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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答RE:关于两川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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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RE:关于两川的几个问题   
所跟贴 呵呵,也是爱用排比句的人 -- RE - (1168 Byte) 2005-5-28 周六, 上午7:42 (408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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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再接你的问题 (323 reads)      时间: 2005-5-28 周六, 下午12:30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不是我提出均摊债务,是芦笛非文人提出均摊债务。所有董事就任时,均承诺了对债务的承担-除了新海川那一帮君子。

2)新海川所谓自己新买了服务器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他们现在使用的,就是我们的服务器。如果他们真的新买了服务器,原来那个服务器对他们而言就成了废物,根本没有必要为此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为此背上抢劫的恶名和诉讼的风险。至于他们是否在花自己的钱,这点我跟他们共过事,我比你清楚。那帮人里面的绝大多数,仍然是不掏钱的主。掏钱的人,是上了贼船,再也下不来了,心里也很后悔,但是没办法,只能扛到哪步算哪步。

3)伪问题。主席可以被更换,但是只能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更换,将权利、责任和贡献联在一起,而不能乱来,崽卖爷田心不疼。

4)你故意混淆了一点,就是捐款不是obligation, 而还债是obligation. 而且,捐款数额他们可不是占大多数,而是我们占大多数,才会发生抢劫的事件。

其他的,你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去研究研究法律再来说话。也可以不必废话,直接起诉我们。需要提醒的是,还是先把自己的汤吹凉吧。新海川连法人都没有注册,就直接以虚假的自然人敛财,这在美国,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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