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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致糊涂始:请继续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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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致糊涂始:请继续提意见   
所跟贴 致糊涂始:请继续提意见 -- Anonymous - (250 Byte) 2001-11-15 周四, 上午4:11 (589 reads)
糊涂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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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谢谢! (234 reads)      时间: 2001-11-15 周四, 上午4:3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还是为罪行辩护?》下面我的回帖重复了好几次,麻烦删除。因为刚才可能系统繁忙,按了几次提交后不见自动刷新页面。等会再进看到的却是发贴前的页面,所以才有那么一问。虽然“及时抗议是非常必要的”,但考虑到你们工作繁忙,无故给你们添乱,还是于心不安。再次谢谢!

一点小建议,看到最近“汉奸”、门庭若市,而“说道”的生意大不如前,虽然老人还是不忘旧情,时时抽空前去捧场,但终究缺乏新鲜血液,活跃不起来了。“汉奸”有今日之盛,和当时的“说道”还是大有关系的。所以建议你在上面加个链接,以备知“汉奸”而不知“说道“的新朋友前去捧场,要热闹两边一起热闹,也算是一番不忘旧情的佳话。不知道斑竹意下如何?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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