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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 我对樊弓先生的学识,态度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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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 我对樊弓先生的学识,态度表示遗憾。
所跟贴
领教了
--
Anonymous
- (156 Byte) 2002-7-22 周一, 下午11:54
(305 reads)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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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现代社会中“自愿为奴”的例子
(333 reads)
时间:
2002-7-23 周二, 上午5:4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假如我有一栋房子,我可以将它按月出租,
也可以将它一次性出卖。但是我的劳动力,
我只能按时、按天、按月、最多按几年卖
给雇主以换取工资。为什么不能让我将从
现在以至退休年龄甚至到死的劳动力,一
次性出让给某个雇主?比如说,给我一笔
钱,我承诺以后每天给他劳动八小时,而
他只须给我提供基本的生活及医疗保障,
无须另付工资。行不行?
这样的终身劳动契约,在现代许多社会被
看作是自愿为奴的契约,被法律所禁止。
然而我们不禁止一次性卖房子,为什么要
禁止一次性出卖劳动力?在诺齐克等等自
由右派看来,这样的法律限制,侵犯了个
人对自身劳动力的财产权利,使之变得不
完整了。
一些自由右派辩称,有些人害怕风险,宁
愿签订终身劳动契约,以换取基本的生活
及医疗保障。这本是十分正常的要求,不
应当被法律所禁止。
其实,发达国家也有近似于自愿为奴(签订
终身劳动契约)的情况。比如日本的终身雇
佣制,便是一例。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过去的用人制度---
单位所有制,以单位对个人劳动力的终身支
配权,换取对职工生活各方面的保障,则是
另一个近于诺齐克所称“卖身为奴”的例子。
了解这些例子后,你是否还觉得诺齐克之要
求自愿为奴的权利,是骇人听闻的吗?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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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st'答observer先生'
--
灵山
- (1886 Byte) 2002-8-19 周一, 下午8:27
(29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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