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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之“通”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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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油党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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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之“通”境
柿油党
芦笛答复中又用“恶意和偏见”“专门用电子显微镜在不合心意的文章里找岔
子”,以给本人贴上“恶毒攻击”的标签来脱身。如果芦笛真的做一个“严肃
的论者”,坚持网德、风度、证据、逻辑之“四个坚持”,本人自然不会给他
“找岔子”,而是“商榷”,也不会让他“恶意和偏见”。且看芦笛是如何答
复的。
柿:故意将被批判者的人名丑化,此乃文革旧套,跟哪些将芦笛称为“驴笛”的
人没有两样。文中的人身攻击一如既往。
芦:文末对联,已经说明了是开玩笑。
这不是转移话题?丑化人名的文革旧套,就是人身攻击的一种。宾拉登跟美国
人是死敌,谁见美国“严肃的论者”干同样的勾当?什么“马渴死”之类的东
西,最多也只能算搞笑节目里不好笑的噱头,这些主持人一脸正经作严肃状时,
可不就引起哄堂大笑?难道不这么做,芦笛就不能反驳共产主义谬论?本人对
那对联提也没提。芦笛将注意力转移到对联上,未免太小看读者的理解能力了。
至于芦笛将“卖弄”“露破绽”跟自己同列文风不正,本柿油党不敢比肩。
“我说思云,你跟我玩哲学,是找错了对象。”“你那点底子,无非也就是艾
思奇和《两论》的水平,连马恩列斯的原著都没看过。”等语若无轻视对方,
卖弄自己之意,中文也就没有这方面的表达了。
“露破绽”的任何一种使用都没有“文风不正”的嫌疑。不知道芦笛学的是那
国中文?
芦笛“既往”的人身攻击不绝如缕,不信可以参考他对金录的“雄”文,一番
人身攻击后居然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严肃的论者”。本人既不赞同金录的观点,
也不赞同她的做法,跟她毫无交往,但芦笛打着“网德”搞人身攻击然后继续
做道德家,则非给他“找岔子”不可。除非芦笛道歉并不重犯。
芦笛说:
“我不知道这底露在何处。柿先生无非是抓住了我把“metaphysics” 翻成“前于物理
学”大作文章。可惜小题大作作错了地方。只要粗知英文、又学过两天有机化学的
人都知道那前缀“meta”是什么意思。我用的那个翻译,是文革前官方出版的<哲学
小词典>上的翻译,尽管译错了,但这就像“无罪推定”那样,已成通译。柿先生连
这都不知道,居然还用此打人,未免才不从心了些,恐怕还得再去苦读五年才能捡
到块差不多的石头吧。”
这种辩解是典型的“坚持错误,修正真理”。
“粗知英文”就能“知道那前缀‘meta’是什么意思”,并不要“学过有机化
学”,字典上也查得到。
既如此,专业翻译者居然会“译错了”,而且是文革前的官方出版的<哲学小
词典>上。难道这些人就不“粗知英文”?而文革前的《燕山夜话》中《形而
上学的没落》分明说的是“《后于物理学》”,莫非吴晗用的是不同的翻译,
他就怎么没用芦笛的“通译”?既然是“通译”,怎么现在的古迷也没有到
达物理学之“前”?莫非他的“译”也不“通”么??
退一步讲,前人确实译错了,以芦笛远不止“粗知英文、又学过两天有机化学”
的功力,也应该“知道那前缀‘meta’是什么意思”,又能引用英文,何至于
将其“译”得如此之“通”呢?何况任何一本百科全书介绍“metaphysics”时
都解释得“前”“后”清楚明白。不愿去查百科全书,芦笛引文的牛“筋”出
版物该介绍得很明白,莫非英语也模糊到“前后”不分?
