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征、杨澜与多维、曹赵官司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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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征、杨澜与多维、曹赵官司之我见
(574 reads)
作者:
丁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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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2-1-10 周四, 上午4:44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吴征、杨澜与多维、曹赵官司之我见
丁凯文
这两天吴杨二人要在北美和多维、曹长青及赵平波打诽谤官司,此事在海外一时沸
沸洋洋,群情激奋。本人曾在95年到96年在美国印第安纳州的联邦法庭参与打过一
次官司,现愿提点感想与众网友共享。
打官司第一要有钱。有多少钱才够呢?一句话:多多益善。我们那次请的是北美最
有名的华人大律师,当时他的收费标准是每小时300美元(现在已是500美元了)。我
们先付1万美元为首款,以后的付费则是在这1万美元快用完时,再付1万美元。而在
进入实际法庭程序阶段前,我们已付了3万美元给该律师。律师为我们办的一点一滴
事都严格按时间算钱,如发一份传真,寄一封信,都会在月底的账单中一一列明,
这里更不用提那洋洋洒洒的起诉书和法庭来来往往的各种繁复函件了。官司因为是普
通的商业纠纷,未请陪审团,三次出庭后以被告承认败诉而终止,我方算下来已付
了10万美元的律师费。如果被告持续与我们周旋,官司反复上诉,我们还不知要付
多少律师费,恐怕至少要30万美元吧。
打官司第二要有时间。美国的官司动辄会拖上几年,甚至十几年。通常的小官司也
要一两年。这么一来当事人往往担不起这么长的时间与对方周旋。大家想想,如果
法庭三天两头让你出庭,你如有一份正常工作,如何应付这种疲劳战呢?所以很多
人宁可尽快庭外和解,一来可以少花钱,二来也可恢复正常工作。
回到吴杨二人对多维及曹赵的官司上,吴杨在钱和时间上似乎都占优势。他们可以
用公司的钱与对手打官司,时间上也似乎拖的起(除非其公司内部内讧),而曹赵都
是个人,金钱上肯定会处于劣势地位。在美国一般说来谁有钱谁就更有把握打赢官
司,这方面的例子多不胜数。但请不要忘记美国是一个坚持言论自由的国家,看看
若干年前美国最高法院对苏利文告纽约时报案的判例,即可知道名人控告媒体和新
闻从业人员是多么困难,原告要负责举证证实被告的言论或媒体确实有“真实的恶意”,
这几无获胜之可能。这也是美国人民为真正维护言论自由而形成的共识。吴杨不要
误以为手中有点钱就可横行天下,更应认清美国在保护言论自由方面的坚强意志和
广大海外华人的人心向背。吴杨打这种官司只能让他们自己身败名裂。
网上不少同胞呼吁向多维和曹赵二人捐款,这是一个好主意。我们希望多维和曹赵
二先生继续坚持真理和正义,不向任何邪恶势力低头,把这场官司打下去。须知海
外广大华人是你们的坚强后盾,我们会尽其可能协助你们。
作者:
Anony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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