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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法制可以即防止独裁暴政,又可以防止多数暴政 (332 reads) 时间: 2002-11-11 周一, 下午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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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为什么法制可以即防止独裁暴政,又可以防止多数暴政
正是因为人们过於相信民主,而不理解法制,才造成恶果。
送交者: 和合 于 November 08, 2002:
因为,民主就是争取多数支持。所以,共产党只要争取
到相当多数的支持,那么,就可以比"法"大了。
很多人尽管嘴上说法律是最高。但是,心里还是说,多数
人就能够修改法律。法律还是靠争取多数来制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局开会,或者人大开会,只要最高
统治者控制了多数,那么,就能够按照他的意志立法。
我所说的法律,不是多数人的意志。而是一种科学。所谓
科学,就是,必须经得起任何一个人的挑战。只要有任何
一个人,能够证明现有法律或者现有定律是错误的,那么,
就足以证明这一法律是错误的。而不需要大多数人的支持。
我所要建立的就是这样一个概念:法律是根据客观事实,
和客观逻辑的科学。无论是在议会,在法庭,还是在人大,
还是在政治局,只要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根据客观事实
和客观逻辑证明某一个法律是错误的,而不是由大多数
人投票"认为"才能够确立。
这就是我的"科学的法制"概念。
试想,在毛时代,假如人们(特别是中共高官)理解了法律
是科学的,假如他们理解了,只要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根据
客观事实证明某法律是错误的,就足以证明它是错误的,
那么,只要有任何一个人出面证明"亩产万斤"是错误的,
那么,就足矣。
当时的错误,正好出在人们相信"民主"了。因为,在民主
之下,你自己说"亩产万斤"是错误的,那是不算数的。只有
大家伙都同意了才算。"亩产万斤"的错误,就是这样,在
民主之下,得以发展。
同样,在对待刘少奇的问题上,假如在中央政治局中,只要
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根据事实证明"判断刘少奇是叛徒、内奸、
工贼是缺乏根据的。 打倒刘少奇是错误的",那么,按照法制
科学的观点,就足以推翻毛的"打倒刘少奇"的决定。而不是根
据所谓的"多数人投票决定"打倒刘少奇。那么,打倒刘少奇的
错误,就不会犯。
从"打倒刘少奇"事件也可以看出,毛泽东正是利用了所谓
民主的多数支持论,才能够不顾事实地把刘少奇打倒。
我说的"法制"的概念,就是要说明,只要有任何一个人,
能够根据客观事实和客观逻辑,证明当前的法律或者科学
定理是错误的,那么,这条法律(或者科学定理)就是错误的。
而不是需要大多数人的投票支持。
现在,你能够理解"法律是科学"这一概念的重要性了吗?
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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