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若昏vs斑竹15公告(六)法庭辩论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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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昭昭若昏vs斑竹15公告(六)法庭辩论细则 (3924 reads) 作者: 消极 文章时间: 2007-10-21 周日, 上午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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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消极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原被告双方注意以下几点:
1 此次开庭是封名案,辩论时请双方集中在封名操作是否符合论坛规则。请不要讨论除此以外事宜;

2 二位的发言都跟在公告七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2660227的主贴之下,最好能在每贴前面加上号码(1,2,3。。。。)等,以方便大家阅读。

3 二位之间最好不要相互跟贴,如果要回答对方的问题,请在自己的帖子中引用对方的帖号,如果能加上连接就更好了,可以使用发贴下面的“加入连接选项”语法是在{url}{/url}(“{”请换[)中加入对方贴的连接。请最好不要另开新贴。

4 二位的辩论时间为24小时,不限帖子数量。2007年10月21日美国东部夏令时18:00结束

最后请双方注意各自语言,我不希望任何攻击性,羞辱性语言出现,虚拟法庭标准应该比其它任何版高。

这里请被告方注意:
我在论坛中反复搜寻过,只查到了您对原告昭昭若昏网友的一个警告,发生在10月3日: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2658092,而没有找到对其的封名通告,请您首先澄清是否对原告进行了封名操作,最好能给出封名通告的连接。另外您在您给我的信中提到了原告方的几个帖子,但是没有给出连接,如有可能,请给出连接,以方便大家查看。

此点澄清和以上提及的帖子连接可以在原告方第一次发言前给出,请不要附带任何意见性语言,谢谢合作。

消极

作者:消极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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