如此之“通”的译法,确实“柿先生连这都不知道,居然还用此打人,未免才
不从心了些”,别说“恐怕还得再去苦读五年”,就算再读一百年,也无法达
此“通”境。
要知道芦笛如何“把什么是形而上学说得清清楚楚,含有的信息量之多之准确”,
跟古迷的介绍比一比就知道了,看看是不是“恶意和偏见”。现将古迷的介绍
附在文后,“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恩格斯的对错本柿油党不感兴趣。芦笛要批恩格斯,只管将其原话拿来批判,
大家也可以见识芦笛的哲学功夫。但本人是指出芦在论证中转移话题,属诡辩
手法。对芦笛的哲学DEF不作评论。对恩格斯批得越多,离话题就越远。
芦笛说恩格斯的话是不可知论,那就该说明可知论跟不可知论的本质区别,为
什么恩格斯的话是不可知论。至少也得指出不可知论对事物的定义有什么区别。
比如,“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的“河流”是什么东西?
事物是否可知,与将研究对象“在理想实验里加以固定和简化”是两个不同的
话题。在另一个话题上展开,来证明前一个话题,这是那门子逻辑DEF?
要介绍可知论,就该讲清为什么可知。人们对世界的认知并非以“固定和简化”
为基本方法,“固定”算那门子的方法论?芦笛将认识过程中引入的抽象概念
作为“固定和简化”的例子进而作为事物可知的证明,算什么样的逻辑DEF?
芦笛恋恋不舍的蒸馏水,并非人们了解水的性质之必要前提。人们对水的认知
由浅入深,由天然水,至蒸馏水、去离子水至超纯水。“自然界的水物理性质
瞬息万变”是什么性质、在什么尺度?芦笛的言辞中,隐含着“性质”就是绝
对的、终极的性质。如果有点点“粗浅常识”,就不会说出这种跟不可知论同
一逻辑的话。如果有点点“粗浅常识”,就不会进一步将马氏哲学推导成不可
知论,专业哲学家也没这种胆色。
自然科学或者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有不同范围和层次,社会学家并不需要从研究
生理学入手,生理学家也不需要从原子或基本粒子开始,生态学家并不一定要
去切片,气象学家并不关心水的化学性质,水利专家研究水的流体性质并不要
去蒸馏。这才是自然科学的“粗浅常识”,将终极真理的放大镜,拿来看自然
科学,自然会断定别人“无从下手,无从把握,无从认识”,并以为“固定和
简化”“就是放之一切自然科学而皆准的方法论”而以蒸馏水为例子的了。
芦笛“最具有说服力的例子”偏偏反映其知识老化,谁说现在研究“细菌的形
态机构如何,根本就不能抓个活细菌来研究”?“研究生物组织也是这样,一
开头连整体都不能去研究,而要固定了切成薄片去看,最后再拼出整体模样。”
算什么粗浅“常识”?芦笛就知道研究生物组织要切片?找本科普读物看看。
老三届的那点“毛货”早就跟不上时代了。
芦笛对法国大革命的描述跟徐仰药的一比,其陋自现。对芦笛作文的愿望不作
评论。其过于黑白分明的简化加上强烈情绪化的描述,未免离“严肃的论者”
这一标签太过遥远。“我们并不需要柿油党这种恶意攻击”又是跟谁“我们”?
“转移话题”,“驴唇不对马嘴”这样的话在芦笛文中也有,只不过是“牛头
不对马嘴”而已,这怎么就不是“偏执的恶意”?大部分“偏执的恶意”的言
语是芦笛文中的原汁原味,怎么在芦笛文中就不表现“偏执的恶意”?
无论芦笛是否欢迎,将“本来是人为涂抹上去的圣像油彩无情地刮下来,露出
下面那真正的丑陋原色,这的确是拨乱反正的‘纯化’”,有何不可?其文中
箩筐大的漏洞,也用得着“电子显微镜”?
最后芦笛说什么“先生因人身攻击导致帖子被删就是证明”的“证明”在那里?
倒是芦笛“因人身攻击导致帖子被删”而将“大家思想”称为“大家无思想”
是个证明,芦笛攻击金录的“雄”文被删算不算“证明”?
芦笛凭着早年囫囵吞枣咽下的一点哲学、自然哲学、自然科学的“粗浅常识”,
现在打出点有“哲学”“自然科学”气味的饱嗝,就以为自己发出了推翻马氏
哲学体系或者别的凸显中国人不会思维的晴空霹雳,从而成了个“严肃的论者”。
这未免太过“隧眼”观天式地幽默了罢?
