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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局外人看“郑马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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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局外人看“郑马之争”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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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局外人看“郑马之争” (713 reads)      时间: 2002-11-19 周二, 上午5:52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局外人看“郑马之争”



芦笛





一、前言



郑义、马悲鸣之争,数年前由郑义的一篇短文引发。此后老马多次在网上抨击郑义,而郑义因为“自重身份”,没有反击。这场战争打到现在,历时之久险些赶上了咱们的抗战,几乎成了固有网景。作为旁观者,老芦看老马花样百出的麻雀战看得厌烦(此中感觉,大概和网友们看“X 芦之争”一样),忍不住要出来管闲事,说废话。



争端的缘起,根据“知情旧客”题为《一犬吠影,百犬吠声》的帖子的介绍是这样的:老马曾从同一地址,寄出分署两个笔名的主题互相矛盾的论战文章,向《民主中国》投稿。《民主中国》编辑部发现了这一问题,拒绝刊登。老马为此给编辑部写了信,寄给孔捷生。在同一办公室的非编辑部成员郑义看了这封信,认为老马是自己写文章驳斥自己,於是写文章把此事公开捅到媒体上。而照老马的说法,那些文章确实是出自两个作者之手,他只是为另外那个作者润色而已。据此,老马指控郑义污蔑,多次喊出:“庆父不死,鲁难未已,郑不道歉,决不收兵”(非原话,搞笑)的雄壮口号,成为伟大领袖批判的具有第X 种表现的“泄私愤,图报复”的“自由主义”尖兵。



这两种说法孰真孰假,局外人无从判断,也不是老芦关心的。引起我注意的是这其中暴露出来的民运人士及其同情者的严重的道德操守问题。在我看来,海外华人不管打的是什麽政治旗号,肚肠其实都差不多。也就是说,他们的思想方式、价值观念都是党文化下薰陶出来的老一套。人在西方,却如入宝山空手回,其实并没有接受西方那一整套人文主义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为说明这一点,让我们先来看看郑义的“夫子自道”。必须说明,由于那些杂志早就扔了,下面引用的郑义和老魏的文章或谈话只是笔者记得的精神,如果有误,敬请指正。





二、坚定不移的革命教徒





郑义逃到美国前,曾在《争鸣》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忆旧文章。文章从他的一个黑崽好友与红崽仇人在下乡前夕共游长城开始。两人赏了一番美景后,红崽说:“这大好河山,以后你们就替我们好好建设吧。”黑崽不忿,跟红崽争了起来,最后两人约定二十年后见,看谁是江山主人。从这开始,老郑倒回去说起当年与红崽们的恩怨:如何在“红色恐怖”中被红崽们毒打到几乎命丧黄泉;如何以后在“批判资反路线”中扯旗造反,和红崽们对著干;如何后来被赶下乡去,而红崽们参军的参军,留城的留城;如何在乡下如饥似渴地先攻马列,后读禁书,完成了思想上的转变…



我和老郑是同代黑崽,在中国,那就意味著同样的经历。读著那些文章,我如对故人,感到无限亲切。然而过后咀嚼了半天,却嚼出了异味。小芦当年也痛恨红崽,更恨二十年后他们果然成了国家主人。然而为了这就该去复仇麽?莫非老郑后来到广场搅事,就是要去赢回几十年前输了的那个赌?



然而看来老郑真的就是这麽想的,他推出了“两个文革”说,主张有两个文革:毛的文革和人民的文革,毛的文革是争权夺利,而人民的文革是争取解放的正义斗争,却被毛利用、篡夺、镇压了。这当然有一定道理,然而他没能看到的是:即使人民的文革没被伟大领袖劫持,它也只会祸国殃民,决不会造出一个民主社会来。而对这一点,当年小芦在文革武斗高潮中就意识到了,这里摘译我的回忆录《黑崽子》之《大疯狂》章中的一段:



