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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犬儒宣言》答众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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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stander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933
经验值: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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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ystander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犬儒宣言》答众网友
首先多谢老2、贝苏尼、老右、杜帮主、人主席和老无的支持。写作《犬儒宣言》基本上只有两个目的:除了希望纠正人们对犬儒及犬儒主义的误解外,还想提醒大家,除了亲共和反共(民运)两种狭隘的立场外,还可以从其它较开明的观点看政治和社会问题。
贝苏尼和纳兰网友问及有关加入“犬儒党”的资格和手续。其实犬儒党不同于老芦的独知俱乐部和老杜的才子党,没有严格的入会资格审查,任何人只要同意《犬儒宣言》的基本立场,便可以自动加入成为党员。犬儒党既不是政党也不是工会,没有党魁和党组织,也没有明确的政治立场。我个人认为众多网友之中,草根应该最有资格可获授予“荣誉党员”称号,因为他在短短两个月里写了多篇文章,对许多假大空的观念提出了质疑,绝对是我们犬儒界的典范,值得大家好好学习。
草根网友甚至从犬儒的立场对《犬儒宣言》的最后一段作出了准确的批判:“如果他们(亲共分子和反共人士)知道犬儒主义者大白天打着灯笼,裸体住在木桶里,最高的生活目标是晒晒太阳……他们怎么能听你的劝说?”这问题问得非常好,可是问题其实不于在我,而是在于“他们”。草网大概是比我更加“犬儒”,认为“他们”都是一些不听劝说、不可救药的人;任何立场与他们不一样的人所说的话,他们都根本不会听进耳里,所以说了也是白说,不会有任何作用。我在宣言最末加入那段说话,目的不过是想再一次提醒那些仍有反省能力的亲共分子和反共人士,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
一聊百了网友说我对理想主义的“鄙夷”,是出自于我对理想主义的误解。我想请一聊网友再把原文细读一遍。我的原意不是要批判理想主义,而是反对从理想主义的立场否定犬儒主义。犬儒其实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理想主义者,但是由于经验让我们知道我们的理想无法实现,选择“妥协”却又背弃了原则,所以我们才会对现实采取批判和质疑的态度。我们犬儒鄙夷的,是站在理想主义的道德制高点上指指点点,但是一旦遭逢挫折,便找些牵强的理由替自己开脱的伪君子;以及经不起考验,稍遇风浪便彻底放弃理想,作出一百八十度转变的那些真小人。
大汉子网友认为胡平写的不是严肃的学术论文,只不过是政治宣传,不值得去认真反驳:“要批评胡平的话,那只能批评他的政治宣传是失败的。”假如胡平的文章真的如大汉子所说,是完全失败的政治宣传,那么大汉子的论点当然成立。但正如我在《犬儒宣言》指出,胡平刻意对犬儒和犬儒主义作出的抹黑,确实达到了某种政治目的以及造成一定影响,让部分人对犬儒及犬儒主义的误解加深,以致犬儒被一知半解的人滥用作为贬低他人人格的“帽子”。是可忍,熟不可忍?身为犬儒的一分子,对于这种下三滥的政治宣传手法,我认为指出其错误,以正视听,是理所当然的。
伏尔泰说:“假如上帝并不存在,我们也得想法子造一个出来。”费尔巴哈声称,人类将自己的性格投射到上帝身上,再让这个由思想异化而成的上帝,反过来压在自己头上。也许可以说,伏尔泰和费尔巴哈的这种反宗教的“人道主义”,其实散发着一股强烈的“犬儒”气息。今天独知们所说的人道主义或人本主义,其实是指超越不同宗教、民族和阶级立场的一套价值观。我想指出的是,如果脱离对现实的“人”以及具体社会关系的理解,这套价值观,诚如大汉子网友所说,只会让人觉得苍白无力。犬儒与独知虽然在许多问题上立场相近,但是对“人道主义”的理解,却有很明显的分歧。
最后回应老无(无业游民)提的意见。首先,我甚少读胡平的文章,因此不能判断他是否理想主义者。写作《犬儒宣言》的目的也不是批判他的理想主义,而是指出他对“犬儒现象”的指控,明显是以抹黑他人去还自己清白,是拙劣的政治宣传伎俩。另外,老无说:“关于偏见、利益、面子,俺喜欢用另外一种方式表达:非理性因素。比较cynical的人不太受非理性因素的干扰,他们观察到的世界是更接近真实。”对于这一点,我认为要从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说起。
一些英文字典,如Merriam-Webster,将“犬儒”(cynic)解释为“把追求个人利益视为一切人类社会行为基础的人”。我认为这样的解释过于简单,因为从犬儒主义的角度看,人类社会行为的主要动机除了理性的个人利益(enlightened self-interest)外,还有“面子”和“偏见”等“非理性”因素。举例说,卢梭在其著作《论不平等》中,就谈到当个人从自然状态进入现代文明,社会化过程会令与生俱来的“自爱”(amour de soi)堕落为死要面子的“虚荣”(amour propre)。要较全面地了解人类行为的动机,就必须考虑理性因素及非理性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于是我才尝试利用“划圈”的比喻去解释这个问题。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犬儒宣言》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608696
作者:bystander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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