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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绝对有纪念六四的权利,主办者也绝对有决定活动口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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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轮功绝对有纪念六四的权利,主办者也绝对有决定活动口号的权利
所跟贴
纪念六四,无所谓主办者,只有参与者和倡议者.
--
Anonymous
- (31 Byte) 2005-5-31 周二, 下午4:39
(124 reads)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典型的屁话:既然没有主办者,那么何来“包容”问题?“参与者”还能禁止别人参加不成
(102 reads)
时间:
2005-5-31 周二, 下午5:32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包容”不同信仰,并不等于任何活动任何场合都要非要“包容”你的政治口号政治抗议不可,否则你就不是“被包容”,而是喧宾夺主、四处充当“领导者”(王希哲的册封)了。
请问法轮功自己搞的退党活动,是否也可以“包容”公开主张大家加入中共“改变党的颜色”(方励之当年就这么提)这样的民运主张呢?就我所知大概不会:不信你写篇反对“退党”的文章投给大纪元看看?----当然大纪元绝对有她编辑自主的自由,问题是为什么你们却只要求民运无条件“包容”“退党”,却不要求大纪元也“包容”“反对退党的民运不同声音”呢?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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