我再也听不下去了。那一瞬间,我对“好的革命”的信仰轰然倒塌。革命

曾是我的宗教,我曾经虔诚地相信它是驱动社会前进的唯一动力。在这个

事件(按:文革中发生的一次派性大屠杀,我的黑崽哥儿们当了凶手)发

生前,我刚刚秘密地读完雨果的《九三年》,感动得热泪横溢。我给“自

由、平等、博爱”的口号迷住了,幻想著中国有朝一日中国也能有一次

“真正的”革命,象法国大革命那样善良、那般浪漫。部份就是出于这个

原因,我才在对过去的革命幻灭之后,又寄新的希望于现在的革命。但此

刻现实向我展视了那无比狰狞、无比丑恶的嘴脸,我再也不能视而不见了。

这些在我面前无耻夸耀他们那骇人罪行的疯子正是我们革命的儿子们。和

他们比起来,就连那些给推翻了的贵族红崽子们都象是天使。



奇怪的是,当年小芦能看见的东西,到现在老郑还是看不见。他看见的只有人民起来斗争的正义性,对此我毫无异议,正象我从不质疑八九年民众上街是行使他们的正当权利一样。问题是,在浸透了“斗争哲学”的那块土地上,人民革命不管在道义上怎样正确,都只能引导我们从地狱走向地狱。手段决定目的,手段决定结局,这已经为一部近代中国史反复证明。所以,只要当局还有一丝改革诚意,我们都只能补台,不能动用导致鱼死网破的斗争手段,而这就是八九学运领袖们犯下的难以原谅的错误。1988年本是中国政治上最宽松、最有希望的年头。学运胡折腾的结果,是倒拨了时钟,不但触发了本可避免的大屠杀,而且使本已提上议事日程的政治改革从此中断,使中国的政经改革从此走进了死胡同,为来日大乱伏下了祸种。



然而当年的风云人物至今没有一个人有点起码的悔罪心理,却欢呼:“我们当年干得真棒!”(吾尔开希语)郑义出来后写了篇《我接受审判》,读起来却象是卡斯特罗的《历史将宣判我无罪》。老魏乍离铁窗、踏上美利坚大地时说的话更令人啼笑皆非。记得他说:如果要否定民运,则连孙中山推翻满清都要否定了。在他看来,孙大炮的胡闹是天经地义的不容质疑的“绝对尺度”,是用以立论的绝对真理!这样一群没有水平和见地的老民,如果由他们来领导未来的中国,要闹出什麽乱子来不难想象。老实说,我常常想,他们刻下不主张暴力革命,恐怕只是刘皇叔“勉从虎穴暂栖身”的策略考虑而已,因为他们在思想深处对革命的崇拜其实和王炳章是一脉相通的。





三、不择手段的“以毒攻毒”





在大陆长大的人,骨子里不可避免地都要渗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斗争哲学”。记得安魂曲先生去年在《大家》发了一篇针对我的“崇高的目的不能用下流的手段实现”的《崇高的目的可以用下流的手段实现》的文章,这题目本身就说尽了一切。在某些人看来,只要对方作出错事来,自己就有权违反文明世界的道德通则去攻击伤害对方。最令人伤心的是,对这些文明通则,他们其实是一无所知。在这些方面,中国的高知们连西方的老粗都不如。



这里最典型的例子,是“知情旧客”介绍“郑马之争”的那张帖子。如果“知情旧客”说的是真话,那郑、孔两人的作法真是让人没法恭维。



和鬼佬们同过事的人都知道,无论关系何等亲密的同事,人家的办公桌是不能随便去张望的,人家的电脑屏幕就更不能去看了。如果科研杂志请你审查论文,编辑部转来的论文你决不能给任何人看,文章报道的结果既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更不能用于自己的研究,只能写了评论寄去,而被审查者也根本不知道他的论文是谁审的。这都是在西方真正生活过的人熟悉的常识。



根据“知情旧客”提供的信息,郑义并非《民主中国》编辑部成员,按说根本就无权看马悲鸣的那封信,遑论引用其中内容。如果老郑是偷看,那就成了“窥探的汤姆”(peeping Tom),连做人的私德都没有。而如果孔捷生把那信给老郑看了,也是同样糟糕。 事情还不止此,“知情旧客”承认,不但《民主中国》发现了老马的把戏,而且另一杂志的编辑部也发现了。这就是说,《民主中国》和那家编辑部曾经背著作者私下交流过这种congfidential information,却丝毫不以为耻,还有本事兜到网上来!



