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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张三一言」说《民运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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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与「张三一言」说《民运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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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与「张三一言」说《民运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
(506 reads)
时间:
2002-6-14 周五, 下午11:09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与「张三一言」说《民运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
马悲鸣
现在网上的「张三一言」有好几个,而且互相诋毁,也不知哪个是真的。现有一「张三一言」声称《马悲鸣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从政治立场上来说,有点象真的。姑妄听之吧。现就此在「张三一言」的行文中驳之,正不必多费笔墨也。
【附录】~~~~~~~~~~~~~~~~~
马悲鸣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
张三一言
马悲鸣说:“「四二零」冲击中南海”、「割据天安门广场」、「截军车」犯的是「叛国罪」所以民运只需「认罪服刑,确实不须检讨」。
这个说法成立吗?
马悲鸣一定一口咬定:成立。【马悲鸣∶对,完全成立!】
那好,就按马氏定论评比一下马氏效孤忠的主子中共。【马悲鸣∶除了爱人,我没主子。不但从不认中共是主子,也不认美国是主子,更不认郑义等民运领袖是主子。此其之所以痛恨我者也】
瑞金武装割据算不算「叛国罪」?【马悲鸣∶算!】
武装“解放”合法的中国国民政府所在地南京,算不算「叛国罪」?【马悲鸣∶算!】
叛国军消灭百万中国政政府军,算不算「叛国罪」?【马悲鸣∶算!】
……
【马悲鸣∶全都算!中共当然叛了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
你马悲鸣只能用两套标准!【马悲鸣∶何来两套标准?】
你马悲鸣敢不敢、有没有能力用同一标准面对你效忠的主子?【马悲鸣∶我从来都用同一标准,却从来不曾效忠过任何主子。】
是不是窃国、武装叛国比用假护照、和平占用公共地方罪更大?【马悲鸣∶当然!】
如果你马悲鸣敢用一个标准待人评理处事,那么请你也一样用要求民运服罪的标准要求你效孤忠的主子做如下的事。【马悲鸣∶当年南京雨花台前服刑的中共烈士何止千万?】
请你要求违法叛国的毛泽东负荆向蒋介石请罪;【马悲鸣∶何用请罪?蒋介石的数百万大军围剿、堪乱了二十多年。中共何曾对民运下过如此狠招?!】
请你要求继承违法叛国党统的邓小平向蒋经国赔礼道歉;【马悲鸣∶蒋氏政权就是经违法叛国的北伐武装叛乱建立的。中共不过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请你要求由邓小平指定的接班人江泽民到台湾去把中共政权交回给继承中国合法国统的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马悲鸣∶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本来就是北伐的武装叛乱者所建。当然不必把从他们手里夺过来的领土再归还给他们。】
同样理由,“中共对叛国也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马悲鸣∶所有被杀害的中共烈士都既未检讨,也不认罪,却全都服了刑。民运要不想遭受中共烈士所受之极刑,除了认罪,别无它途。】
当然按马氏理论中共也没有必要做甚么改革开放的劳什子了。
如果“首先,孙中山就是个不法分子,遗患至今。”的指责合理的话。马悲鸣首先要谴责的是危害中国人民比孙中山高出千万倍的毛泽东,起马孙中山没有饿死三四千万中国人。【马悲鸣∶若非始作佣者的孙中山首开暴力革命,何来北伐?何来中共的武装夺权?更不会有毛泽东的大跃进饿死人。】
“其次孙中山不但有绿卡,而且已经入了美国籍。——不错,「国父」是美国人。”、“一个美国人,不远万里,跑到我大清国去搞「民运」,不是不法分子又是什么?”
且不论事实如何。如果这样的话也是理由的话。
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和情理“一个入了美国籍的美国人马悲鸣,不惜时间与精力,无偿地到网上来谈论中国民运的事,对别国独裁头子表态献孤忠,跑到我中国人论坛去搞衰中国的「民运」,不是不法分子又是什么?”【马悲鸣∶在美国的地盘上有言论自由权,自然我非不法分子。只有限制他人言论者才是不法分子!其次,我未搞民运。只有搞非法民运者才是不法分子。第三,我没到中国政府管辖的范围去做任何事情,不管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我如何算得不法分子?】
所以马悲鸣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马悲鸣∶我当然不须检讨,而且我有何罪该认,何刑该服?】
马悲鸣先生,我这要你认罪服刑是百分之一百按照你的逻辑、理论、标准、情理,甚至是按照你的词句要你的。
【马悲鸣∶你不但不是百分之一百按照我的逻辑,而且连百分之一都没有。——只是百分之零!我只有在言论自由地盘上的言论,从无任何行动,不要说我没有不法行为,连在中国的合法行为都没有。如何让我检讨,如何让我认罪服刑!?
如今民运一再要求中共给「六四」平反,却从不曾想过,中共何曾要求国民党给「四一二」平过反?何曾要求国民政府给共产党自己的烈士平反?民运如何能比得了当年的共产党?!
人家「没毛大虫」牛二还敢拿自己的脖子试杨志的宝刀呢。民运领袖们连「没毛大虫」都不如,就想擎受人家的天下。还有比这更无耻无赖的么?
「张三一言」要是连这点逻辑都搞不清,还搞什么民运呀?!】
【附录二】~~~~~~~~~~~~~~~~~~~
民运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
马悲鸣
王丹声言“民运须检讨?怎么检讨?”
民运确实不须检讨,但须认罪服刑。首先,当年从「四二零」冲击中南海开始就非法,到王丹率众割据天安门广场更是非法,截军车不但属于阻拦国家军事行动的叛国罪,而且自己切断了不流血解决冲突的后路。责任全在民运方面。要说政府有错的话,就是最初的犹豫观望,执法不力,终于养痈饴患,酿成重大流血损失。民运除了认罪服刑,确实不须检讨。
如今杨建利这个我最后抱有一线希望的民运人士也干使用假护照的事,除了认罪服刑,我也看不出检讨的必要。
这帮孤陋寡闻的民运分子胡说什么“我相信孙中山先生当年如果想拿美国绿卡也能拿到,他为什么没有申请绿卡而毅然冒着丢命危险回到和如今的江泽民政权一样腐败的大清国搞民运?”
首先,孙中山就是个不法分子,遗患至今。其次孙中山不但有绿卡,而且已经入了美国籍。——不错,「国父」是美国人。
他的入籍手续前几年已经被发现。
一个美国人,不远万里,跑到我大清国去搞「民运」,不是不法分子又是什么?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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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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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server
- (644 Byte) 2002-6-15 周六, 上午1:47
(228 reads)
评得好!这才是以其马之道,还治其马之身
--
晓 刚
- (0 Byte) 2002-6-15 周六, 上午4:24
(120 reads)
马背名其实又阐述了一便前门毛的理论.
--
ldwlw
- (12 Byte) 2002-6-15 周六, 上午12:18
(140 reads)
6。4不需平反,但须公审李鹏等
--
人权天赋
- (0 Byte) 2002-6-14 周五, 下午11:43
(12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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