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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也就陪审团再聊两句 -- 贝网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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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也就陪审团再聊两句 -- 贝网友请进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也就陪审团再聊两句 -- 贝网友请进 (216 reads)      时间: 2002-11-11 周一, 下午12:13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您说,



>如看好戏说的,你走进一家咖啡馆,那里的咖啡不好喝,下次你可以不去,你也有

>向家人朋友进行反宣传的权利,说“不要去那家馆子”,到别的地方去喝更是你的

>自由,但是你没有权利要求咖啡馆对你的口感负责。



以顾客和店比喻论坛不妥。论坛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其产品--帖子--是坛方

和网友协同制造的。坛方出了一定的生产资料,网友则付出劳动。这一点类似资方

和工人之关系。工人组织起来,就与生产有关的事项和店方协调或者谈判,这是普

遍做法。一旦订立合同,工会的决议对资方有一定约束力。



>另外,陪审团设在本坛,不可能起到赞成者所期待的约束作用。



如上所述,工会既然对店方有约束力,陪审团决议也可能对店方有约束力。当然此

约束力必须双方认可,如这个论坛的陪审团条例规定的那样。约束未必是法律的,

但却可以是事实的或者道义的。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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