更令人心寒的是,“知情旧客”虽然表面上对郑义盗用编辑部内部信息表示反对,实际上却丝毫没有任何悔意。他不但用《民主中国》已经改为网络版这种不成借口的借口为孔捷生至今不道歉辩护,甚至还阴森森地blackmail 老马,说老马一贯收集别人的文章和信件,用作日后抛出的“档案”,但请老马别忘了,他那封信可是好几个人都看过的,云云。言下之意就是如果老马再抛“档案”,他们就要把那封信亮出来!看了那赤裸裸的威胁,我只能倒抽冷气,真想建议他们把《民主中国》改成《黑社会中国》,以符合咱们“正名”的传统。



同样地,有人竟以“HXWZ编辑”的名义在《大家》上揭发:某某某是马悲鸣的又一笔名,因此不能列入法官候选人名单。看了那帖子,老芦心下顿生对《华夏文摘》的无限鄙夷:这就是无数忧国忧民的作者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在他们手中的那群陌生人!



最令人伤心的是,他们不但这样干了,而且至今认为干得应该,因为老马的行为就是不正当。这里隐含的假设就是:如果对方行为不正当,我们也就可以跟著对方不正当。“知情旧客”的帖子里就遍数老马的不是,而且用老马企图身兼法官和辩护人的的行为来为《华夏》编辑的丧德行为辩解,甚至连老芦契重的一位好友也坚持类似的观点,说明这种对文明世界道德准则的无知是何等地严重而且普遍。



目睹这种作了恶而不自知的麻木的邪恶,我禁不住要问自己:如果老马不出来为暴政辩护,郑义是否会采取那种公开揭发老马的极端手段?更进一步说,如果老马真用两个笔名写论战文章,但主旨是谴责我党的,那结果又会怎麽样?还会有今天的郑、马麻雀战麽?



也许,世上最大的悲剧是,象黑崽郑义那样的人,在暴政下挣扎数十年,还是看不到那暴政之所以在神州大地上出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当初有一群志士仁人使用了邪恶的手段去实现崇高的目的,而他和他的同志们在八九年搞的那档子事,其实就是一步不差地踏著革命先烈的脚印走。甚至到了今天,他和他的同志们还在使用当年那套揭发、批判、搞臭的手段,来使不合自己心意的人闭嘴。从他们身上,我悟出了为什麽中国传统社会的女性被糟践数千年,却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女权主义者。那是因为一个童养媳的最高梦想就是有朝一日熬成婆,然后再连本带利地向媳妇讨还血债,却从来没怀疑过这种行为是否正当。



作为同代黑崽,我真诚地为老郑感到悲哀。





四、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这种悲剧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在一个封闭社会中长大的人,无论阅读如何广泛,对西方价值观念的认识都是有限的。和郑义一样,文革引起的深刻幻灭驱使我和朋友们疯狂地投入了地下读书活动,竭力从能找到的西方书籍中寻找导致中国近现代史上一系列灾难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然而那个活动的一个重大缺陷,是大多数读者们摆脱不了马教定势,著重寻找的是用来替代“唯物辩证法”的哲学理念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治学说,因此他们对西方的认识只限于各种理论,却忽略了产生这种教条与概念的人文背景与思维方式。更重要的是,在那个封闭社会中,秘密阅读并不能帮助读者获得西方人道主义的道德观,而这才是比一切哲学理论都重要万倍的东西。从这点上来说,我们当年对西方本质上的认识,远远不如来到西方后才启蒙的年轻人来得深刻具体。



