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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曾听黄教授提起过您 -- 狼协 - (268 Byte) 2002-6-24 周一, 上午12:35 (140 reads) |
胡安宁写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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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早在18年前中春当编辑时,就坚持餐馆打只夜工.
我是为了避免突然出现被人掐着饭票绑票我的立场.
后来,果然发生这样的事,于是我因底气足,对方便奈何不得.
王林柯的那回"开除",竟是捏造了个莫许有罪名,我在旧北美坛
为反驳贼人鲍戈而披露过,这里先不提.
有趣的是在倒王之前我的"同党"(胡余丁)对我的"联动":
88年夏的一天,丁楚问:
据说你还在餐馆打个夜工?一个月有多少进账?
(此时,主席就坐在丁对面,然后拿起一张报开看)
我答:有$600.
丁:那好.中春每月白天工资是$800,现减去餐馆夜工$600,从今起每月给你发$200吧!
(此时,主席抬起头看了一眼丁楚,就又低头看他的报去了)
我只说了句:好的.(幸好是餐馆只有$600,假如不幸有$1200,那么每月我就要向中春交$400!)
再后来,丁又对我说,中春没钱,你是老大哥,带头减薪罢,每月发$50,如何?
我还是一句话:好的.(其实他们都不是人.在我减薪的同时,他们加薪,而且还要暗下
向财务和经理另外讨钱).
余后来暗中告诉我说:这是我们想要你走路的办法,谁知你死活不走,不拿钱也干!
临到我递交辞呈的后一天,奉主席令,财务忙忙地给我送来全月$850工资,并劝留.
我收下了(欠我的多呢,为何不收?),但是我还是走了.
后来在NY新闻报当主笔七年,但我晚上在街头还画象.
后来与老板分歧日深.一日,老板要我在吹孙中山五权宪法时批三权分立.
我拒绝.他说:是社论,又不留你名-就算我写的好了...写,还是不写?!
"不写".说完我就收拾东西走路-反正还有头象好画.
这几年是在商城租地方卖画,远远近近几个州都有赶来的.粉彩一头已喊到$180,
油画也有人开始订了-价格比我的老同学陈逸飞自然差得远,但只要不搞民运,总是很快就有积累.
我是倒贴钱干的.至于民运人士四位数四位数向我借的,我要说一句痛心的话:
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一个来还我!不过这样也好,我骂娘时就中气十足,
而被骂的往往象出洞的小鼠般-只能"不与这厮一般见识"了.
不说了罢.多谢关切.
又及:
如今尝尽愁滋味,却没有"天凉好个秋"的欲说还休境界,看来是苦难还没完哪!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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