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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芦笛《“正义感”使人心目俱盲》,俺土老冒看法律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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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左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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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质疑芦笛《“正义感”使人心目俱盲》,俺土老冒看法律审判,
首先说明,俺的法律知识多从电视中看来,看好戏主席已经嘲笑过俺了。俺看着电视法官们都讲什么‘FAMILYVALUE’,‘LOVE’什么的。俺觉得法律这东西一定要占据‘正义’这条线的,所以不满意芦笛元帅不许别人‘正义’,自己却要‘DECENCY’的态度。
俺知道马悲鸣是‘人来疯’,看戏人越多,他就越‘疯’,俺和他旧官司未了,所以不想多话。俺也知道马悲鸣是‘没头脑’,所以他对郑义的控诉,只有一条‘有可能’成立,俺本来要指点他,但想现在网上也实行收费服务,他不问,俺也不多嘴,只是看戏。俺还知道马悲鸣‘不要脸’,有名的说话不算数,所以俺知道马悲鸣无论在哪里玩官司,都不可能赢。因为他没有信用,他说得话让人们无法相信。这是最关键的。可是芦笛元帅另有高见,认为
‘可惜义愤家们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常识(=18岁前积累的偏见):老马就算作恶累累,并不等于他所做的一切事都是坏的,就算他一生说谎,也有可能讲过次把真话。What if 他这次讲的恰好是真话呢?’
并且以此来维护马悲鸣的道德高位。俺说芦笛元帅确实是文人,而且确实是中国文人,中国文人贯会大话,所以不以为说谎是多大的恶行。芦笛不晓得西方人本来是小手艺人,只晓得扎扎实实,流一份汗,得一份收获,都是老实得很,没有那么大的诗性。所以绝对不能容忍谎言的。
O。J。一案,那个DNA检查,科学结论好像是案发现场的血迹绝对属于OJ。但那个早到现场的白人侦探F先生,因为多年前说了几句黑人的脏话,被录音。他自己大概都忘了,在法庭上说自己从没有种族歧视言论,被人翻出来老底,结果他的证词就全被否定。这个F侦探的证词虽然极可能100%是真的(因为他根本没有作假的时间和条件),但因为他对法庭没有信用,最后OJ竟逃脱了审判。芦笛老天真的问‘What if 他这次讲的恰好是真话呢?’俺们土老冒的回答是,那也没人相信他,这是他以前不诚实的报应。俺小时候听老奶奶讲小孩放羊,撒谎喊‘狼来了’骗人遭报应的故事,这过去好像是小学教科书里的内容。后来被中共删去了,说谎者当然希望别人一辈子上当了。芦笛元帅好像有个‘谎言之邦’系列,似乎对谎言深恶痛绝,但怎么到了这扫荡党和民运党的争执上,对扫荡党的谎言这么宽大呢?为了宽大扫荡党的谎言,芦笛元帅甚至又忘了自己是最讲DECENCY的,而把‘正义感’归到了‘使人心目俱盲’得地步。中国文人真的是说谎不打草稿吗?他们‘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大事业,不过是‘云想衣裳花想容’得马屁文章。有‘马屁’系列的芦笛元帅在这方面大概造诣深厚。
芦笛元帅又说‘凡是有点科研经验的同志大概都能同意我上面说的这两条原则。其实科研说起来和破案也差不多,爱因斯坦就这么说过,还承认他自己喜欢看侦探小说。这其实也就是外国人比中国人“聪明”得多的原因──一般民众的头脑是敞开而不是封闭的,open to the evidence,and only to the evidence。莫斯科不相信眼泪,鬼佬们不相信肤浅的“正义感”,只认基于证据的逻辑推理。浅薄“正义感”只有中国那风水宝地出产。而说来吊诡的是,正是咱们那多到漫了边的“正义感”,造就了一度遍及中华大地的冤狱。’
这是芦笛元帅搬出‘科学教’的教条来唬人了。什么叫‘证据’,科学是可以实验重复的,可以重来一遍,所以让人信服。可宗教家们还说‘用心来找证据’。宗教家的证据和科学的证据不是一回事了。而法律上的证据和科学的证据又不是一回事了。OJ已经把人杀了,请问芦笛元帅怎么能让死人活过来,再被杀一次?这个‘only to the evidence’是哪一个证据呢?所以一切证据都必须要陪审团和法官们‘相信’才能成为证据!而他们凭什么相信呢?就凭他们18岁以前和18岁以后所形成的偏见,即科学的常识、逻辑和社会伦理道德(正义)来做成他们的判断。樊弓教授说了句‘常识是18岁前的偏见’,很被芦笛元帅嘲笑。俺实在忍不得,要把樊弓定理再强化一点,俺说‘所有人类的知识和常识都是偏见’。如果人类的知识达到了‘正见’,人类就不需要也不可能再学习了。只有自以为是‘圣人’,不必再学习的蠢才才以为自己能有‘正见’。
说到底,西方人的法律就是‘正义的审判’,OJ一案,原告败诉,死者老爸出来第一句话是“JUSTICE IS NOT SERVED”。所以非要抢占这个道德高地的。过去西方法庭上都不允许异教徒作证,因为作证要对上帝宣誓不得谎言,异教徒不信上帝,发誓如同放屁。现在条件宽了,大概也要对法庭发誓,且要负担法律责任。芦笛元帅的这种‘What if 他这次讲的恰好是真话呢?’的论调,是一种由邓小平同志发扬光大的‘实用主义’思想。我问:你怎么能知道‘他这次讲的恰好是真话’呢?邓主席可以直接给我们看他的肌肉,芦笛元帅只能用他的‘两可,两不可’得诡辩文章。但俺是一直肠子土老冒,俺虽然不是因‘政治理由否定真相的“义愤家”’,俺却是一个因‘道德理由无法相信马悲鸣的“义愤家”’。看了马悲鸣在网上的表演,如果俺是陪审团,那马悲鸣一定无法获胜的。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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