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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香港港支联主席司徒华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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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香港港支联主席司徒华的一封信
所跟贴
到底23条是什么呀?要不然叫我们如何支持。
--
wm
- (0 Byte) 2002-10-21 周一, 下午10:47
(127 reads)
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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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不起,港支联发给我的文件我打不开。香港政府要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严重
(160 reads)
时间:
2002-10-22 周二, 上午1:5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共要香港制定“反颠覆法”
----“一国两制”面临危机 国际关注中共在港举动
被传媒视为有中方背景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透露说,三月一日,她在北京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会谈时,涉及到了香港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的问题。
*灰色地带
如何在香港特区定义和实施“反颠覆和分裂法”香港政权交接以来最敏感的议题之一,由于恐惧政权过渡时期给香港社会带来震荡,中方一直不敢高姿态要求制定此法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就此敏感议题谈判多次,但一直未达成协议。因为在香港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会牵涉很多灰色模糊地带,即如何定义“颠覆”?“分裂”的含义包括范围多大?香港八百多万港人,近乎有一多半是历史上逃避中国大陆战乱、政治运动的难民,市民对中国的政治运动有强烈地情绪和恐惧。
香港主权移交后,北京和香港第一次就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的问题进行交涉。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香港特区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禁止“任何针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煽动暴乱、分裂祖国和颠覆行为”。不过,因为这是一个敏感问题,所以香港回归五年以来,双方对这个问题一直避而不谈。
据梁爱诗讲,李鹏在会谈时告诉她,第一届香港特区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平稳过渡,所以基本法第23条没有进展是可以理解的。美联社消息称,中国人大立法事务委员会的另外一位官员则表示,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是香港特区政府的责任,一定要尽快完成这项工作。
*言论自由无保障
香港问题专家梁福麟说,香港立法机构制定相关法律,会对媒体的言论自由产生负面影响:“香港报纸、传媒,要谈到西藏问题、台湾问题,比如说要讲到台湾独立、西藏独立的问题时,根据香港基本法23条以下的香港法律,这个言论可能受到制裁,因为在基本法23条以下,香港将来是不能够提倡所谓分裂国家的,所以我想这个立法对香港将来的言论自由,讨论台湾前途、西藏问题的时候可能会有麻烦。尤其是传媒界比如说报纸的编辑,他们比较懂得自律,在某些敏感的题目之下,不敢发言。”
香港目前的三级议会制度和司法制度都是英国人留下的,若设立“反颠覆法”,基本上是将中共思维方式引入香港。港人的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随时都可能触及这条法律的灰色地带,届时,“一国两制”的建港模式将受到摧毁性的打击。
*北京试探国际底线
美国人权活跃人士、曾担任香港美国商会总裁的康原(John Kamm)接受香港电台采访时表示,如果香港定立反颠覆国家法,"将会引起严重反应"。康原说这番话之前,中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席乔晓阳三月一日呼吁香港特区政府尽早制定反颠覆国家的法例。
康原曾参与争取释放因政治罪行在中国被囚的人士。康原表示,定立反颠覆法,将会减少香港人享有的自由。
显然,北京此举是试探国际和香港社会的反应,若阻力和代价不大,很快进入实施阶段。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在归还香港后五十年对香港有责任,即要监督中国政府对香港“一国两制“的承诺。美国在九七年香港政权交接时也公开承诺会维护香港民主权利。香港问题也是国际问题,国际社会正高度关注中国在香港有关制定”反颠覆法“的言论。
英国首相办公室透露,英国外交部就保障香港“一国两制”自由社会环境,曾多次通过外交途径和北京交涉,强调北京必须履行承诺,确保香港自由社会的生活方式。每当国际舆论压力太大,中方会有所收敛。这次若香港人和国际社会都沉默,中共就会再往前走,香港人已经失去了在全球引以为豪的经济规模,现在仍在面临失去自由的考验。
【香港焦点】凌锋:香港传媒头上一把刀
作者: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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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要为基本法第23条的叛国颠覆罪立法,主事者是律政司。但是在发布谘询文件后,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十分低调,反而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立功心切,上蹿下跳。梁是老资格的中共党员,叶太大概在争取入党阶段,才有这个区别。
梁爱诗为人还比较正派,再加上受党的教育多年,知道为二十三条立法是怎么回事,所以不像叶刘淑仪那样到处拍胸口保证没事。最近梁爱诗在新闻工作者的一个午餐会上讲演和回答问题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应。这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她指传媒不应对“头顶上的一张刀”视而不见;二是日后传媒如像“水门事件”那样披露未经授权的受保护资料,可能被视作“偷”而惹上官司。
虽然梁爱诗的言论有人认为是对传媒的威胁,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是大实话。其实这两者也不矛盾。但是把记者千方百计挖出的独家新闻说成是“偷”,未免侮辱了记者这个行业。但是这个不当言论获得香港的全国人大常委,金利来老板曾宪梓的支持。曾某人70年代做冒牌领带而吃上官司,如今贵为人大常委,却来“贼喊捉贼”,也太失体统了。
就在谘询文件发出后不久,一位香港的记者朋友就打电话过来,这是做政治新闻的记者,可以听出他们心中的忧虑,因为他们随时会中招。近来也看到法律界的朋友著文,要香港的记者做好做牢的准备。这些都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把中国的有关法律移植到香港,等于用大陆法来逐渐代替香港的普通法,那么中国随意逮捕记者的情况,当然在香港也会出现。其实几个月前,香港警察在对大陆人士争取居留权的集会进行清场时就把在场的记者戴上手铐,也许就是一个演习,将来还可以发展到抄家呢。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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