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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距离林冲还有多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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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树教授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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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姚明距离林冲还有多远?
寒树
很快就要到NBA选秀会了。休斯顿火箭队抽中头彩,有第一选秀权。据说,火箭队衷情于
中国蓝坛新星高中锋姚明。姚明有望获得状元秀,成为火箭队退役巨星“非洲天王”尼
日利亚的欧拉朱万的继承人,未来的“亚洲天王”。正当全球华人为姚明的未来欢欣鼓
舞时,一张贪婪的大嘴等在姚明身后,要一口咬掉姚明税前收入的一半,还振振有词地
说这是姚明的培养费。
如姚明中得状元,将会得到一份$1240万为期三年的合同。这笔钱对中国体委来说是一个
天文数字,他们一想到其中一半的钱即将不费吹灰之力落入囊中,便在睡觉的时候也笑
醒了。我想如马克思在世,一定会指责体委这帮人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渗透着姚明的
血汗和泪水。他们的做法无异于拦路抢劫。与这些人的贪婪相比,资本家的剥削就成了
做慈善事业。
我听说姚明即使得到了状元合同,自己最终只能拿到其中的十分之一。让我们来做一个
简单的计算。$1240万税前的50%上交中国体委,于是$620万不翼而飞,还剩下$620万。
再缴美国国税局40%。注意,这个40%可是$1240万的40%,不是姚明所剩的$620万的
40%。因为,美国国税局不可能让中国体委掠夺的那笔不义之财免税的。这样,又从
$620万里去掉$496万,于是只剩下$124万。姚明还要负给经纪人$1240万的3%,即
$37。2万,最后到达姚明手中只有区区的$86。8万,这是三年的钱,每年只有$29万。
这对于一个巨星来说实在太可怜了。王郅郅在达拉斯小牛队打了几场替补还拿$46万,
如交掉国税局的40%和经纪人的3%,还能剩下$26万,跟姚明辛辛苦苦打一整个赛季主力
所得相差无几。这是不是值得让每一个正直的人拍案而起?
说到姚明的培养费就要按培养姚明的实际费用来算,不能狮子大开口。姚明的培养费
满打满算不应超过200万人民币吧,一次付清,不要把姚明当成一颗摇钱树,一直摇到
无利可图为止。我们很多出国留学的人都有交培养费的经验。本人就交了一万多块钱,
耗尽了慈母一生的积蓄,还欠了亲戚的几千块钱。在交完钱的一刹那,我便对自己说,
咱们两清了,以后我学成不归也是理所当然,没有任何罪恶感了。跟姚明相比,我交
的培养费还算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也就欣然接受了。如果高教部的人象中国体委
的人一样贪婪,让每一个要出国留学的人签一纸合同,规定他们在美国工作以后,必须
把税前收入的一半上交高教部,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执行这份合同,即使雷锋在世,也
要赖帐。因为,你如果这么做了,你就无法生存了。而不履行违法的合同是正当的。别
说交我税前收入的一半给高教部,就是交我税后收入的10%给他们我还是不干。那可是
我每年存的养老金和给孩子存的教育费啊。由此你可以体会到姚明所受到的压榨是多么
残酷,多么无人性。
然而,姚明的生杀大权掌握在这些官员手中,姚明的唯一选择就是答应这份合同,到美
国后宣布不履行该合同,彻底断了腐败官员们的邪念。姚明这样做有道德上的问题吗?
