名欲的疯狗撵得刘晓波满世界跑,从北师大跑到美国,又从美国跑到天安门广场。到处寻找鲜花和掌声。”
//郑义还因逃往台湾的尹进、郭承东抱怨民运救援不力而写文章痛骂过他们。可我请茉莉转信给刘晓波揭露郑义骂他当众手淫的事。茉莉说刘晓波和郑义早就和好了,不让我再挑拨他们的离间。而远在瑞典的尹进用下流话骂了我好几年,最近还把骂帖上到海川这边来。
//郑义是大作家,有势。凡挨过他骂的,只要他私下里填和几句好话,就能让对方感激涕零,马上握着郑义宽厚的大手,诚恳地说∶“您骂我,那是爱护我,我怎么能跟您记仇呢。”
//刘晓波、尹进、郭承东,当然还有高寒,都与郑义私下了结,而这次郑义又明明已经知道自己错了。那么他所期望的最佳结果就是私下了结。但为了民运的名誉这个更高原则,他不能公开道歉。
//我从郑义摆平刘晓波、高寒、尹进和郭承东三次事件的结果,就可推测出古迷老兄保证一方面保证能搞到郑义的道歉,一方面又要我闭嘴,不许再公开案情的内情的用意。而这种私下道歉,至多也就是明明非法的刊用我的信之事。这是技术性问题,他不难道歉。其他攻击我名誉的事,他断不会道歉。
//我所要的是郑义无条件公开道歉,而不能让他第四次再成功地把我摆平。这样一来,郑义更有经验,就还敢不顾事实地继续骂人。即使骂错了,只需私下了结便可无事。
//所以我一定要他所以我一定要他无条件的公开道歉。。
老古不清楚郑义的其他个人恩怨,也没有听说过郑义摆平什么事件。老古所说的道歉完全是基于另一种理由。何况,老古既然说是给阁下做律师,就不只是“中间人”了,根本就没有什么“一方面保证”和“一方面又要”的逻辑,那岂不砸自砸招牌。老古当律师本来就是要在奸坛法庭上帮阁下作为原告起诉郑义,并没有建议过私下了结,更不可能帮作为被告的郑义提任何条件。老古原来设想的本来就是促成“无条件的公开道歉”。只不过老古给阁下服务不可能无条件,但那是老古的个人条件。老芦不相信老古会对阁下有个人条件,一定要把老古说成是大公无私的“亲民运人士”,也不知是基于何种理由,大约是认为这类人有病吧?
//这法子也不是我发明的。贵方遇罗克的弟弟遇罗文发表文章说,他母亲五七年被打成右派时,曾在一份小报上刊登过批判她的告示和文章。九十年代他母亲去世,遇罗文居然要政府用当年同样规模,同样版面,同样大小的字体给他妈发讣告。
这“贵方”很有点莫名其妙,老古可从来没有与遇罗克套过近乎成为“一方”。老古可不是老芦,从来没有把他当成先知先觉,也没有过类似阶级感情,不过也不至于去苛求一个受害而死者。
//这种事连王光美都要求不到,政府如何能满足遇罗文的要求。所以遇罗文就更恨共产党,出国后再也没回去。象他这种年龄的人是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永久居留权(绿卡)的,只除了政治避难一条。理由自然是他哥哥的被处死,还有政府拒绝以当年把他母亲打成右派那样的规格版面给他母亲发讣告(这些都是我估计的,事实以将来遇罗文自己的澄清为准)。
//既然遇罗文能提出这样的要求,我马悲鸣自然也能提出要求郑义以当年发表的《卖矛又卖盾》同样的规模、版面和字体向我公开道歉。
//可郑义断是不肯答应,只能是重新回到贺文向他解释之前的立场,英勇顽强,绝不投降。而这正是当年典型的造反派脾气。
//既然遇罗文因政府不肯用当年打右派的版面给他母亲出讣告便更不饶恕共产党,那么我也同样有充分的理由因郑义不肯以当年同样的版面规格给我公开道歉而更不饶恕郑义。
//古先生的生意没有做成,我深表示遗憾。
生意成不成倒无所谓,老古深为遗憾的是阁下居然连生意没谈就乱下判断,连本方律师和中间人的概念都分不清,真是不可救药的法盲。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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