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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言请首先承认对总统候选人预设学历条件并没有冒犯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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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总统有什么联系? -- Anonymous - (164 Byte) 2001-11-20 周二, 下午4:58 (511 reads) |
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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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观点基本上就是洪哲胜这篇文章的观点。
【洪哲胜】公仆候选人应该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统治一个县、市、省、乃至一个国家,不管是作为主政的、还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
的, 公仆们显然一律必需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公仆们虽然有权指定一些专业人
士作为自 己的顾问或政务官,替他献策、决策、或执行。但是,如果公仆们没
有足够的专业认 识,他们事实上连与自己的顾问或政务官都无法有效沟通也。
在教育已经非常普遍的国家(例如,台湾),每一个人基本上都有受到义务教育的
权利与机会,而且只要他(或她)有足够的智力条件,而且愿意努力学习,他
一定有可能受到自己想要接受的教育。因此,要求公仆的候选人拥有一定的“学
历”,是人民的权力,而且,并没有剥夺某些人的被选举权。
然而,“学历”只是一个人从小到大、在各级学校积累出来的成果。它远远无法把人
们在“社会大学”所积累的成果同时显示出来。因此,在评估一个人的能力时,仅仅
审视他(或她)的“学历”,并非最好、最恰当、最公平的做法。我们必需让他(或
她)的真正实力得到评估。不仅如此,我们更应该提供机会让他(或她)有机会进
行“在职教育”(continue education),发挥自己的潜能。
由于各种公仆所应该拥有的基本知识要求不尽相同,我们不妨设立几种公仆检定考
试: 比如,“国家级公仆检定考试”、“省级公仆检定考试”、“县、市级公仆
检定考试” 以及“乡、镇级公仆检定考试”。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各大学开班给
有意通过这些考 试 的人员以学习的机会。
在国家级的国会(比如台湾的立法院)中,由于议事往往以特殊委员会──例如国
防、 外交、经建、原子能、网络科技等等委员会──的方式进行,而各种委员会
的成员 各有 自己特殊的专业的要求。因此,参加个别委员会的国会议员,
尽管可以无条件地拥 有 “发言权”,却必需事先或事后通过某些检定考试才能
拥有“表决权”。
这些检定考试所要求的,不是专家的资格,而是基本的认识。设想,在讨论洪水、
地 震问题时,往往会用到“百年洪水”或“几级地震”,如果国会议员连“百
年洪水”、 “几级洪水”是什么都不知道,那么他们凭什么替人民议事?
有了这样的资格要求,人民所选出的各级公仆,自然是拥有做好其职务之基本知识
的一群。人民比较可以放心把国家大事交付他们处理。然后以监督权、罢免权、
创制 权、 复决权来作最后的把关。(洪哲胜)
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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