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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坛主和点传师解释本坛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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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坛主和点传师解释本坛坛规   
所跟贴 请坛主和点传师解释本坛坛规 -- 马悲鸣 - (2054 Byte) 2002-11-07 周四, 上午2:32 (445 reads)
斑竹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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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248 reads)      时间: 2002-11-07 周四, 上午5:0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解释“隐私”。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隐私”是指“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本坛是中文论坛,采用这个定义。



我的那个帖,正是在部分说明什么叫做本坛隐私。比如本坛有多少斑竹,他们在本坛的其他笔名,都属于本坛隐私。本坛现在实行斑竹编号制,有的斑竹不在乎公布自己的其他笔名,则该网友的斑竹编号和其他笔名之间的联系就不属于隐私。但本人不愿意把自己的斑竹笔名和其他笔名搅在一起,因此我在本坛的其他笔名就属于本斑竹的隐私,如果有网友上帖说“斑竹14就是XX”,我就有权以干涉本人隐私为理由,将其删除。



同样,本坛斑竹和网友之间的通信交流属于本坛隐私。在本坛开文集的网友,有的是在论坛授权我们为其开文集(比如您),有的是通过私信授权(比如王力雄先生),后一部分属于本坛隐私。因此,如果有网友质问王力雄先生在本坛的文集是否由王先生本人授权,斑竹就有权回答“这不关你的事”,或者不予回答。本人今天对您提到的几位网友在本坛开文集之事作出回答,正是友好的表示。之所以加上后面的说明,乃是希望下不为例。



再解释什么是“反复纠缠”与合理建议之间的界限。



对于网友关于论坛管理的任何建议,不论我们是否采纳和答复,都视为合理建议。但在斑竹已经明确表示不欢迎这类建议和质询以后,仍然一再提起,就将被视为反复纠缠。举例:如果有网友对您不满,要求我们撤消您在本坛的文集,我们明确表示拒绝以后,他仍然再次提出这样的要求,就将被视为反复纠缠。同样,您问到几位网友在本坛开文集的授权问题,斑竹做了正面回答,同时表示不欢迎这类问题。如果您或其他网友再把本坛上百位文集作者一一提出,质问他们在本坛开文集是否经过本人授权,则将被视为干涉本坛隐私的反复纠缠,斑竹有权删除这些质问帖。



本人对您的回答,只是公事公办。如果有使您感到态度不够友好之处,本人表示遗憾和抱歉。



谢谢合作。祝您玩得开心。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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