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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陈,和我的三言两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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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历的狼协的逸事 -- Anonymous - (226 Byte) 2002-7-11 周四, 下午10:08 (108 reads) |
狼协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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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将你讲的“逸事”和胡讲的“逸事”对比一下,马上可以看出你的脸皮和心地。
你讲的“逸事”,是在指控我嫖妓。这是非常严重的指控,所以举证责任在你。你无法举证,你就是在诽谤。
陈讲的“逸事”,指控了陈什么是可以跟“嫖妓”相媲美的?是剽窃还是什么?说出来听听?他为什么要有举证的责任?是不是每个人聊天都得证明他所说的每一句话?
你可以质疑他所说的不是事实。但是你却直截了当地指控他造谣,举证责任当然在你。清楚了吗,“常识”先生?
你别逃避。你逃不掉的。回答我,根据你的“常识”,谣言的本质特征不是“假”, 而是什么“亲身经历”么?
作者: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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