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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手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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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手指月
新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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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手指月
(367 reads)
时间:
2002-6-04 周二, 下午5:3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有个大师在台上演讲“以手指月”的故事,引起哄堂大笑。故事的大意是这样:A
用手指着月亮,让B顺着他的手观看月亮,结果B却把A的手指,当作月亮来看。
大师说,你们不要笑,还有比这更愚蠢的。“为了这缘故,佛陀不敢以手指月。于
是他的弟子就认定天上没有月亮。他们说,天上若真有月亮,佛主早就指给我们看
了。”大师说,这叫作“不指便无月。”
真是你不指我倒清楚,你一指我就糊涂,而你不敢指则是让我一塌糊涂。
大师说,把指头当成月亮乃是双败:“一是B被误导,因为如果不是A以手指月,
B绝不至于把别人的手指当作月亮;二是A的人格破损,因为A的手指若是月亮,
他就僭越了人的本分,而A原本是个十分规矩、万分谨慎的人,他只想做人、不想
做神。”
大师说,“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与“不以手指月”同出一理。因为无为
法“不可取、不可说”,即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为有限认识所界定,而强行界
定则无异于用手指头表徵月亮。
大师又说,“当然最恐怖的,是睁着眼睛否认月亮的存在。因为把指头当成月亮毕
竟只是错误、倘可纠正,而睁着眼睛说天上没有月亮,则是不可理喻的热昏糊话。”
有人说,他不相信有谁竟会否认月亮的存在。于是大家又哄堂大笑。
大师解释道,这里所说的,并非天上那个月亮,而是造物主的立法。
造物主立法或“无为法”之不可表,乃因真理之一合性,所谓“若世界实有,则为
合一相”;而人类面对的“诸相诸法”,又恰恰是片面的、部分的、并非合一的东
西。“人类的有限性,归根到底是因为人是诸多造物之一,而不是造物主,因此不
能把捉一合的存在。这是因为被造本身的立场,决定了被造知见的局限性。”
人类以身体物所见“诸相”若为片面、有限;那么人类以心体物所见“诸法”又是
如何?答曰,“诸法”依着“我”的见识、“我”的智能、“我”意志而形成,因
此也片面、也有限,这是因为“我执”在作怪。由此决定了一切“有为法”均如梦
幻泡影,与现成的(或上帝创造的)“无为法”或“如义法”相去甚远。
以时间观,人心分别过去、现在、未来,而事物的真相乃是前后一合,根本没有过
去、现在、未来的分别。所以有限的生命在时空中的自然展现,就如行者、如筏者。
而永恒的生命又是什么?一句话:不可言说。因为,汝既非永恒,又怎可言说永恒?
总之,“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而此相非相,是名相而已。造物主的法则
是真实的,且无时不刻处在运作中,但人类的智能对这样的法则,无论如何也不可
能达成圆融的认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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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的真理性的东西是非常深刻的。谢谢
--
NOEQ
- (0 Byte) 2002-6-04 周二, 下午11:53
(8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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