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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随为老马提出‘随五点’ ,我试试为老郑对之以魏5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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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随五点’ 11/22/2002 21:33 [Click:57]
1。用数个不同笔名发文章是合乎法律和道德的;
2。当枪手是合乎法律和道德的;
3。提出一个问题的两个相反的方面,以开拓思维是合乎法律和道德的;
4。编辑部未经作者同意发表作者信件是错误的;
5。一个严肃的作家,不应当未经作者同意,利用在编辑部工作的有利
条件向世界公布作者的私人通讯。
我的5点是:
1。用数个不同笔名发文章是合乎法律和道德的;但1人暗中用不同笔名争论
(这就成了匿名)是少道德的,虚假互驳并用1方反衬或羞辱另1方是不道德的;
2。当枪手是合乎法律和道德的;但暗中当自己论敌的抢手是不道德的;如果没有
对方正式授权,就更有诬陷、盗窃对方ID的违法之嫌;
3。提出一个问题的两个相反的方面,以开拓思维是合乎法律和道德的,而且
应该大力提倡;但同一个人暗中充当辩论双方的唯一代言人,只能是欺骗行为;
4。编辑部未经作者同意发表作者信件是错误的;但揭露事实是对读者负责;
5。一个严肃的作家未经作者同意,利用在编辑部工作的有利条件向世界公布
作者的私人通讯细节是错误的,但公开撰稿人的不当行为,并转述他的诡辩,
指出他的作法为什么不道德,为何有害,是一个杂志和一个严肃作家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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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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