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郎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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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偷画的指责,我倒没很怪"人权天赋",因为我第一次行文过简,
凡见者有此质疑,也属正常.所以我才有第二次陈述的该项细节补充,
及最后一句的建议.只听我一造的而在哪里评判,是浪费时间.
加人从心理分析着手,自然合情理.我还是建议此事由"天赋"去捣鼓"苦主"出头
(我看其他网站有署名"陈逸飞"的跟贴称:"这件事胡自己心里明白",说得聪明而滑头).
这里有几个要件:陈说他寄出过画的证据.胡或其他有关人收到过画的证据.
胡称不在现场的证据(陈寄出到再与胡见面的时间差).
这些问题,当年就盘过了,在我,是急于洗刷自己;在陈是处处不利,
无可奈何之际小声嘀咕一句(或为消气,或为咋唬):"要我的画,可以说一声......".
正好给我听见,憋气不受用,这才有一场口角,被同学劝开.后来,我还到陈家去
向他爸妈诉苦,于是双方言和.
不过,陈当时(40年前)远未有名,都是优等生,好多人并不以陈的画为然.所以多帮我说话.
但是,我并不能在心理上得到解脱,因为我早就惠眼独具认识到它的非凡价值.
留着这么一个跳到黄河也洗不清的情结,这才耿耿于怀至今-特别是后来陈画之价值
果如我所料与日俱增......
2,我在意并愤怒的反是后一半.
因为那"天赋"可以有两个选择:
A,根据我的自述,从中找出编谣的蛛丝马迹,当场质疑;
B,他有友人在绘画界,或他能有关系调查一些情节,来日再算账.
因此我才在第二次陈述中要求他明指"何为谣言".
但"天赋"不作如是想,反而对我的存在的真伪及历史的真伪一古脑儿扫倒
(他杜撰一个"胡复",意为:你能证明我是或不是?你能证明有此人?),
这就迹近无赖,属于人渣级;而且如不得追究及惩治,等于从此鼓励诽谤,网将不网.
我是真名,大家能找到,天长日久能追查.说了,当然能负则.
他是蒙面,黄鼠狼逃之夭夭,而目前我就吃亏不小,将来隐患无穷.
因此,如果他不道歉,我又无法找到真人将其送上法庭,只有称其为"人渣天赋"驱其滚蛋.
但不怕死的怕不要脸的,看他愈发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对鲜廉寡耻的网贼,是无可奈何的了.
3.说穿了,这是已经埋伏了数月的一场"党同伐异".
"人渣天赋"远不如丧魂曲老实-该公正在"大家论坛"发动另一场战役,
那就是昨天王希哲在奥克兰发动的"抓叛徒""抓投降派"运动.各网已有紧密配合,
急先锋"安魂曲"其实只是刚愤的没头苍蝇而已.
我春节的归国,前有向集团请示,后有向集团汇报,近日又有大政决定.
所以,打我,醉翁之意不在酒.
更大的风浪在后面.
我最近生意很忙,有关"对话"的一役披露与否,又披露到何程度,不是我能随便行动.
总的来说,要由态势如何发展才对民主大业和平转型有利而定.
就目前而言,我宁肯退兵三舍,但也向王希哲发出警告:
公毋渡河.公非渡河.公渡河死.其奈公何.
就此要向已熟的奸坛网民告别一段时间了罢?
反正有人渣天赋丧魂在,总不至于太寂寞.
后会有期!
一句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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