附:
古迷介绍的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最初是古希腊伟大哲学家兼科学家亚里斯多德哲学论文集的汉语译名,原名是tameta ta
physica (metaphysics),意思是“物理学之后”,因此也被直译为《物理学后诸篇》,据说是因为将亚氏的有
关哲学14卷论著集成一册放在其《物理学》之后而命名,内容是讨论事物的本性及其发生发展的原因,也就
是所谓超出物理感觉的“抽象理性”即“哲学”问题,因此后人也有人干脆意译为《哲学》。古汉语中没有
“哲学”这个词,是日本人借古汉语中“哲(人)”的涵义,给philosophy创造的译名;相当于“哲学”的学
说一般称之为到“道”,如《易经》中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最初译亚氏著作者由此以
《形而上学》为译名,显然在于“道学”早有其它涵义,此处用之则易令国人误解。亚氏的“形而上学”其
实主要是与柏拉图的“理念论”(或“唯理论”)相对的,按照列宁的说法,几乎处处“显露出辩证法的活
的萌芽和探索”。
“形而上学”被后人作为哲学名词,大约有四种涵义:
1。广义的“世界观”或“宇宙观”:研究事物本性的哲学,包括存在论、宇宙论、认识论。
2。玄学:研究感官所不可及的东西,如神、灵魂和意志自由等。
3。唯物主义(贬词):一些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认为唯物主义(materialism)的物质观等于玄学,是超感官、
超经验的。
4。反辩证法(贬词):从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开始以此称呼违反“辩证法”的哲学方法,他的学生马
克思开创“唯物辩证法”后主要用来称呼“机械唯物论”,此后马克思主义将冠以“庸俗”的“进化论”以
至“形式逻辑”都包括在内予以批判,最后毛导师《矛盾论》中有关的只言片语就成了中国大陆一段时期的
经典定义。
芦笛介绍的形而上学:
你说的老毛的定义,跟哲学上的“形而上学”完全是两回事。这个词metaphysics 是古希腊学者安德罗尼卡斯
在为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分类时造出来的,原意是“前于物理学”,以此将其研究对象和老亚写的physics 区别
开来 。晚清某学者(忘记名字了)把它翻成了“形而上学”,译得相当准确,因为这个哲学概念通用的意
思,是说思考的内容不是可以把握、可以实证的具体客观世界,而是超越这些去探索事物的终极原因。准确
定义如下:
Metaphysics is the most abstract and in some views "high-falutin" part of philosophy, having to do with the features of ultimate
reality, what really exists and what it is that distinguishes that and makes it possible. Nevertheless, the exact nature of the
subject has been contantly disputed, as indeed has its validity and usefulness.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T.
Honderic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之所以引英文定义,不是卖弄学问,是觉得模糊中文难以准确表达意思,还请读者鉴谅。
思云用老毛的定义来驳我,意思是说我严谨的逻辑思维是静止、孤立、僵死的,而他的诡辩才是辩证法。思
云有所不知,马渴死的哲学(具体来说是恩割死的哲学。根据西方现代学者的考证,老马的哲学思想其实并
不是老恩推出来的那个庸俗版,但这是题外话,不说也罢),最为后人诟病的就是它违反逻辑学上的同一
律。恩割死最喜欢引用古希腊哲学家的名言“人不能两次涉进同一条河流”,制造出了自己的名言:“生命
在某一瞬间是它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什麽东西”。这句话等於取消了事物的可把握性和可认知性,而这正是
一切自然科学的出发点。自然科学之所以能存在,前提是假定被研究的对象是同一个东西,并不能瞬息万
变,哪怕是变化的对象也得把它在理想实验里加以固定和简化。例如蒸馏水根本就不存在于自然界,天然水
都含有大量杂质,但你如果不人为地把研究对象纯化了,你就永远无法研究出任何一种物质的性质来。此乃
自然哲学最粗浅的常识。所以,人类的思维不能不在某一个具体问题上静止、孤立、僵死,这就是分析法,
等到每个因素弄明白了,再使用综合法把它们组装起来,去逼近变化中的真实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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