这缺了的一课本来应该在到了西方后,在日常生活中以感性经验补上。不幸的是,由於语言障碍和政治原因,象郑义那样的中年老民到西方后却住进了“信息黑盒”,来往的都是中国人,读的是中文书报,关心的是中国人事,没有实行“和民众相结合”,接受“再教育”,却基本上游离在西方社会之外。说刻薄些,他们如同老美电影《猿猴的世界》续集上的那个住在地下的人类基因突变种,患著双重的文化贫血:跟母体文化的脐带被无情地割断了,却又无法在“继母”的胎盘上扎进根去。



接受西方再教育的重要,从非文人兄、老郑和我这三个同代老知青的思想差别就可以看出来。据我模糊的印象,老非似乎启蒙比我晚,然而他和我的心是相通的,用他的话来说是“帮菜之见略同”,但我读郑兄的文章却没有读老非的文章那种心心相印、息息相通的感觉。虽然两者的文笔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但对我来说,文学家郑义的生花妙笔却远没有科学家老非的秃笔有说服力。之所以如此,我看大概是因为老非和我一样都是80年代出来的,又没有很大的语言障碍,较快地进入了西方主流社会,因而中了同样分量的糖衣炮弹的缘故。



更严重的问题是,对毛主义党文化对我们思想毒害的全面、彻底和严重,似乎人们至今没有足够认识。中国人习惯于相信抓主要矛盾、找万应灵丹的一元论,这种一元世界观把社会发展看成是一个单元函数,其变化主要由一个自变量决定,这便是各种各样的“决定论”的由来。在相信民主的先进的中国人中,眼下流行的是“制度决定论”。在他们看来,西方社会的优越主要在于制度,一旦有了这个制度后便能万事大吉。例如,在我最近谈隐私权的文章后面,樊弓先生跟贴说,西方人的隐私权主要是法律保障的,医生尊重病人的隐私主要是因为打官司打怕了。



这种想法,我觉得,似乎颇有代表性。然而它不能解释为什麽国内的“严打”不能震慑民间越来越疯狂的犯罪活动,不能解释秦始皇的严刑峻法何以导致秦二世而亡,此后便被更加有效的儒家德治取代,它也不能解释在不犯法的情况下西方人仍然表现出来的那种几乎是本能的道德行为。如果我的同事来好奇窥望我的电脑屏幕,我决不可能就此去跟人家打官司,然而人家有事来找我时,目光从来都是故意回避那儿的。在现金机前或柜台前等候的顾客也决不会挤上前去。这些在人家已经成了习惯,似乎根本就与法律的吓阻无关。我在德国时,当地人民守纪律的传统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当红灯亮起的时候,尽管没有来往车辆,附近也没有电视监视,过街行人照样耐心地等在斑马线前。为了查明他们是否因怕罚款才如此老实,我曾几次故意横穿马路,却没有一次被罚,也没人跟上。可见西方虽然搞的是法治而非德治,道德软件的粘合作用是不能低估的。



除了西方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思想方式。不幸的是,我们想问题、看世界的方法已经不可救药地被党文化铸就。老芦批驳过的许多谬论,大至“人民图腾”、“革命崇拜”、“仇恨立国”、“拒绝妥协”,小到“抓主要矛盾”、“文艺为工农兵服务”,几乎无一不被海外华人奉为金科玉律,就连那些路线觉悟较高的好同志也难免俗。不破除这些思维定势,我实在看不出怎样去建设一个现代国家。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老郑不学会宽容和解精神,与当年的红崽、如今的太子党们,乃至老马那种“屁股上的疼”(英文直译,似与“眼中钉”还不同,指纠缠不休、令人讨厌的人)和解,假定有朝一日他作了国家领袖,又怎能指望他领导百姓,在仇恨浸透了的中国大地上实行民族和解?哪怕他愿意,仇恨薰心的人民又怎会放弃报复“落水狗”们的大好机会?



因此,一切希望在中国实行民主制度的人要作的,就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自己头脑中的党文化污毒一点一滴地清除出去,代之以西方的活水。在我看来,这就是中国现代化的前提。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比起这个任务来,建立起表观上的民主国家要容易得多,这玩意儿咱们在民国元年时便有过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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