丝毫没有。你不仁在先,我不义在后,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人也许会说这不是欺骗
领导吗?这使我想起了润之先生所说的“阳谋”来。只许润之先生用阳谋,不许我等寻
常百姓用阳谋?况且姚明此处用阳谋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润之先生
用阳谋则害得大批民族栋梁失去生存权。
这又使我想起何智丽事件来。何智丽为了争夺奥运冠军,也将计就计地使用了阳谋。当
领导问她同意不同意让球,她说同意,随后打得管建华措手不及,进而夺得奥运冠军。
有人指责她不该言行不一致。我认为,何智丽虽有错,但与领导的错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领导让她让球是严重违背奥运精神的,是不道德的。奥运精神要求更高,更快,更强。
而领导的做法是能高的不高,能快的不快,能强的不强。难怪如今中国足球界假球成风
,原来始作俑者来自乒乓球界。何智丽向强大的恶势力挑战,除了用阳谋别无它途。没
有使用阳谋的曹燕华便被无耻官员排除在参赛名单之外,辉煌的运动生涯便戛然而止。
何智丽吸取了曹燕华的教训,可谓智勇双全。
不幸的是,作为女子单打一号种子选手的何智丽被排除在以后比赛的名单之外,过早地
断送她辉煌的职业生涯。何智丽不甘心,继续进行抗争,远嫁扶桑,运动生涯得以延续。
有人对何智丽口喊“吆西,吆西”把中国队在亚运会杀得落花流水而耿耿于怀,这是可
以理解的。但我认为,不能过份因此责难何智丽。因为这时的何智丽已经是日本人小山
智丽了。日本人打球口喊“吆西,吆西”是再正常不过了。我们在对何智丽以一个日本
人的身份横扫中国军团表示愤慨时,是否想一想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呢?林冲被逼
上梁山是应该责怪林冲呢还是应该谴责高俅?何智丽就是被中国体育界的高俅把她从一
个中国的民族英雄逼成日本的民族英雄。如今中国体育界的高俅们又在逼迫姚明,王郅
郅,巴特尔等人。可喜的是王郅郅目前还没有把自己从NBA得到的$26万税后收入提出
$23万给中国体育界的高俅们汇去,还在进行协商谈判以拖延时间。否则去掉这$23万,
王郅郅只剩下$3万,与一个在餐馆打工的人士挣的差不多,何其荒唐也。
这里需要指出一点的是,阳谋不能随便乱用。对一般人是不应当用的。人的立身之本是
与人为善。只有在对付恶人的时候才能用。杨建立可以用,姚明可以用,王郅郅,巴特
尔等人都可以用。这次世界杯就有一个滥用阳谋的例子。巴西的李瓦度在一名土耳其球
员把球轻踢给他时假装球被踢在脸上,捂脸倒地,害得这名土耳其球员吃了一张黄牌。
事后只受到罚款处份,未被禁赛。李瓦度这等卑鄙小人不知认错,反而为自己辩护,必
为广大正义球迷所不耻。
那么姚明抗争的结果将会是什么呢?他将会被高俅们开除出国家队。那么姚明要想实现
自己的奥运梦想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移民美国并加入美国籍,这样他便会成为美
国梦之队的当家小生,在奥运会上摧残中国队的内线,那时他对中国球迷造成的冲击将
远远大于何智丽所造成的。为了不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国人们应当给高俅们施加强大
的舆论压力,让他们闭上那贪婪的嘴巴,不要再给中国人在国际上丢脸了。
当然,如果中国税法对姚明这种在海外有收入的人有明确的税律条文规定,那么姚明还
是应当依法纳税,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的。但税应当直接交给税务局,而不是由体委经手,
以避免产生腐败。如没有类似的税律条文规定,那么不是哪家政府机关随便定一个政策
就可以收钱的。你可以制定新税法,把这样的条文加进去。但税法的制定要通过人大充
分的讨论并徵求广大民众的意见,最后付诸投票,不能草率行事。
我怀疑中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税律条文规定,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海外仍然保有中国
籍的人士向中国政府缴税的。如果中国海外的居民在国外的收入仍然要向中国政府上税,
那么大批海外居民将放弃中国国籍。希望熟悉税务的网友能分析一下姚明在NBA的收入
应如何向中国政府上税。
最后我奉劝中国体育界的官员们大度一点,不要为了钱失去国家栋梁,为万人唾骂。人
家“非洲天王”欧拉朱万年薪一千多万,也没有听说尼日利亚政府打他的主意。我们国
家比尼日利亚要富裕强大多了吧,难道离了姚明的血汗钱就影响经济建设?不至于吧。
对于中国体育界的官员们来说,最好的办法是,连培养费都不要收。因为收了培养费后,
姚明就不欠国家任何东西了,他也就没有义务为国家队效力了。如果在姚明参加NBA总
决赛的时候,中国队要招他回来争夺亚运会冠军,姚明可能会以NBA球队的利益为重。
如果不收培养费,姚明就永远欠着国家的情,而这份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他就有
回国效力的义务,如不归,他就会有罪恶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与其让姚明用金钱来
报效国家的培养,不如让他用自己的天才为国效劳。姚明为中国赢得比赛就是对国家培
养他的最好回报。可惜,高俅们并未有这样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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