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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和合,并有请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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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和合,并有请斑竹
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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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答和合,并有请斑竹
(357 reads)
时间:
2002-11-27 周三, 上午2:07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人从来不曾向和合先生挑战过,也没有任何挑战的兴趣。非常遗憾的是,和合先生用我过去的文章来旁证他的论点,这我认为是一种误解,不管这是出于什么原因。我认为我的文章没有证明和合的观点。这是我今天必须重新贴出我的旧文的原因,读者自会判断。
当然,和合先生或其他读者仍然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不过,我想,如果先生您对自己的观点有信心,那么,请不要用一个不同意您观点的人(在下就是)的文章来证明您的观点。我想这个要求不过分。我根本不认同您的结论,我的文章表达的根本不同于您的观点,而且我现在对同您讨论根本没有兴趣,请以后不要再“根据”我的文章,来证明您的观点。好不好?
当然,文章写出来,就是让别人评的。如果您不同意我的观点,要批判我的文章,我想没有人拦得住您的。我也没有这个权力来阻挡您。请便。不过,我没有兴趣应战的,我想您或许知道?
再一次麻烦斑竹,请在24小时后删掉我给和合先生的这两个帖子。谢谢。只要和合先生以后不再“根据”我的文章证明他的观点,我就不在这方面费力气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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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用的是你陈述的一个事实案例,而非你的主观观点。
--
和合
- (488 Byte) 2002-11-27 周三, 下午10:51
(62 reads)
答复:
--
斑竹16
- (74 Byte) 2002-11-27 周三, 上午2:30
(195 reads)
谢谢。
--
丁林
- (0 Byte) 2002-11-27 周三, 上午2:34
(79 reads)
不许论敌用自己提供的证据驳自己者,懦夫也
--
马悲鸣
- (474 Byte) 2002-11-27 周三, 上午3:27
(191 reads)
你干嘛不那阿共比希特肋?
--
NOEQ
- (480 Byte) 2002-11-27 周三, 上午3:55
(15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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