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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你们对讨论的参与精神太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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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有人以斑竹身份参加讨论。能说得更清楚些吗?到底什么问题? -- Anonymous - (380 Byte) 2001-11-13 周二, 上午12:10 (233 reads) |
原人权天赋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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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斑竹可以参与讨论,但是严禁以斑竹的名义,更不能利用斑竹的权利。
斑竹集团也不都是圣人,怎样实现"不能利用斑竹的权利"讨论?最好的办法是让大家知道你是斑竹,
但是现在以普通网民身份讨论,即使换了笔名,也应该让人知道.你知道我是普通网民,我可不知道
对方是斑竹.不大公平吧?
"00X"为斑竹,"00X讨论"是斑竹参加讨论,如何?
我怀疑和合是斑竹
>“乌烟瘴气法,懒婆娘裹脚法”涉嫌侮辱
可以让大家参与讨论一下,这是不是缺乏常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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